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入職試用了一天,工作不能適應,公司想留人,怎麼拒絕

2022-06-08 13:45:19 字數 3983 閱讀 1011

1樓:職業和心理

所以在求職之前,應該多瞭解下公司,瞭解天自己,這樣方能減少類似的情況發生。

講真,這種情況我也曾遇到過,很尷尬,我非常理解。

既然是自己有心離開,那就是必須離開了,因為帶著這種心,即使勉強的留下,心裡已經有了這個念頭就很難踏實工作了

你要離職,只要你態度堅決,公司是無法阻止的,只是盡力挽留你而已。如果你真想走,並且不想太囉嗦的解決這個問題,那麼你應該想各其他的理由來解釋你為什麼要辭職。

因為按照你真實的想法說辭職,上司可能有無數個方案幫你解決問題。

求職找工作,我推薦先做做mbti職業性格測試網頁連結,或者是霍蘭德職業性格測試,九型人格這類的,對自己做到充分的瞭解,然後去選擇對應適合的崗位,避免入職,辭職的惡性迴圈。

如果一個份工作你做不了2年,那麼這份工作對你來說可能沒有任何經驗積累,也可以理解為你浪費了2年。珍惜青春,珍惜寶貴的工作經驗。

祝你好運!

2樓:

剛入職試用了一天,工作不能適應公司,想留人怎麼拒絕,我覺得這個只能你自己想辦法。

3樓:韋鑲楣

適不適合只有你自己知道,如果自己真的認真想過覺得工作確實不能適應,那就跟著自己的心走,你可以說家裡人在當地給自己找了份工作,為了能多陪陪多照顧父母選擇辭職

4樓:我是小康康

招聘與應聘本身就是雙向選擇,企業擔心求職者不能勝任,那麼就有了試用期,如果不行,自然會由人事部門直接告知。當然求職者也有選擇權,不適應的工作,自己確認不想做而不是待遇職位等其他原因,那麼直接告訴負責招聘你的人,這對企業也是尊重,否則尸位素餐更沒意義了。

5樓:普天同慶

哪就實話實說,工作不適應,自己做的不開心,公司也可以早做安排

6樓:

我覺得你應該努力一下,畢竟公司留人的意願挺強烈的,如果離開之後不能在其他公司儘快入職,那麼不如現在堅持一下,如果度過了適應期,說不定會得到公司的重用,得到很好的發展呢?如果確實無法適應的話,那麼就如實說明吧,起碼也要委婉地表達自己的想法,不能給人留下虛偽的印象。

7樓:倉儲物流

找到更好的工作,崗位不適合自己的發展。

8樓:紅火

你可以和老闆提出,我能不能換個崗位看老闆怎麼說?如果老闆同意,你可以換一個崗位不也行嗎?

如何婉拒offer,不得罪給offer的公司和人事?

9樓:啊啊啊啊何

在婉拒其他公司的offer(工作)時,個人不建議去編造過多的藉口。簡單明瞭的將你的意思說出來即可,這樣既不用花費功夫思考理由,也能及早的讓用人單位有所準備,不至於因為處理不恰當而產生不良影響。

1、權衡你的選擇

如果你已經接受了一份offer,卻有另一份更好的offer向你走來時,你必須得認真權衡你的選擇,不要總是心中抱著「這山總比那山高」的想法。

既然你已經接受了第一份offer,那麼這份offer肯定有它好的地方,所以這時候你要做的不是馬上拋棄你手持的那份offer去選擇那份看似更好的offer,而是將這兩份offer的優點缺點都列在一張**上,然後來做個比較。

可以通過比較這兩個工作的假期時間、彈性工作時間、工作職責以及公司的管理風格等,從而更加清晰明確的得到你的回答。

2、做出決定——堅持原 offer 或毀約。

假定經過一番比較以後,你依然覺得新的offer比你原來的offer好很多,你也可能做出兩種截然不同的選擇。

3、堅持原來的選擇

如果你已經對你拿到第一份offer的公司口頭甚至書面承諾過接受這份offer,你可以堅持原來的選擇。這是是一個更有道德的決定。

特別是當你在業界已經有了一定的聲望時,道德將會成為你做決定的更重要的考慮因子。

而且,如果你接受了這個offer,到公司工作了一段時間之後覺得這個職位並不是你所期待的,你還可以到時候選擇離職。

4、選擇第二份 offer

雖然選擇第一份offer是一個更有道德的決定,但這並不表明你不能去接受那份新的offer。

你也可以根據兩份offer提供給你的津貼和獎金等福利以及它們對你職業生涯的影響做出選擇。

如果你比較後覺得這份新的offer的價值大於你放棄第一份工作的風險,那麼你可以考慮選擇這份你認為更好的offer。

不過要注意的是,一旦你做出了選擇,建議你儘快通知你原來的公司,好讓他們有時間去尋找一個新的替代者。

5、妥善處理後果

一旦你選擇了後面那份你認為更好的offer,當你告知之前給你offer的那家公司你的決定時,你可能要去面對一些連帶後果。比如,有的公司會把這樣的求職者拉入「黑名單」。

所以你需要謹慎小心地處理這種情況,以謙虛誠懇地態度表達自己為不能去這家公司而感到遺憾,爭取把損失降到最低。因為大多數時候老闆的反應取決於你的做法。

如果處理不當,之前給你offer的那家公司將你的這個做法告訴了其他公司,那麼你很有可能就會落下一個壞名聲。而且,隨著你的職場聲望越來越高,毀約對你個人信譽的影響也會增大。

不過我們誰都無法預料拒絕那份offer之後會有什麼後果,這個後果也只是其中一種可能性罷了。

但是隻要你準備做出這個選擇,那麼你就必須得將每一件事情都考慮周到,儘可能不讓這個選擇對你的聲譽和職業生涯產生影響。

10樓:匿名使用者

禮貌但是客氣的拒絕,最重要的是能夠真實的說明拒這個offer的原因,薪水跟你的預期差距太大,或者有更合適的offer,兩個中選了另一個,都算真實的理由,一般來說如果你表現的有禮貌,都不會有太大問題。拒offer不會得罪hr,也能理解,畢竟這是雙向選擇。那種說好了報道時間但是當天直接不來,然後公司打**區不掛掉或者開罵的,才真正會上黑名單,至少我是這樣。。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拒絕時候說的委婉些就好了,誠如你所說,每個行業的圈子比較小。不過你認為公司的hr是吃素的嗎?只要是不叫人家反感就好了

12樓:雨禎

人事 小姐姐 是這樣 昨天您給我發了offer 能得到貴公司的認可 我倍感榮幸 雖然昨天也約好了明天去公司試用 但是經過仔細思量 我因為一些個人原因 可能無法 加入貴公司這個大家庭 在此向您及貴公司道以誠摯的歉意 也希望不會影響貴公司的人員調動 同時祝您早日招到可以勝任崗位的技術人員。

怎樣的言語也無法掩飾行為本身的問題 為我所作所為 再次向您及貴公司道歉 也希望您可以理解和原諒

—xx崗應聘者 某某某

13樓:匿名使用者

暈。不走不走......不賬戶。哦

14樓:廣億二手車

iyguiguiuijuiui7o8uiouygoyg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試用期是三個月沒簽試用期合同,我在入職一個多月後提出離職公司人事部經理留住我說

15樓:匿名使用者

口說無憑,沒法律效力。

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補足雙倍工資的差額。建議你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這種言而無信的單位,在你跟他們了斷後,還是趕緊走人為妙。

附:《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有點麻煩,要麼你直接辭職,要麼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唯一值得思考的是,你能不能拿出人事經理說給你底薪4500的證據,如果沒有的話,這個比較麻煩。

17樓:最愛故事丶

首先沒簽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雙倍工資賠償,可以找勞動局解決。其次口頭約定沒有法律效應。所以趁早離開最好不過。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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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的時間是從入職之日算起。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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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的描述來看,你有點社交恐懼症,就是說你特別害怕和陌生人交流,也可能是因為你害怕在別人面前出醜,所以才特別害怕和別人交流,目的就是隱瞞自己的缺點,你的缺點應該就是不善於和人溝通。我感覺你不是不喜歡這份工作,因為你也說了,這份工作比較輕鬆,你就是因為害怕和同事說話才感覺很不適應,於是你選擇了這樣一...

勞動合同是剛入職的第一天就籤嗎,請問勞動合同必須在正式上班的第一天或之後才可以簽訂嗎

不一定。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 即勞動者入職 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簽訂的屬於違法。用人單位應當在bai用工 即勞動者入du職 一個月zhi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超過dao一個月未簽訂的內,勞動者有權 容要求用人單位給與一個月兩倍工資,期限是入職後第二個月至第十二個月。即入職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