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崗受傷算不算工傷,打零工受傷算不算工傷

2022-09-12 04:45:24 字數 5457 閱讀 8330

1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  在自己的崗位上班受了傷屬於,那麼在串崗替別人幫忙時受傷了,是否屬於工傷?近日浙江麗水蓮都區法院審結了一起在「串崗」時受傷而引發的勞動行政爭議案件,法院認為只要符合工傷認定的三個基本要素,都屬於工傷。

吳某原是麗水市俊達儀表****的招聘工人,在該公司整表車間檢油表崗位工作,實際拿的是計件工資。今年2月28日,吳在上班時,見同車間班組的鉚上

蓋崗位人手緊張,影響到自己崗位的流程操作,遂前去幫忙,在幫忙過程中因操作不當右手被機器壓傷致殘。市勞動社會保障局認定其為工傷,但公司不服向法院提 出訴訟。

公司認為,吳是公司的招用工人,在整表車間檢油表崗位工作,事發當天,吳未經公司和車間管理人員的指派和許可,擅自到鉚上蓋崗

位開機操作導致受傷。因其受傷並非在本職崗位上,又未經公司臨時指派,故不符合工傷認定條件,故勞動社會保障局的認定的工傷適用性規範性檔案是錯誤的,要 求依法撤銷。

而社保局認為,吳在上班時間、工傷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傷,且不屬於蓄意違章等排除工傷認定的情形,符合工傷認定條件。

吳也稱,出事故前,他曾和其他工人多次到鉚蓋崗位幫忙,公司並沒制止,他的工作應屬正常的工作範圍。

法院經審理認定,吳雖然不是在本崗位工作時受傷,但協助其他崗位仍然屬於工作原因,符合工傷認定的三個基本要素,即在工作時間、工作區域和因工作原因致

傷,同時也不屬於《企業職工試行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排除工傷認定的情形,勞動社會保障局的工傷認定符合工傷認定的無過錯原則和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原則以及

規範性檔案的具體規定。故判決,維持市勞動社會保障局對吳某的工傷認定。

2樓:南海仙山

【串崗】:是指在正常考勤時間,無故離開本人工作崗位到其他人工作崗位上,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如聊天、打鬧,從而影響別人工作狀態與整體工作效率的行為。 按此定義,串崗不是工作,所以受傷責任自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打零工受傷算不算工傷

3樓:樂觀的

不算工傷。打零工一般屬於勞務關係,是勞動者與用工者根據口頭或書面約定,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勞動服務,用工者依約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有償服務的法律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擴充套件資料:

一、勞務關係的基本特徵:

1、 雙方當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隸屬關係。

2、 工作風險一般由提供勞務者自行承擔。但由僱工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的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 基於民事法律規範成立,並受民事法律規範的調整和保護。

4、 主體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勞務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組織。

二、狹義的勞務關係的特點:

1、 是一種準勞動關係。

2、 用工方不具備勞動法中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或者具備主體資格但工作內容具有臨時性。

3、 由用工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4、 根據用工方的指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5、 由用工方承擔在勞作過程中人身傷害的風險。

這是基於民法中「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請求賠償的,而不是基於勞動法中的工傷賠償。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工傷。

工傷是建立在存在勞動關係的前提,打零工與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為僱傭或者勞務關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

5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給自己打工,那麼即使算工傷也是自己支付相應待遇。

上班時串崗受傷算不算工傷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串崗】:是指在正常考勤時間,無故離開本人工作崗位到其他人工作崗位上,從事與內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如容聊天、打鬧,從而影響別人工作狀態與整體工作效率的行為。 按此定義,串崗不是工作,所以受傷責任自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上班串崗受傷,能算工傷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工傷。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工傷認定需符合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和工作原因三個要件:「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指法律規定的或者單位依法要求職工應當工作的時間和場所,「工作原因」是指因履行工作職責而發生傷害。

單位員工都有自己相對固定的工作崗位,在單位要求的時間、場所及崗位上工作才是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職工串崗受傷,不是工作場所和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員工擅自串崗受傷屬於工傷嗎

8樓:沒落的王族

《工傷保險條例》確立的工傷賠償屬於無過錯責任,職工違反單位規章制度不是影響工傷成立的因素。職工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致傷,可以按違反勞動紀律對其進行處理,但不能據此作為不得認定為工傷的理由。只要職工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就應當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上班私自串崗受傷,是否算工傷,可以辭退嗎

9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工傷。

員工上班私自串崗受傷,不是因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的,不是工傷,屬於非因工負傷。員工串崗並不一定構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情形,沒有造成用人單位重大損害的,不可以因此辭退。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0樓:雅盛法律

雖然是串崗,是否與工作有關係,如果與工作有關係,就是工傷,有的工作需要他人幫助,不一定非要等領導安排,不能因受傷而辭退,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案例:員工私自串崗受傷,算工傷嗎

11樓:老喬

算,勞動法規定工作時,工作地點員工受到的一切傷害都應算作工傷。以上兩點佔一點就算做工傷。

試用期員工上班私自串崗受傷 是否算工傷 可以辭退嗎

12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是屬於工傷的,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在工傷**完畢之前單位不得辭退員工。但是員工在試用期內部符合錄用條件,單位是可以辭退員工的。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工地生病算不算工傷,在工地上工作是受傷 算不算工傷

不符合工傷認定原則,所以無法認定為工傷。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

工傷算不算工年,拿工傷津帖是不是也算工年,工傷6級

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計算繳費年限。工傷職工鑑定為六級傷殘,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勞動崗位,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的,應當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由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繳納了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計算繳費年限 沒有繳費的,不計算繳費年限。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

煤礦上班地面受傷算不算工傷,我在煤礦上班受傷,工傷期間應該怎麼開工資。

工傷認定 抄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作期間受傷,算工傷的。我在煤礦上班受傷,工傷期間應該怎麼開工資。停工留薪期待遇 1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