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國家不取消臨時工和勞務派遣?

2022-12-21 23:05:20 字數 5540 閱讀 7680

1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不取消臨時工和勞務派遣?因為勞務派遣是《勞動合同法》根據當時為穩定就業而規定的一種用工形式,後又根據勞務派遣用工的實踐情況提出了完善的規定。總的來看,勞務派遣用工形式對促進和穩定就業是起到了作用的。

當然,不可否認,這種用工形式在現實執行中還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致使一些人不認可它。但我覺得不會廢除。

一是在當前就業難,難就業的形勢下,它仍有促進和穩定就業的作用。一些沒有工作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和社會失業人員可以以勞務派遣工的形式就業。

二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用人需求矛盾日益突出,有些單位受編制限制,不能招錄編內人員,而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能解決工作多而人員不足的問題,且又可降低閈人單位用工成本。

三是勞務派遣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可以通過強化用工監察,監督用人單位規範勞務派遣工的管理,可以通過修改相關法律法規,使之更加完善,趨利避弊。

2樓:互信互助互愛

話語權不在那些臨時工手上,而在那些靠著臨時工和勞務派遣制度享受廉價勞動力賺得盆滿缽滿的領導和資本家,試問他們怎麼會捨得取消?而對於事業單位來說,臨時工還是最好的背鍋人員和藉口;對於學校來說,編制老師的工資是國家直接發的,當地教育局和學校領導不大好控制,有了臨時工,他們拿最少的錢,幹最多的活,還好控制,誰不喜歡?

3樓:沒方向盤的船

為什麼要取消臨時工和勞務派遣呢?臨時工和勞務派遣也是一種工作用工模式。比如臨時工企業和事業單位當需要臨時性增加人手。

幹完某項專案和工作後,就不再需要增加的人,而這樣的用工形式,用臨時工就恰到好處,需要時請臨時工不需要不需要時就解除勞務合同,是一種非常靈活的用工方式。

勞務派遣,別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是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用工模式。

勞務派遣是單位之間有合作關係,需要人才往來交流,在工作模式上也需要互相借鑑,互相助力,特別是把幾方人員送到對方培訓學習,互相取長補短。或者把幾方勞務人員派遣到對方工作,由對方付勞務工資。

4樓:調皮的詩詩

也許是根據事業或者是公司單位不同的一種需求社會需求而已。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六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5樓:花玥櫻

市場需要吧,而且為什麼要取消呢,臨時工和勞務派遣在一定程度上也解決了一些人的工作需求,屬於勞動資源的補充,應該是有利於市場發展的。

6樓:網友

因為在很多地方需要勞。歷來完成但是這個工作崗位又不需要長期用人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的臨時工和派遣工來完成這是很正常的現象。

7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有需要自然就有,為什麼要取消呢。

拿事業單位舉例,編制是有限的,那幹活的人手不足怎麼辦?就比方說缺30人,不讓招你本事大找上面一次要30個編制?

8樓:一棵頑強的梭梭樹

你好,這是一種合法的用工方式,也是市場經濟中必然存在的,沒有取消的必要。

9樓:戎秀雅

企業招工籤勞務派的可以提取30%的提成,我感覺對農民工來說太不公平了,希望國家強制企業這個勞務派合同。

10樓:姜書波

存在就有必要下午。。

11樓:馬邵天痕

市場有需要沒辦法。

為什麼人大不提出取消勞務派遣工 100

12樓:小zhang磊

解決毛線,都是給勞務公司籤合同,不算是正式的工人,沒有公積金,應該取消讓廠家直接招聘。

13樓:哭泣的透明小熊

為什麼要取消呢 勞務輸出也是一個解決就業問題的重要途徑 沒有了你給這幫人安排工作?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覺得人大沒事可幹了?

什麼時候取消勞務派遣制度?

15樓:都玉蘭盧綢

勞務派遣制度不會被取消。

勞務派遣是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的一種合法用工方式,在現實中廣泛存在,有其靈活性,對一些企業而言可以解決淡旺季的用工問題;勞務派遣可以部分的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和用工風險等等。勞務派遣在國外(美國、日本等)很普遍,可以說,這是一種社會需要。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也存在著有些用人單位借用勞務派遣的形式來逃避應負的法律責任,將本該建立勞動關係的用工方式用勞務派遣的形式來替代。但這只是個別現象,並不能因此而否定勞務派遣制度的優越性。

所以個人認為,這種方式將長期存在而不會被取消,並且會越來越規範。

16樓:拾勾圈楷尖

這是個龐大的利益鏈,對統治階級只有好處沒有壞處,既得利益者絕對不會讓他取消的!勞務派遣還不如企業直招的臨時工呢,民營企業無論規模大小也都採用勞務派遣用工,國企更別說了,主要是勞務派遣給的勞務派遣公司的正式合同到了一定年紀就直接解除合同或者咋的那工人沒有一點兒保障啊,福利待遇絕對和企業直招的正式員工不一樣,所以,別指望取消,對咱們普通老百姓來說,能讓咱們以勞務派遣的身份退休,養老不愁,這就是算是規範了,但是目前來看,這個希望也很渺茫,幹勞務派遣還不如在個體戶幹舒服!

17樓:柏蘭雀俏

什麼時候勞務派遣用工比正式用工的成本還要高時,勞務派遣就會取消了!

什麼時候呢?

勞動法取消勞務派遣、勞動規定採用勞務外包等情況下或許包鋼會取消吧!

事實上,鋼鐵企業為了減少成本,縮減編制,在人員聘用上大量採用派遣用工,結果是正式職工少做事或者不做事拿高薪,派遣工做事或做苦差事卻只拿基本工資與加班費。這是一時間很難解決的事,雖然勞動法規定了同工同酬!但這句話,只寫在了紙上。

在我們這個時期以位置決定收入的情況下,派遣其實已經決定了派遣工們的位置。

派遣一定程度上的確減輕了企業單位的用工成本,可是在一定程度上,卻加重了收入不公,收入差距拉大。

以不同的用工形式決定勞動者們的報酬。同工很難得同酬啊!工作十年也只有千元!

以不同的績效考核方式決定高管的年薪。多勞不得少勞全得!老總年薪百萬員工呢?

以不同的稅收形式來決定納稅者納稅額。納稅主體是工薪族!高收入避稅逃稅多啊!

勞務派遣肯定會取消,但這個過程還很遠,如果我們的勞務派遣與國際靠攏,那就是勞動者們的幸事了。如果我們的勞務派遣仍我行我素,那大家就坐看他被痛罵後改頭換面吧!據說改的目標是外包,但現階段也只是換湯不換藥!

18樓:尚秀榮謬珍

勞務派遣是現實中廣泛存在的有實際需要的一種用工形式,這種用工形式只會越來越完善,而不會取消。只是許多勞務派遣單位在明明有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許多方面做得仍有意無意地損害勞動者的利益。如果勞動者確實有需要通過勞務派遣獲得報酬的話,應該瞭解一下勞務派遣的法律規定,明白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受到不公正對待時,可以與之交涉。

19樓:侍詩

請國家取消派遣公司吧!不要讓派遣公司在剝削普通勞動者了,讓大家有點幸福感吧。

20樓:ui甌

噁心死的制度,垃圾制度,剝削勞動者合法權益。

派遣工制度何時能取消?

21樓:漁家妹

希望國企取消勞務派遣和業務外包制度,舶來品不一定適應國情和國人的職業觀。勞務派遣和業務外包模式,原來是過渡性政策,初衷也是好的,但在有些單位已經被歪嘴的和尚念歪了經,個別企業把勞務派遣和業務外包當成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工具,違背了當時保護勞動者的初衷。

2023年後,改為合同制員工,開始上社保。國企的員工,也是有定員定崗定編定資的,就是企業用多少人給多少工資總額是上級管理的。2023年左右,國企大發展,需要增加員工,上級不給定員和工資,但出臺了勞務派遣模式,過渡一下,解決企業用人問題。

本意是保護勞動者,讓企業少量增加員工,但要實行同工同酬,只是定員和工資不佔國企額編制。結果呢,國企大量招聘勞務工,濫用了這次政策,導致勞務工比例大幅度超標,國家規定是不能超過10%,但有些企業超標準用到了70%以上,嚴重損害了勞務工的利益。

2023年,國家發現了勞務工比例超標,同工不同酬的矛盾很突出了,就開始整改。要求勞務工比例為10%,且只能用於三性崗位,多餘的勞務工要轉為正式合同工。結果呢,企業不想為勞務工謀福利,創造了業務外包模式,就是把原來的包人,變成了包工作量,業務外包工的地位進一步下降。

第二,我們來看根源。國企用工,國家是鼓勵使用合同工的,你短期就籤短期的,長期就籤長期的,但是出發點是用勞動合同法來保護勞動者權益。所以,規定企業用勞務工也不能超過用工總量的10%。

根本目的就是要求企業儘量使用合同制員工。

退一萬步說,勞務工也是與勞務公司籤勞動合同的,也是勞務公司的合同職員工。不管怎麼樣,勞動者終究要籤勞動合同,為什麼不跟國企籤,而與勞務公司籤呢?這裡面就有貓膩了,目的就是國企想壓低工資,減少管理麻煩,就是說,國企想用人幹活,但不想對人家負責。

這一句,是不是說到根本上了。別扯啥用工機制靈活啊,國企用人方便等片兒湯的話,國企籤短期勞動合同,有什麼不可以呢?

第三,國企什麼時候取消勞務和外包模式?在2023年整頓勞務派遣市場的時候,國家就說了,這是一項過渡性政策。最終的目的,還是要引導企業使用合同制員工,因為這樣,可以最大限度保護勞動者權益。

目前,勞務派遣制和業務外包制,明顯是一種欺負勞動者的工具。隨著人們的認識進一步提高,國家的決心進一步增強,希望早一點取消這兩種模式。

什麼叫臨時工,臨時工什麼意思

臨時工 是我國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之前的一個概念,與 正式工 相對應。在現實中仍有大量的單位在使用 臨時工 概念,也仍然有很多用人單位在使用 臨時工 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勞動法 和 勞動合同法 都沒有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以 臨時工 與 正式工 來加以劃分和規範,而是規定雙方都應當簽訂有固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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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種比較流行的用工模式,既用於臨時工也用於大學生。1 以前的勞務派遣主要用於招工人,幹比較累的體力活或者服務性質的工作。有些單位的勞務派遣工由臨時工轉變而來,臨時工可能沒有籤合同,而勞務派遣相對比較正規,一般會簽訂合同並辦理相關保險等。2 在 機關及企事業單位裡,勞務派遣員工的待遇往往和正式員工差...

為何招臨時工的回族,不招正式的回民,我都在這裡面幹了多月,不給我們轉正

勞動法copy規定,企業招錄工人時bai不能以性別,民族而有區別du 對待。要看你zhi當時在這個企dao業試用期期間的表現,以及試用期期間你們是怎麼約定的。如果有不合規的地方,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希望能幫得上你,如果有用請採納,謝謝!應屆生適合應聘實習生嗎?轉正的機率大不大?現在各地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