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自己看一下字數比較多,就不枉上班了。~
《勞動法》
2樓:你又知道了啊
你好,公司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給您8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87條,第 47條。
如果所在行業是食品、藥品等,並且有明文規定B肝勞動者不能從事該崗位的,用人單位以此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屬於合法解除,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47條的規定支付勞動者6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反之,如果勞動者是否得B肝,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用人單位以此解除勞動關係,屬於違法解除, 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12個月工資的賠償金或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48條、第87條。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樓:使用者
請問我在公司上班也有三年零七個月了,領導經常找麻煩,自己離職有沒有矢業金。
,勞動法
4樓:緣慳一顆心
你好!現在最新的應當是《勞動合同法》了,2008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加重了對企業違法行為的處罰,對職工的利益的保護有了增加。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目 錄。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五章 特別規定。
第一節 集體合同。
第二節 勞務派遣。
第三節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希望能幫助你。
5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不完整。
請補充說明。
如果只找勞動法的話,網上是可以的。
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6樓:網友
第乙個問題,c
第二個問題,不可以招收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體操、藝術類未成年人的團體例外。我國《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收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對招用童工,我國《勞動法》第94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十條規定「對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費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承擔。」。第十一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對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傷殘的童工應當負責**,並承擔**期間的全部**和生活費用。
第三個問題,可以不與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的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7樓:網友
第一條選c,勞動者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換句話說可以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
第二題:用人單位不得使用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如果使用的話也就是非法使用童工,違反法律規定。體操、藝術類未成年人的團體例外。
第三題:國家機關單位,比如說公務員是無需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參照公務員法。與普通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話都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8樓:網友
1、c勞動者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換句話說可以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
2、體操、藝術類。
3、國家機關單位,如公務員。
企業虛假、暴力、欺詐行為用工的情形;
企業有違法經營行為的;
企業為按時提供勞動報酬的;
企業未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就業培訓的。
9樓:卓行天下
一問:a、c
二問:特殊用工情況,如體操、藝術類未成年人的團體。
三問:企業虛假、暴力、欺詐行為用工的情形;
企業有違法經營行為的;
企業為按時提供勞動報酬的;
企業未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就業培訓的。
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10樓:網友
1.按照《勞動合同法》第10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工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注意收集、保留事實勞動方面的證據:例如工資單、一起工作的其他同事在工作場所(有單位標誌的更好)的合影(證人),以備與用人單位交涉簽約或者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機關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或者主張權利。
《勞動法》
11樓:權嘉言字沙
只要有勞動關係(沒簽合同,只要實際用工就有勞動關係)存在,工人因工受傷,單位就有義務予以賠償!
12樓:鎖柔絢六韻
你好,只啟亮世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就受《勞動合同法》保護。無論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
工作中受傷,就屬於工傷,用工單位應該承擔員工的全部醫療鍵敬費用,給予工傷賠償。建議:
1,和單位協商;
2,協商不成,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悄肢。
請問勞動法裡
13樓:律商財智
1全部勞動法並無明確條文規定工資的組成,根據有關法規、規章及司法解釋,工資薪金是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僱傭關係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受僱有關的其他支出。
根據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而根據規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通過以下方式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從上得知:勞動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約定的計算,沒有約定的按你月工資性收入的70%計算。
此外,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調整為天和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此進行折算」的規定,職工的日加班工資的正確計算方法應當是:月實得工資的70%除以,再乘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加班工資標準,即正常工作時間外加班加點的,乘以;休息日加班的,乘以2;法定休假日的,乘以3。
勞動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14樓:網友
勞動法並無明文規定,一般在本地的工資支付辦法裡面有規定。
15樓:網友
除獎金及補貼不計算加班工資內容。
關於勞動法,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一般是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以你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資為標準。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
求助,有關勞動法的問題,關於勞動法方面的問題求助
關於這兩份合同的效力,需要具體分析,合同的到期時間應以年到期的合同為準。如果兩份合同都符合法律 法規的形式要件 集體合同需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且沒有出現違反法律規定的內容,那麼可以從合同內容上來分析兩者的效力。首先應該明確的是,兩份合同都沒有效力終止,兩者目前還都有效。一般說來,因為合同是雙方當事人...
勞動法請假,勞動法關於請事假的規定
一 病假 1.病假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 2.員工拿回公司的病假憑證必須包括 1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情診斷書 2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假建議書。3.如果公司發現病假證明不合格將視為事假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的工資及全勤獎 如有造假行為且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 4.員工病假每月稽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