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要求離婚因為孩子才一歲多,我不想離,最壞的打算是分居三年而離

2022-10-11 13:50:27 字數 874 閱讀 8381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起訴法院,法院會根據夫妻雙方的情況來決定孩子的歸屬,最主要的是根據孩子成長的有利條件來決定,這個有利條件既包括物質的也包括精神的。你可以提供一些例項說明你妻子的心理陰暗,最好還能提供一些極端的做法什麼的,並說明這些心理狀況不利於孩子的成長,你是孩子的父親,不願意孩子在那種心態和環境中生活等等。這樣法庭會予以考慮的。

如果你的經濟條件比你妻子差很多,那恐怕就比較難了。

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明白你為何分居三年而離,婚姻不是勉強的事,不想離就努力去拯救婚姻,實在救不了,就離。你想要孩子,最好等孩子滿兩歲;再一個,舉證證明對方撫養孩子對孩子不利。

3樓:匿名使用者

先帶她去看下心理醫生吧,把思想調理好再說

4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跟她溝通看看,孩子離了誰就再也找不到最親的人啦,你可以陽光一些,把她給影響過來啊

5樓:匿名使用者

不想離就多和你老婆溝通,多交流。離的話孩子跟媽媽的機會大些。

6樓:

最重要的是行動,要是不想離,就努力去和好,要是想離,就開始收集各方面資料,尋求得到孩子的方法。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描述,你得到孩子扶養權的機會比較小,基本上不可能,你可以不同意離婚,等對方急迫想離時,再提出讓對方放棄孩子扶養權的想法,如果對方急迫想離時會做出讓步,如果不讓步,並且對方離婚迫切,那麼孩子五歲前原則上還是給母。你得到的機會還是很小。

8樓:揚揚

孩子多大?如果哺乳期的話一般歸女方,但是如果能證明跟男方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的話也可以歸男方,就看你能否舉證了。

孩子現在一歲半,女方要求離婚,孩子就哺乳期的月是女方帶,其他時候都是男方父母在帶,孩子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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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離婚月了,兒子一歲多判給我,離婚後好開始一直沒打過撫養費,可過了年之後,他突然找我律師

我覺復得你們其實還是有感情制的,為那些bai 雞毛蒜皮的事,爭du吵,然後離婚,zhi 很不值當的!互相擔dao待點還是可以在一起的!當然了,作為男人不應該與妻子斤斤計較,但女人也應該包容男人的錯!把他的錯誤小化,把他的好處放大,這樣就會好了!如果不是很大問題為了孩子能稱就和吧真的每個人想再找一個合...

一歲多小孩兒能吃鴿子湯嗎,一歲多小孩子能吃鴿子湯嗎

石榮本是濟南武孝廉,copy父母與妻皆亡故,家業凋零,赴京銓敘途中暴病,幸得中年婦人胡氏以紅丸救治,轉危為安。石榮感激,願娶胡氏為妻,並對天盟誓,絕不再娶。在胡氏佐助下,石榮順利赴京,官運亨通,但卻一去不回。原來他貪求富貴,已娶名門王氏。一歲多小孩子能吃鴿子湯嗎 一歲多小孩子能開始新增輔食了 吃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