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如何鑑定及賠償,什麼是醫療糾紛司法鑑定,如何進行醫療糾紛司法鑑定

2022-10-10 16:00:23 字數 5104 閱讀 5488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可以申請做醫療事故鑑定。醫療事故鑑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有關臨床醫學專家和法醫學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

2樓:龍商百科

醫療事故糾紛鑑定的啟動程式,有三種方式,包括:醫患雙方共同委託鑑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鑑定和法院指定鑑定。

一、醫患雙方共同委託鑑定的。

如果醫患雙方在**過程中,發生醫療糾紛的,並且協商一致,通過醫療事故鑑定,來確定是否構成醫療事故、構成何種等級的醫療事故、醫療事故賠償數額的。通過醫療事故鑑定來解決醫療糾紛的,可以由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當地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鑑定。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醫療事故鑑定的組織,是由醫療糾紛發生地的衛生行政部門主管。

衛生行政部門下屬的醫學會,專門設有醫學會,該委員會是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

二、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鑑定的。

如果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衛生行政部門認為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啟動醫療事故鑑定的程式醫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下屬的醫療機構的報告組織的鑑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屬單方面要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醫療事故鑑定,並且得到許可的情況下方可以啟動。

三、法院要求鑑定的。

根據中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在醫療糾紛訴訟中,醫療機構和患者及其家屬都沒有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申請的,而主審法官認為有必要做事故糾紛的,那麼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的要求,啟動醫療事故鑑定程式。

醫療糾紛鑑定費

1、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

2、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

3、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4、法院首次委託鑑定的,由醫療機構繳付;

5、對首次鑑定不服,再次申請鑑定的,由申請再次鑑定人繳付;

6、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

醫療糾紛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

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什麼是醫療糾紛司法鑑定,如何進行醫療糾紛司法鑑定

3樓:微湖情

醫療事故鑑定同司法鑑定之間是存在差異的。司法鑑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件中,依職權或應醫患任何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委託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患方所訴醫療損害結果與醫方過錯有無因果關係等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司法鑑定的目的,是為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中遇到的專門性問題提供的一項技術服務。

二者同屬於技術鑑定,歸納起來,二者之間有以下幾點區別:

1、鑑定的性質不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屬於行政鑑定;司法鑑定醫屬於療過錯鑑定。

2、鑑定的目的不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是為醫療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與醫療事故提供技術服務;司法鑑定是為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醫療糾紛與事故行政處理引發的行政訴訟以及涉嫌「醫療事故罪」的刑事訴訟提供技術服務。

3、鑑定的決定權不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決定權在於醫療衛生行政部門,依《條例》的規定,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也可共同提請鑑定。司法鑑定的決定權在司法機關。

4、鑑定的委託方式不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委託方式有二種:一是衛生行政部門轉交;二是當事人雙方共同委託。

司法鑑定包括兩種方式。一是法院決定鑑定,由法院內的技術部門統一對外委託;二是申請鑑定,即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鑑定申請,法院同意後,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鑑定機構與鑑定人員,達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指定。

5、受理鑑定的許可權不同。 醫療事故鑑定只有衛生行政部門移交和當事人共同委託醫學會兩種方式。司法鑑定的許可權卻十分廣泛,只要訴訟過程中需要鑑定,都可以採取司法鑑定的方式進行。

6、鑑定主體的範圍不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只能由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專家組進行。司法鑑定則可由司法機關交由法定的鑑定機構進行。

7、鑑定主體的責任方式不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由醫學會出具鑑定書,專家組成員無須在鑑定書上簽名蓋章;司法鑑定的鑑定人需在鑑定書上簽字或蓋章,實行個人負責制。

8、司法鑑定文書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的區別

1)司法鑑定文書由司法鑑定機構出具,有鑑定人的簽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由醫學會出具,無鑑定人的簽名;

2) 司法鑑定文書對爭議焦點和鑑定結論的分析十分詳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分析部分一般比較原則;

3) 司法鑑定為一次鑑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一般為兩級鑑定。

醫療糾紛的責任如何認定

4樓:野馬幫何莫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述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准,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燬病歷資料。

因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患者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的,醫療機構賠償後,有權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追償。

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範的診療;

(二)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三)限於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

前述第一項情形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填寫並妥善保管住院志、醫囑單、檢驗報告、手術及麻醉記錄、病理資料、護理記錄、醫療費用等病歷資料。患者要求查閱、複製前款規定的病歷資料的,醫療機構應當提供。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保密。洩露患者隱私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造成患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違反診療規範實施不必要的檢查。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干擾醫療秩序,妨害醫務人員工作、生活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醫療糾紛責任追究制度是執行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是良好解決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尤其是進一步做好防範醫療事故的具體措施。

6樓:匿名使用者

說太多也看不懂,找專門的醫療律師諮詢最好

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時,索賠金額超過多少應當進行鑑定

7樓:之何勿思

索賠金額與鑑定無關,調解主要取決於雙方當事人自願。

對於醫療事故糾紛,無法索賠金額為多少,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協商解決,不存在因索賠金額超過多少而不能私下協商處理的情形。另外,如果對於醫療事故的索賠,應當理性進行,如果幹擾醫療秩序,妨害醫務人員工作、生活的,相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十四條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干擾醫療秩序,妨害醫務人員工作、生活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醫療糾紛調解不是『和稀泥』,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明確雙方責任,核算賠償數額,要讓醫患糾紛雙方都心服口服。

8樓:鄱陽湖野老泉

1、索賠金額與鑑定無關。

2、調解主要取決於雙方當事人自願。

9樓:查尋枋

索賠金額多少與司法鑑定沒關係。可協商解決,也可先鑑定後索賠。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和金額沒關係的.直接司法鑑定

最高法院醫療糾紛賠償標準有哪些

11樓:華律網

1、醫療費賠償;2、誤工費賠償;3、住院伙食補助費;4、陪護費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7、喪葬費賠償金額;8、被撫養人生活費;9、交通費;10、住宿費;11、精神撫慰金。

寵物醫療糾紛,寵物醫療糾紛中舉證責任如何認定

當然可以,抄你最好以他們沒襲有從醫執照為由起訴他們,你也可以威脅他們要給省農業廳下設的畜牧獸醫局的監管部門打 以下是x省規範執業獸醫資格的通知,摘錄如下 四 不斷規範執業獸醫從業監管 加快培育動物診療市場的發展,支援執業獸醫到基層執業,鼓勵執業獸醫到農村開展志願獸醫服務。組織開展動物診療機構規範化建...

簡述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有哪些,解決醫療糾紛的法律途徑有哪些

1 和解所謂和解是沒有第三方介入,雙方當事人自己協商談判,對各自訴訟內 權利容和實體權利的處分。可分是訴訟前或訴訟中和解。如果是訴訟中和解的,應由原告申請撤訴,經法院裁定撤訴後結束訴訟,雙方當事人再達成和解協議。2 調解調解是指在衛生行政機關 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著在法院的主持下,對當事人之間的醫...

如何處理醫療糾紛?

仲裁可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1 當事人申請。提出仲裁要求的醫患一方應當在糾紛發生之日起規定的時間內 即受理時效內 向醫療糾紛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2 案件受理。醫療糾紛仲裁委員會應當在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規定的時間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對決定受理的應通知被訴方,並組成仲裁庭。3 案件審理。仲裁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