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工資,按21 75天計算,10月1日 3日的加班費是乘2還是乘

2022-03-28 23:58:48 字數 6034 閱讀 9178

1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你好!

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班是3倍的

這樣算,比如你的底薪是3000元,那麼你的每天的基本工資就是3000/21.75=137.9元

。因為你國慶假日 1 2 3是按3倍計算的。 每天假日工資是 137.

9x3=413.7元 這個是在你基本工資的基數上x3的,明白嗎?因為現在都是這樣說國慶加班是你平時工資的3倍,所以這個演算法才正確的。

勞動法也是這樣規定的。 假如你是2倍,那你只能拿137.9x2=275元。

但這個演算法是錯的. 你兩個演算法比較下就知道了。 所以你國慶假日是x3倍,才是正確的。

希望能幫到你

2樓:匿名使用者

乘以3。

為什麼說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班應給勞動者3倍工資。就是這樣來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21.75算日工資,加班費也是按照3倍來算,即基本工資/21.75*3/8*加班小時數。

4樓:day嘎嘣脆丶

國慶節屬於國家法定假日,應付3倍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十六天制國慶10月1日到10.3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5樓:oo哈利擼呀

應該是按你平時加班費的三倍,

也就是12.9乘以3。

工資核算時,新的勞動法規定是採用21.75天,那麼這個數字怎麼來的?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1.75天指的是:全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天數。104天指的是法定休息日。

但是,2023年全年法定休息日是115天,其中包括全國節假日11天,週末放假一共52個週末,共休104天,所以,加起來一共有115天。

所以,2023年月計薪天數為:(365天-115天)÷12個月=20.83天。

7樓:巢葛菲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出勤工資核算的計算工式公式:

1:月出勤工資=月工資標準*(1-1/21.75*事假天數)公式。

2:月出勤工資=月工資標準/21.75*出勤天數。公式1適合請假天數少的在職員工,公式2適合新員工和請假假天數大天出勤天數的員工。

1、《勞動合同法》對訂立勞動合同作出了新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且應當在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簽訂合同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8樓:中顧法律網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出勤工資核算的計算工式

公式1:月出勤工資=月工資標準*(1-1/21.75*事假天數)公式2:

月出勤工資=月工資標準/21.75*出勤天數公式1適合請假天數少的在職員工,公式2適合新員工和請假假天數大天出勤天數的員工。

9樓:騷就騷出情調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所以月薪天數應該為:

(365天--104天)÷12月=21.75其中365天是一年的天數,104天是週六周天。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10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請參閱以下規定: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23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8號)同時廢止。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加班費是不是不看大小月統一按照最低工資除以21.75天計算的?

11樓:捷曉蘭

加班費不看大小約,因為他不是按月給你開的,而是你什麼時候加班什麼時候說。

12樓:方方正正

加班費的計算是按照當地最低基本工資為基數,除以21.5天,得到每日的工資,再除以8,得出單位小時工資。乘以加班小時數,再乘以加班率(國假是*300%,星期六或星期日是*200%,平常加班是*150%)得出加班費。

13樓:書生之見是我

對的,員工一週兩休的。勞動法規定工作天數按照21.75天計算,不分所謂大小月

14樓:赫又薛寄雲

全日制用工的一天的最低工資標準按照當地市的最低工資標準除以21.75計算。

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資標準按照當地市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計算。

10月1號加班3倍工資怎麼算?

15樓:心為寧碎

合法啊核算日工資的方法是用你的工資除以22,這樣算,你一天的工資是40左右吧

三倍的工資給你120,算是差不多了,就是在要也多不了多少了但是這個前提是加班是自願的哈

ps:說實話,不錯了,現在有不少企業光要求加班,沒有加班費哩~~

16樓:匿名使用者

10月1日加班工資按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300%計算。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國慶節當天工作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是指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的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集體合同也沒有約定或者沒有集體合同的,按用人單位實際支付的勞動者法定工作時間工資標準支付。

17樓:

廣東胡律師:

你的基本工資除以22就是每一天的工資,國慶的加班工資乘以3就是的了,為116元,單位給你們的120屬於合法的。

18樓:

肯定是不合理的。當然有不加班的權利。但是這樣會和公司產生摩擦,不利於你將來的發展。法定假日加班還有待於立法的進一步規定。

19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影、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規定每月21.75天是怎麼算出來的?

2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每月的工作日為21.75天的計算如下:

制度計薪日計算方法

一、制度工作日的計算扣除了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具體計算方法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為一年52周的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時

二、「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專案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月計薪天數、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21樓:提莫喜歡誰

職工月計薪天數21.75天,21.75天=(365天-104天)÷12個月=21.

75天。每年365天減去52個星期的雙休日共計104天,得到每年的工作日除以12個月,得到每月的平均工作日。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2023年1月3日勞社部發[2008]3號)的規定

其他的工資計算方法: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法定節假日元旦節、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用人單位也要計發工資,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2樓:化驗員小張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1、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2、月平均計薪天數=(365天-104天休息日)÷12月=21.75天

以一個約定月薪為15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於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資。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此外,對於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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