1樓:hjc星光不問趕路人
民事訴訟第一審就能定案嗎?<>
第一審程式首先看立案,立案如果你符合法定起訴條件,那麼法院應當在7日內進行立案登記,並通知當事人,如果你不符合法定的起訴條件,有可能不予與受理或者駁回起訴,二者的區別就在於是否立案,立案前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後裁定駁回起訴。<>
第二,看這個第一審程式中乙個有特點的這個簡易程式,簡易程式也就是針對第一審程式,基層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常用的乙個審理程式,也就是說對一些案件,也就是對一些案件它這個爭議不大事實清楚,那麼可以選用,這個特點就是不管是從送達通知到最後的文書,它都是選用的一種比較簡單的方法,審限3個月,獨任審理,也就是在審判庭只有乙個法官和乙個書記員,記錄。
簡易程式有些字是不能用的,首先第一被告當時這個下落不明,不能減程式,例如這個計演算法的裡面很多,這個公告離婚案件,那個被告有的程式在外打工,這個案件就不能用這個簡易程式,第二種就是飛機程式,例如這個你發回重審案件肯定不能用這個簡易程式三乙個,就是涉及到公益訴訟和第三人撤銷之訴的,都不能用簡易程式啊。
還有乙個程式簡易,更加簡易的程式,叫小額訴訟程式是近兩年才用,這個小額訴訟的程式是跟標記有關係,如果你起訴的這個標準。為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以內,那麼法院和法庭都是可以採用這個小額訴訟,小額訴訟最大的特點就是一審終它簡單的就是說給你這個案子處理矛盾的機會,就這一次也不可能有上訴的機會,那麼這個小額訴訟,按照我們去年陝西省的這個設計公司來說的話,應該有7萬,所以如果你的這一標的額在25000塊錢以下是可以用小額訴訟這時效訴訟,這是有幾個案子是不能用的。<>
第乙個案子就是這個涉及身份,比如說離婚案子,你不能用這個小額訴,第二個就是財產確權的乙個物的歸屬,這種案子是不能用額訴,還有就是涉涉外民事案件需要鑑定和評估的,這都不能用,這都屬於比較複雜一點的件,所以他就不能適用小額訴訟案件,這就是第一審程式中經常面對這些問題。
2樓:結婚發的
不會的,一般都是有二審的,而且這種案件一般都是比較複雜的,需要各種取證和調查,所以一審是不會定案的。
3樓:李佳楠那男
不一定,具體情況肯定是比較複雜的,所以還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也有比較簡單的。
4樓:史蒂芬斯
一般的情況下是不會的,因為民事訴訟相對來說是比較麻煩的,而且會有很多的因素。
什麼叫第一審民事案件
5樓:章政寶
法律碧察迅分析:第一審民事案件是指案件第一次立案並受理,一審民事案件可能出現在基層法院、中院及高院,民事案件主要根據訴訟標的、管轄範圍等不同,在不同的法院立案受理。
法律依據:《中悔此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法院管轄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法院管轄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沒巧件。
民事訴訟法第一審
6樓:覃永雄
一審程式應當一律實行**審理,不得進行書面審理。**審理時,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私隱和法律另有規定外,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應當一律公開審理,並且原則上不適用調解,只能依法作出裁判。
1)宣佈**。
迴避有兩種形式,即依申請回避和主動迴避。當事人認為審判人員與本案有利害關係或者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有權申請審判人員迴避。審判人員認為自己與本案有利害關係或者有其他關係的,也應當申請回避。
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迴避的決定前,被申請回避的人員應當暫停參與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採取緊急措施的除外。對當事人提出的迴避申請,人民法院應當在3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院長擔任審判長時的迴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迴避,由院長決定其他人員的迴避,由審判長決定。
複議期間,被申請回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對申請人的複議申請,人民法院應當在衡念3日內作出複議決定,並通知複議申請人。
2)法庭調查。
3)法庭辯論。
4)合議庭評議。
合議庭評議是合議庭成員通過對案件段攔和情況的分析研究,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作出最終判斷。評議採用不公開形式,實行少數服從多數,並製成筆錄,對評議中的不同意見應當記錄在案,所有合議庭成員都應當在筆錄上簽名。對重大疑難案件,可提請院長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審判委員會的決定,合議庭必須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握盯訴訟參與人。
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
**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式是怎樣的
7樓:王長玉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審理。
宣佈**,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高銷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宣判。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戚陪遊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一、民事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民事中的普通訴訟時效是3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亂胡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此外,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事訴訟有一審終審案嗎
8樓:羅仰俠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民事訴訟中是有一審終審案件的,常見的一審終審案件包括小額訴訟案件、特別程式審理案件等。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第一百七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七十八條依照本章程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民事訴訟當事人的種類有哪些。
民事訴訟當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保護其權益,因而使訴訟成立的人,稱為原告。與原告相對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權益,需要追究民事責任,並經法院通知其應訴的人,稱為被告。
對他人之間的訴訟標的有獨立的請求權或雖無獨立的請求權,但是與案件的處理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而參加他人之間正在進行的訴訟的人是第三人。
不以自己的名義,而以他人名義進行訴訟的人,如訴訟**人,不是民事訴訟當事人。雖然以自己的名義參與訴訟,但不受法院裁判約束,沒有利害關係的人,如證人、鑑定人,也不是民事訴訟當事人。因不同的訴訟階段和程式而有所不同。
在第一審的普通程式和簡易程式中,稱原告、被告;特別程式中稱申請人。在第二審程式中,稱上訴人、被上訴人。在再審程式中,適用第一審程式的,稱原告、被告;適用第二審程式的,稱上訴人、被上訴人。
在執行程式中,稱申請人、被申請人。
民事訴訟第一審普通程式與簡易程式的聯絡與區別
首先 在合議庭組成上面不同,普通程式案件需由審判長,審判員和陪審員 而簡易程式,則有審判員單獨審理。其次 適用的案件不同,簡易程式適用案件權利義務較為明確,案由簡單的案件 而普通程式適用於案情複雜的案件 最後 就是辦案時限的不同,簡易程式案件需要自立案之日起3月內審結完畢 而普通程式案件是6個月,如...
民事訴訟的一些問題,民事訴訟程式中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雖然你的敘述不是很詳細,但正常情況下 1 申請人提供10萬保全對方車輛,申請人的訴訟請求應該不低於10萬 2 對方如果依據第95條讓法院解除保全,應該提供不低於申請人訴訟請求數額的擔保,在本案中,應該不低於10萬 3 如果法院裁定中認定對方提供了1萬的擔保就解除了保全措施,應該是不正確的。4 但你要...
民事訴訟費用標準律師是怎樣的,一般民事訴訟律師費用標準是怎樣的
每個地方都有相關的民事訴訟律師費用收取標準,分為不涉及財產標的的案件收費 涉及財產標的的收費。其中不涉及財產標的的案件一般按件收取,涉及標的的可以按件收取,也可以按照標的額的一定比例收取。以上海市的 指導價為例,收費標準如下 一 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 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 3000 1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