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不顧家人反對領結婚證了,但是對方父母對我一般,我該怎麼辦呢?

2025-02-21 01:25:24 字數 4008 閱讀 4288

1樓:笑說體壇

男朋友父母不同意結婚怎麼辦?反對它絕不是乙個好主意。那我教你怎麼處理。

男朋友父母不同意結婚怎麼辦?教你怎麼處理,男朋友父母不同意結婚怎麼辦?就算男朋友父母不同意結婚,女朋友也不能當場發火或者丟臉,只會讓三方都顏面掃地。

你不能衝動的問男朋友你要父母還是要自己。畢竟在大多數人的心目中,父母比乙個還沒進門的老婆重要多了。雖然聽起來有點悲傷,但這是真的。

所以,女人一定要擺正心態。你踏進她男朋友家,其實他和他爸媽就是一家人,她女朋友只是個客人。

如果男友父母不同意當場結婚,那我們就要注意了,一定不要反駁,也不要問為什麼。因為這樣只會平白無故降低你的社會地位,也會讓你顯得不耐煩。你要做的就是沉默地坐在一邊,讓你男朋友說話。

很多時候男朋友肯定比你更焦慮,不管他說什麼對父母不利的話,他們之間都不會有隔閡。而且如果你頂嘴,那麼你男朋友的父母和你男朋友都不會覺得太舒服。

在那之後,你不必呆在那裡。畢竟小白花的套路用一次兩次還是可以的,一直用的話會覺得無聊。用友好禮貌的方式對男朋友的父母說「對不起,叔叔阿姨」。

我今天來看你的時候想讓你開心,但是沒想到會給你帶來這麼多麻煩。我先走了,希望你保重。「這樣的話,無論是在男朋友父母心裡還是在男朋友心裡,都會為自己提公升形象。

接下來男朋友肯定會跟自己道歉,所以這個時候一定要控制住自己,不要抱怨各種事情。而是要表現出自己「講道理」的一面,表現出對對方父母的理解,希望改善自己的缺點。這樣真的會讓男人覺得找乙個特別懂事的女朋友會省心省力,會更有信心為父母而戰。

如果這個時候大吵大鬧,會讓男票覺得累,很容易把男的越推越遠。所以這個時候一定要忍著,對男朋友說點溫柔的話。

當然,男友父母提出的不同意的原因,在某些方面可以適當改變。比如放棄大手大腳花錢,可以暗示她們自己花錢購物,而不是她兒子的錢。但對身高矮身材差這類原因假裝視而不見,從不與對方「真心」相處。

就算你很理性,但是印象分壞了,那理性呢?可見,如果男朋友的父母不同意結婚,還是要採取心軟的做法。而是要從男朋友的角度去突破,這樣才能挽回男朋友,讓他父母同意你的婚姻。

2樓:夢長科普小屋

我覺得只要你老公愛你就行了,你又不是和他的父母結婚,你幹嘛要在乎他的父母對你到底怎麼樣。

3樓:李佳楠那男

如果你跟你老公相處的很好的話,你可以儘量的用自己的方法來獲取對方父母的認同。

4樓:職場百事露露

看他對我的態度,未來他還能對我好,照顧我。那就是他了,說明他還愛我,不自私。

5樓:小九講詩詞

其實可以不用太在乎男方的態度,既然老公願意和你結婚,那麼就證明他是愛你的,你只要能夠穩定住,他兩個人過得幸福就好。

6樓:愚喬啊

畢竟父母是長輩,用你的實際行動去感化他們,向他們證明他們兒子的選擇是對的。

7樓:行樂先生

只能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向對方證明自己老公娶自己是乙個非常正確的選擇。

家人不同意結婚怎麼領證

8樓:律漸

法律分析:女方父母不同意,不給戶口本辦理結婚證,可以由女方帶上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開出戶籍證明,也可以辦理結婚證,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沒有戶口本,可以使使用者籍證明辦理結婚登記,完全沒問題。 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老公不顧家人反對領結婚證了,但是對方父母對我一般,我該不該選擇離婚呢?

9樓:創作者

從我十七八歲,為我說媒的人都接連不斷,就因為我的身份「吃國家**」,又是「待業青年」。當然對方也多是什麼「林業局」、「鐵路工人」、「供銷社」居多。為什麼呢?

因為這些單位可以安排工作。多數人生活醫院已經改好不錯的,自己找的物件,兩人情投意合,生活也很安逸,貧窮與富裕都很難影響這種感情。但也有一些人的感情生活並不如意,從而使家人有了可以評說是非的理由。

沒有父母家人朋友祝福的婚姻幸福不了。婚後生活雖然沒有完全擁有自己預想的那樣幸福,但也沒有差到哪兒去。儘管這樣說,如果有來生,在婚姻方面我會聽從父母的。

萬一他長大了不要我了,到那時候我年紀大了就不好找物件了。我媽反對是因為覺得他家庭條件一般,他又是學生,不能給我衣食無憂的生活。不過他家雖然反對,但是沒有阻止。

畢竟父母走過的橋比我們走過的路要多,他們的閱歷和經驗都比我們豐富,看待事情和問題也比我們透徹,所以他們反對他們反對的道理,有時候堅持也不一定是錯的,但是一定要三思。

既然己經既成事實了,自己目前遇到的所有狀況,都要全部接納,都要認為是生活中理應出現的,好也罷壞也罷,放鬆心態,面對現實,直麵人生,過好自己的每一天他回到傢什麼家務活都不幹還對我么五喝六的,總是玩遊戲,而且經常吵架,吵得狠了就叫我去死,我在這裡舉目無親,就連吵架了都沒地方可去更不敢給孃家人訴苦我的心都傷透了。

人生有很多關鍵的決定,有些會影響我們一生,選擇愛人更是如此。所以你如果能不顧家人朋友反對跟她在一起,證明你曾經深愛過她,做過思想鬥爭。所以談不上後悔,也不該後悔。

10樓:陳遠紅紅紅

不應該選擇離婚,因為當初結婚是因為老公不顧家人反對,而且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你的老公一定可以處理好的。

11樓:樂樂在此呢

不應該,因為你選擇的是你老公的這個人,不是他的父母,只要自己態度謙和,是可以改善這種關係的。

12樓:史蒂芬斯

當然不應該的,畢竟這個生活是你們兩個人之間的,和其他人是沒有關係的,應該要考慮一下你的老公。

13樓:蛋蛋獸影視娛樂

家人反對還偷偷結婚,家裡人肯定不會對你好的,如果老公對你好,跟公婆不住一起的話我覺得沒有必要離婚,畢竟你們是有感情的。

結婚不被男方家人支援怎麼辦?

14樓:浩瀚天空外交組

說句實話,個人認為關於這個問題我來說一點我自己的看法,我個人是更傾向於自己的婚姻能得到雙方父母的認可,如果被任何一方反對,我想我可能都不會讓這段感情步入婚姻,為什麼這麼說呢?

原因是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但是婚姻大家都清楚的知道不可能只是兩個人的事,還包括這兩個人的家庭,組成的不是兩個人的小家,而是兩個家庭合而成為大家,家以和為貴,家和萬事興,不被支援 意味著想多和是不可能的,那既然不合,那還能走得下去嗎?我們走路我們都知道,好走的路我們才能一路走下去,不好走的路走著走著就累了,到最後精疲力盡也只能選擇放棄。

女人出嫁,是嫁枝褲入男方家裡的,就算不跟男方家裡人一起住,但是還是不可避免的接觸,而且接觸也不少,如果男方家庭不支援,那在男方家庭的眼裡你就是多餘的那乙個,事事把你當外人,甚至責難你,即使自猛純簡己的老公多麼愛你,護你,但是那個家庭的人也是他的親生父母親,他在中間也難,久而久之,大家也都累了,所以不被男方家庭支援的褲皮婚姻是不會幸福長久的。

15樓:就是來隨便看下

說句實話,談褲悶個人認為關於這個問題我來說一含彎點我自己的看法,我個人純冊是更傾向於自己的婚姻能得到雙方父母的認可。

家人不同意結婚怎麼領證

16樓:律漸

女方父母不同意,不給戶口本辦理結婚證,可以由女方帶上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開出戶籍證明,也可以辦理結婚證,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沒有戶口本,弊慎碧可以使使用者籍證明辦理結婚登記,完全沒問題。結婚登記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2、結婚年齡:

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孝畢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租舉,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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