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樂制度為什麼是維護宗法分封制度必不可少的工具

2022-04-13 03:26:21 字數 3989 閱讀 1734

1樓:乙劍天外飛仙

1.宗法制:

宗法制是周人把血緣關係同政治關係結合起來的制度,其目的是鞏固分封制下的統治秩序,解決貴族之間的權力、財產和土地繼承上的矛盾。

2.內容:

①以嫡長子繼承製為核心;②規定嚴格的大宗、小宗體系,大宗和小宗的關係是相對的;③大宗是土地、財產和權力的主要繼承者,有主祭祖先的特權。

3.作用和影響:

宗法制所確立的大宗、小宗的關係,不僅是家族等級關係,也是政治隸屬關係;宗法制通過血緣親疏,確立起一套土地、財產和政治地位的分配與繼承製度,保障各級貴族能夠享受「世卿世祿」的特權;宗法關係有利於凝聚宗族力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了王權。

4.推行工具:

周朝為了維護其宗法分封制的順利推行,還制定了各種禮樂制度,作為各級貴族的生活標準。禮樂制度是維護宗法分封制度必不可少的工具。

至西周時期,宗法制進一步完備,與政治結合得更緊密,嫡長子繼承製實行得更嚴格。《詩?大雅?

文王》曰:「文王孫子,本支百世」。注曰:

「本,本宗也。支,支子也」。鄭箋曰:

文王「以受命造始周國,故天下君之。其子孫適(嫡)為天子,庶為諸侯,皆百世」。如缺嫡,其補充制度是「無適(嫡)則擇立長,年鈞(均)以德,德鈞則卜。

王不立愛,公卿無私」。上述立嫡制度及其補充制度總的說來,比較完備,對於王位世襲起到了順利執行的作用,對於穩定政局,動員統治階級以全力加強對全國的統治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中外歷史問題八人談》

宗法制度是中國古代維護貴族統治的一種制度,它由原始的父系家長制血緣組織,經過變質和擴大而成。……按照宗法制度,周王自稱天子,王位由嫡長子繼承,稱為天下的大宗,是同姓貴族的最高族長,又是天下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統治天下的權力。天子的眾子或者分封為諸侯,君位也由嫡長子繼承,對天子為小宗,在本國為大宗,是國內同宗貴族的大族長,又是本國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統治本國的權力。

諸侯的眾子或者分封為卿大夫,也由嫡長子繼承,對諸侯為小宗,在本家為大宗,世襲官職,並掌有統治封邑的權力。卿大夫也還分出有「側室」或「貳宗」。在各級貴族組織中,這些世襲的嫡長子,稱為「宗子」或「宗主」,以貴族的族長身份,代表本族,掌握政權,成為各級政權的首長。

――楊寬《西周史》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公社制中的父系家長制直接演變而來的。其主要作用是用規定宗族內嫡庶系統的辦法以確立並鞏固父系家長在本族中的地位。此制度的最大特點是,以始祖的嫡長子一系的嫡系世代相承為大宗,其餘各代庶子為小宗。

庶子各在本支為大宗,其嫡子、庶子又分別為本支的大宗、小宗。如此推衍傳繼,嫡永為大宗,庶永為小宗,構成一個龐大的宗支網,狀如樹之干與枝的關係。周王為姬氏家族的大宗,就是所謂「君之宗之」(《詩?

大雅?公劉》)。以周王為首,根據宗法制度的宗支原則與分封制度相結合,將他們的既得利益按照等級分配給各個姬氏家族。

――《中外歷史問題八人談》

宗法制的核心是維護奴隸主貴族的嫡子,即兄長地位的不可動搖性。「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五世而遷之宗,其繼高祖者也。

是故祖遷於上,宗易於下」(《禮記》)。長子立為「嫡子」,為世代相傳的大宗。而其餘的庶子(即諸弟)即為別子,對長子來說是為小宗。

從別子起要自立新宗,他即為這個宗的始祖,即「別子為祖」。別子的嫡長子也世代相傳,「繼別為宗」,也成了「百世不遷」的宗。而他的諸弟(庶子)不能繼別,庶子之子也不能繼別,只能繼承自己的父親(即庶子),即「繼禰者為小宗」。

……――白鋼主編《中國政治制度史(上)》

根據文獻記載,中國至遲在周初已經出現了「宗子」、「大宗」等名稱。《詩經?大雅?

板》中有「大宗維翰,……宗子維城」,這裡所說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貴族中根據血緣關係對族人擁有管轄和處置權的人。這表明當時已經出現了宗法制度。有的學者認為,在有關商代歷史的文獻中,也可發現類似的記載。

如《左傳》所記的周初商朝遺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緣團體。但迄今對中國早期宗法制度的瞭解,主要還是關於周代的。

――《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歷史ⅲ》

在宗法制度支配下,宗子有保護和幫助宗族成員的責任,而宗族成員有支援和聽命於大宗的義務。惟其如此,大宗和宗子對宗族組織起著支柱的作用,所以《詩經?大雅?

板》說:「大邦維屏,大宗維翰,懷德維寧,宗子維城」。而小宗對大宗起著輔助的作用,所以《左傳?

襄公十四年》說:「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以相輔佐也」。

――楊寬《西周史》

宗法制度的基礎是奴隸制大家族,周王和各級貴族都是奴隸制大家族的族長,每個奴隸制大家族具有共同的姓氏,共同的直系祖先,共同的宗廟,共同的墓地,有互相保護的義務……

――陳茂同《歷代職官沿革史》

2樓:

所有這些關於禮樂的規定,都是為了加強人們的等級觀念,最後達到鞏固其統治的政治目的。要順利地推行禮樂制度,必須加強有關禮樂方面的教育,這是不言而喻的。

3樓:

簡而言之:禮樂制度是給宗法捧臭腳的,當時老師就這麼氣憤著說的

4樓:依翠陽

他維護了西周時期的等級制度

周朝制定的各種禮樂制度跟維護宗法分封制度有什麼關係???

5樓:風起清萍之初

詩書禮樂自天子出 給人們注入天命的深意 讓人們去一味的去服從

6樓:匿名使用者

禮樂制度是以樂從屬禮的思想制度。以「禮」來區別宗法遠近等級秩序,同時又以「樂」來和同共融「禮」的等級秩序,兩者相輔相成。在統治階級內部所設定的等級具體表現為「天子八佾,諸公六,諸侯四」。

古代舞隊的行列,八人為一行,叫一佾。按周禮,天子的舞隊用八佾(即六十四人),諸公六佾,諸侯四佾,士二佾。這樣,階層不同從而使用舞隊人數的不同,是為了給人們灌輸君權至上無人能與之相抗衡的等級秩序思想。

禮樂制度與宗法分封制的關係

7樓:匿名使用者

宗法制是與分封制緊緊聯絡的、以血緣、姻親為紐帶的政治制度。嫡長子繼承製是其核心內容,與分封制互為表裡。

禮樂制度是維護宗法分封制度必不可少的工具。分封制度、宗法制度和禮樂制度,三者互為表裡,緊密相連。

周朝制定的各種禮樂制度跟維護宗法分封制度有什麼關係

舉例說明禮樂制度和宗法分封制的關係

8樓:匿名使用者

西周時期禮樂制度用禮樂來劃分人的等級,維護了西周宗法制度和君權、族權、夫權、神權,具有維護貴族的世襲制、等級制和加強統治的作用。禮嚴格區分社會中每一個個個體所處的地位,樂是統治者採用**去化解階級矛盾,而宗法、分封制度對個體進行約束,強制性推動了禮制的實現。

1、區分個體貴賤、尊卑、長幼的差異,是維護宗法制度的工具,例如嫡庶之間的區別。

以母親的身份和子女出生的先後,所有子嗣都會分為「嫡」和「庶」兩類。嫡子是正妻的兒子,庶是妾所生的兒子。嫡為大宗,庶為小宗。

只有嫡長子才是王位或爵位的合法繼承者,即便庶子比嫡長子年長或更有才能,也無權繼承。

2、樂作為祭祀時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出現在了歷史的舞臺,貴族之間也開始盛行**。周禮規定了天子之禮、諸侯之禮,兩者有所區別。

按禮,樂舞的編排上天子的舞用「八佾」(每列八人,八佾六十四人),諸侯用「六佾」,大夫只能用「四佾」。

3、周朝通過禮樂制度來規範貴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貴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貴賤長幼之間要有明顯的差別。

祭祀之舉,按禮,只有天子可以祭祀於泰山,其他諸侯公爵是不可以的,如果僭禮,實質上就是奪取政治權力的一種表現。

擴充套件資料

宗法制的核心作用在政治上是傳嫡不傳庶,傳長不傳賢

夏朝的帝位由兒子接任,偶爾也有傳給兄弟的。商朝的帝位大多傳給弟弟,最後由最年幼的弟弟再傳給長兄的長子,或以行傳給自己的兒子。公元前11世紀,周武王滅商建周,都於鎬京,並改「帝」為「王」。

周王朝的王位明確規定只傳長子,就是傳嫡不傳庶,傳長不傳賢。

周禮目的是以周人的標準來規範各族和各代禮樂內容,並通過制度的形式推行到各個不同等級的統治階級中去;其意義在於擴大周文化的影響,加強周人血親聯絡和維護宗法等級秩序,其本質是「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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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 西周的分封制,是把天下劃分給姬姓貴族和少數戰爭功臣及前朝貴族統治,比如後來的齊 魯 晉 衛 宋 鄭。受分封者 即諸侯 世代享有封地上的行政財政軍事等一切權力,但要定期朝覲並服從周天子。諸侯的地位原則上按照嫡長子繼承原則。同諸侯的分封一樣,諸侯也在自己的國家內部分封自己的其他兒子和大臣,即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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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大一統,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漢初又兼採之,七國之亂平定之後,封國的官吏全部由 任免,諸侯只徵收租稅,封國名存實亡。魏晉以後,歷代王朝也還有分封制,其性質不全相同。宗法制實際上是以種群為區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識的團體,這是一種原始的組織結構,但就是這種原始的結構至今還影響著現代中國包括社會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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