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應該怎麼辦還沒領證就這樣了?

2025-02-27 01:25:23 字數 3742 閱讀 5216

1樓:網友

這樣的人你早該離開了,結婚證也沒有領留這幹嘛,你會受一輩子罪的,離開他要敢糾纏打110

2樓:匿名使用者

又乙個被感情傷害的女生,未婚生育是為戝,男人沒見過嗎,滿大街都是,為什麼要這麼奮不顧身,自帶外賣上門,白白讓人家看不起,浪費了你的感情。還遇到一家子的渣,真是夠寒心的。 我給你的建議是及時止損,因為這樣的奇葩不是乙個,而是一家,以後只有越過越鬧心的。

如果你對自己的耐心和忍耐力都認為相當不錯的,那也可以繼續下去,反正奴僕做習慣了,也就不覺得有什麼了。

3樓:落花流水也友情

這樣乙個家庭,真的很亂,你老公也沒把你當回事,根本就沒人當你是一家人,所以,你現在應該離開他們,這樣下去不是好事,關鍵是沒什麼好人,按說你都生了孩子,他們就應該把婚禮補上,彩禮一分不少,程式一點不落,這樣才算是把你當成一回事,

4樓:血紅莫斯科

你跟人家沒領結婚證,就有孩子了,人家不拿你當人看,噍不起你,這種人家就別他了,把孩子給他家,離開他家吧。年齡小再找乙個吧。

5樓:帳號已登出

這是你自己找的,為什麼不先結婚,當初就不應該沒結婚就生孩子,沒法辦,要不就回你的孃家,反正沒領證,你自己要有骨氣。

6樓:睦濱

沒有結婚證也是事實婚姻,也是年輕無知犯的錯,你可以向當地法院諮詢,要求法院判決你們離婚,女人在嫁人上,可以通過男友和他的家人的為人處世上,就能判斷自己的婚姻是否會幸福,以後要擦亮眼睛,不要感情衝動。

7樓:沃樂邇

這個問題只有你自己拿定主意了,一開始你就錯了,沒結婚就生小孩,他們家都看不起你,跟他有啥過頭,早解脫出來找回你的幸福吧。

8樓:505q了

應該你們倆的感情是不存在基礎的,所以感情就會不好,趁此機會沒有領證就分手吧,短時間的痛苦換來一輩子的幸福,值。

9樓:浮宜然

這就是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當初你不跟他睡就不會懷孕彩禮也不會少你的,而且是連孃家給的錢都讓他家給沒收了不給你,還想著你的工資都要交給他們,一錯再錯的就是你,回娘也不是最好的選擇應該是搬走自己單過,省了在他家受氣你公公也不是什麼好鳥離開他們家,同時想辦法把錢要出來租房買房都不能在他家裡面。

10樓:網友

你在網上說這麼多,看起來可憐巴巴的,實標上是你無能的表現,愛情是兩情相悅,相互尊重的,既然他們家把你不當回事,為何不放手活出自己,把命運交給別人,永遠都是最可憐的,醒醒吧!!!

11樓:孤單的小泡沫

一開始你就不該選擇這樣的人在一起,這樣的家庭,你要充分了解了才能跟他結婚,結果你未婚先孕,他們家的人品素質肯定更會看輕你,如今你的最好的路,還是跟這家人斷掉,自己把孩子養大,再找個人,一定要看好人品家庭,跟自己父母生活在一起暫時,找個工作養自己養孩子。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這應該怎麼辦還沒領證就這樣了主要是男方同意就沒事主要是他的就沒事。

13樓:猶問佛

你這個人,又恨你,又可憐你,恨你不成器,未婚先孕,丟女人的臉,你不自遵,自強自愛,也說不上你是個什麼好東西。人家都是創業,自力更生,而且你是急著養孩子哩,你落到這個下場活該,人家把你看得一文不值也是你自找的。而且還是非法生子不受法律保護,路是你走,你自己看著辦。

你生來靠別人養是永遠行不通的,只有你自強自立才是出路。

14樓:網友

這個時候你就不要前怕老虎後怕狼啦,已經這樣了,你還怕什麼呀?所以你必須勇敢的去面對現實,趕快去把證領了,把事兒辦了不就完了嗎?

不想領證怎麼辦

15樓:塗克偉

法律分析:給她足夠的安全感 如果女朋友是因為感覺跟你在一起沒有安全感不想跟你結婚的話,你就要去給她足夠的安全感。既然是希望和女朋友結婚了,那麼作為男生就應該減少和其他女生的不必要交流,不再去外邊沾花惹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剛結婚沒領證不想過了怎麼辦

16樓:劉昶

法律分析:男女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在法律上男女雙方並不存在婚姻關係,只是普通的戀愛同居關係,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存在離婚的說法。男女雙方現在想分開就可以直接分開,想和誰結婚就和誰結婚,法律不會因為男女雙方在老家擺過酒席就認定男女雙方結婚了。

只有了結婚證,才算結婚。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有孩子沒領證不想過了怎麼辦

17樓:李偉光

法帆山咐律分析:未登記不構成婚姻關係,雙方有一方離開即告解除同唯伍居關係,孩子、財產有爭議可提請法院解決。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一條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態純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沒有領結婚證不想過了怎麼辦?

18樓:陳麗

法律分析:沒有領結婚證不想過了,屬於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自行分開即可。如對孩子撫養和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有爭議,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解耐轎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彩禮需要退還。

沒有領取結婚證卻以夫妻名義生活,屬於同居關係,但是不屬於法律上的結婚,更談不上離婚。現在沒有事實婚姻的說法,事實婚姻只針對1994年2月1日以前的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男女。沒有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卻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到民政局或者法院要求離婚,那麼一般會告知其可以補辦結婚登記後再申請離婚或者不補辦結婚登記的則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搭缺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昌枝肆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電腦開機這樣怎麼辦,電腦開機就這樣怎麼辦?

這是非法關機或其它原因引起的磁碟受損,請修復一下 每個磁碟都修復一下或只修復提示的d 系統自帶的磁碟修復方法 具體步驟如下 在我的電腦中選中碟符後單擊滑鼠右鍵選屬性,在彈出的驅動器屬性視窗中依次選擇 工具 開始檢查 並選擇 自動修復檔案系統錯誤 和 掃描並恢復壞扇區 然後點選開始,掃描時間會因磁碟容...

電腦開機就這樣了,怎麼辦,求大神指教

重灌系統吧,重灌的時候要刪除以前的系統分割槽和c盤前面的100m隱藏的啟動分割槽,然後重新分割槽,才能正常安裝xp系統的 你的電腦裡乜有系統啊。要做裝系統 用u盤進入pe 作業系統 在修復系統選項 不行的話 檢測下硬碟壞道 系統修復後不可用就裝系統了 系統漏掉了,需要從裝系統 電腦開機就這樣該怎麼辦...

情人就這樣和我分手了!我真的不甘心!怎麼辦

時間回不到開始的地方,對於已經錯過的,不用再試著去挽留,錯過了就錯過了。有些東西原本就是讓自己牽掛而不是獲取的。難忘的人,做過的夢,有過的期待,走過的路,有一些自己認為該珍惜的,現在又如何呢!收拾一下心情扔掉舊的才能有地方放新的!還愛她的話,去挽留他,假如他真要分手的話,就死心吧 既然是情人幹嘛耿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