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離婚月了,兒子一歲多判給我,離婚後好開始一直沒打過撫養費,可過了年之後,他突然找我律師

2021-03-31 19:04:07 字數 1313 閱讀 7891

1樓:賽諸葛

我覺復得你們其實還是有感情制的,為那些bai

雞毛蒜皮的事,爭du吵,然後離婚,zhi

很不值當的!互相擔dao待點還是可以在一起的!當然了,作為男人不應該與妻子斤斤計較,但女人也應該包容男人的錯!把他的錯誤小化,把他的好處放大,這樣就會好了!

2樓:闕馨懕鼒

如果不是很大問題為了孩子能稱就和吧真的每個人想再找一個合適的真的不易誰又能保證能找個合適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居然他這樣,就不用復婚了!復婚也不會幸福的,還有兒子他撫養費他是要給,不給告他。

4樓:臣居一品

他說他封建思想,所以要你包容他體諒他,那麼他為什麼不能多包容你體諒你呢,大男子主義不是不可以,但是前提是你要愛你的妻子保護你的妻子,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彷彿施捨一般

5樓:媽媽愛寶貝

這種男人就會演戲,,騙你復婚,就又是死灰復燃一般,,,痛苦不堪

我和前夫離婚有十年了,離婚時孩子法院判給我,但是他沒有給孩子撫養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子女撫養費,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當理由需要增加撫養費的,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我想問一下我老婆起訴離婚小孩一歲多會判給誰

老婆起訴離婚 小孩一歲多,一般會判給老婆撫養,某些特殊情況例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

我和前夫生了兩個小孩,離婚了,孩子判給前夫,我再婚,現任沒有

一方沒有孩子,可以辦準生證。一 本人申請,並填寫 生育一孩申請表 必須鋼筆填寫 二 夫妻雙方必須到街道辦事處 區 縣 市 計劃生育學校參加新婚和優生優育知識培訓,領取結業證 三 夫妻雙方所在村 居 委會或單位在 生育一孩申請表 上籤署意見並加計生辦公章 男方單位必須簽署如下意見 xx 同志,系初婚未...

感情破裂孩子一歲多怎麼才能判給男方

你好,一歲多的孩子,在離婚訴訟中判給女方撫養費可能性比較大,畢竟孩子太小,由女方照顧更為合適。除非能夠舉證證實孩子不適合與女方共同生活,比如女方無生活 生活條件惡劣,具有不良嗜好等等,需要有充分的證據證實,否則在女方堅持主張撫養權的情況下,男方是很難爭取到的。留著吧,孩子還是在母親這邊比較好。都說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