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網友
一般入職不滿半年,是半個月的補償金,不過試用期辭退,一般可能是老闆認為這個崗位不合適吧!
2010最新勞動法全文
3樓:網友
產假工資全額支付。
是按照正常工作標準支付的,產假算作正常工作,明白?
生育津貼是產假工資的部分,不足工資全額的,由單位補足。
你沒買生育保險怎麼可能有生育津貼??
4樓:網友
這個生育津貼不是屬於支付休假工資的範疇。新勞動法沒有明確規定產假工資全額支付。具體可向當地12333**諮詢。
2011最新勞動法全文
5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收取工衣費押金!公司勞資科宣告滿一年者退還押金100滿半年者退還一半!是否觸犯勞動法!
6樓:匿名使用者
休息天加班小時工資多少。
2025年勞動法工傷賠償,2025年勞動法工傷賠償
當然可以,住院的,有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期間的護理費,誤工費。傷情嚴重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可能賠償的更多。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工會組織在事故傷...
2025年勞動法工傷員工的保障,認定即利益
屬於工傷,七月工資正常領,福利也是全部,如果單位在乙個月內沒有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個人應該在一年內申請。一 如果是在工作期間發生的就算工傷。二 工傷醫療待遇 報銷工傷 所需的醫療費 需住院 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 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
2021勞動法最新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 個體經濟組織 以下統稱用人單位 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第五條 國家採取各種措施,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