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用工協議的規定,臨時用工協議是否違法

2022-01-10 06:32:47 字數 5068 閱讀 2703

1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什麼用工,只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就必須在1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是用工單位違法行為。用人單位與勞務公司簽定了合作協議,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應該是勞務公司的本責工作,應該由勞務公司來承擔責任。但是如果合作協議書上面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也要承擔連帶責任。

2樓:小鷹

請你先補充說明這些「勞務工」是否符合勞務工的標準,主要是:他們是否系勞務公司派遣並已經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他們是否系達到退休年齡人員、他們平均每天工作多少個小時。

如果真的是勞務工,何時籤協議這個沒有明確規定;不要你們自己以為是勞務工,最後被認定為事實勞動關係,反而要增加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等等。

3樓:

甲方是,工程結束,億萬幹一年不幹怎麼辦

4樓:霸氣航行天下

根據13年7月1日修改的勞動合同法針對勞務派遣特做出了修改。

修改如下:

一、將第五十七條修改為:「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二、將第六十三條修改為:「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三、將第六十六條修改為:「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超過其用工總量規定的比例,具體比例由***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四、將第九十二條修改為:「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萬元的標準處以罰款,對勞務派遣單位,吊銷其勞務派遣業務經營許可證。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本決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決定公佈前已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繼續履行至期限屆滿,但是勞動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不符合本決定關於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的規定的,應當依照本決定進行調整;本決定施行前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應當在本決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內依法取得行政許可並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方可經營新的勞務派遣業務。具體辦法由***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5樓:鄧玉婷

如果是你們是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那你們就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因為法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的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了適用範圍: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臨時用工協議是否違法

6樓:

臨時用工協議是否違法,要看僱員與僱工是否屬於勞務關係,即是否簽約了臨時工協議。

若以提供一定勞務為內容的所謂臨時用工協議,如僱傭協議、勞務協議,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合法的。

若臨時用工協議或勞務協議逃避勞動法規定的義務,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關係處理。

如果臨時用工協議或勞務協議逃避勞動法規定的義務,就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關係處理。

按照《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臨時用工是指按照國企固有的管理模式及固有的思維方式,企業臨時用工是不可取的,因為國企本身已經存在冗員問題。

臨時工的說法源自於計劃經濟時期,一般不享受企業固定工的相關待遇。《勞動法》頒佈實施後,企業用工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開始由勞動合同調整。臨時工的說法逐漸淡出人們視線。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有三種,一種是無固定期限,一種為有固定期限,還有一種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幾個月,也可以是十幾年。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亦可能是針對臨時性的、無法確定結束時間的工作任務而設定。

由此可見,目前企業用工是臨時性還是長期性,並不能作為判斷雙方是否建立勞動關係的標準。同時,根據法律規定,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而勞動報酬的計發方有計時制的,也有計件制的。

除了規定勞動者正常提供勞動後,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水平外,法律很少有對企業如何約定報酬的強制性規定。僅以雙方約定的是日薪來否定勞動關係亦無依據。

如我們所知,勞動關係的建立系以勞動者是否以用人單位職工身份工作,其從事工作是否用人單位業務組成部分,其是否按用人單位的要求提供勞動並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監督等為判斷標準。對於勞動者已提供勞動,雙方間關係符合上述勞動關係構成要件的,即使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勞動者的合法權利也同樣受勞動法律保護。

參考資料: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7樓:來自五尖山驚才風逸 的木蓮

不違法。違法的是不給僱傭者繳納社保,可起訴或者協商解決。

如果提供一定勞務為內容的所謂臨時用工協議,如僱傭協議、勞務協議,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合法的。

按照《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8樓:素人學者喵

不違法。但不交社保是違法的,可以溝通或者起訴。

如果提供一定勞務為內容的所謂臨時用工協議,如僱傭協議、勞務協議,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合法的。

但現實中很多企業簽訂所謂臨時用工協議或勞務協議逃避勞動法規定的義務,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關係處理。按照《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9樓:

臨時用工協議違法。如果需要公司補繳社保,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申請,如果公司不補繳,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臨時工的普遍化沒有法律的依據,法治的基本原則是法不授予則不為。

法律的實施主要靠自覺,而自覺**於法律的權威。在這個方面,交通志願者和其他各種志願者能夠大大促進這種自覺。

動輒臨時工犯事的現象,一方面反映了我國有些部門責任**理念淡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國各地普遍實施的各類公務臨時工用人現象存在諸多的法理和法律問題。

勞動關係的建立系以勞動者是否以用人單位職工身份工作,其從事工作是否用人單位業務組成部分,其是否按用人單位的要求提供勞動並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監督等為判斷標準。

按照《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違法的是不給僱傭者繳納社保,可起訴或者協商解決。

所謂臨時用工協議,如僱傭協議、勞務協議,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合法的。但現實中很多企業簽訂所謂臨時用工協議或勞務協議逃避勞動法規定的義務,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關係處理。

按照《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11樓:仇少明律師

你好,勞動法上不存在臨時工之說,僅存在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之說,即使是如你所說的臨時工,也是需要繳納社保的,有一種情況不用繳納社保,就是勞務工。

12樓:木子在上學

臨時用工協議是否違法分為以下情況:

若以提供一定勞務為內容的所謂臨時用工協議,如僱傭協議、勞務協議,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合法的。

若臨時用工協議或勞務協議逃避勞動法規定的義務,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關係處理。

按照《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臨時用工協議,臨時用工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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