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勞動合同月內可以辭職嗎?辭職後,老闆會扣工資嗎

2022-01-07 06:34:01 字數 5326 閱讀 8765

1樓:簡簡單單

1、簽了勞動合同一個月內可以辭職的,按規定辭職,用人單位不得扣工資的。

2、《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是你的權利,公司無權扣你的工資,你只需提前3日通知公司即可離職,注意把你給公司的辭職通知書的影印件保留下來即可,公司如果扣留你的工資,屬於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你有權申請法院要回你的工資,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拿到簽訂合同的工資額,而且你要提前一月跟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如果公司沒有對你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或具有關於保密技術培訓等,合同上又沒有特殊的條款約定,可以拿到工資,否則到勞動局投訴,現在國家對工人的工資問題特別重視。

4樓:孫法官說法

你已經過了試用期,如果想提出辭職,應提前30日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批准最好,如果不批准,你也可在通過30日後,自行離職。你實際工作期間的工資是應當全額支付的。

5樓:

如果你想辭職,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當然,也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可以隨時解除。

你實際的勞動所得老闆不得剋扣。

6樓:快樂的蟲子滿滿

這種問題得和老闆說,和財務部說。每一個公司都不同,你公司財務上若是想扣你工資,怎麼著都能找個冠冕堂皇的理由給你剋扣了。要死深明大義的,肯定會按額給你啊。

不過我感覺,你公司既然未按承諾加薪,假若你不是他們說的那樣經驗不足不能加薪,那麼就只能證明一個問題就是他們肯定會多少扣你部分工資。

甚至會全額扣掉。

有的公司發工資是押一個月的,你這算只工作了一個月,給你的可能性不太大吧。

簽了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辭職嗎?

7樓:

簽訂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提出辭職申請。

勞動者提出離職一般分三種情況: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隨時辦理解除勞動關係的手續;

2、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且可以要求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不為你出具離職證明或者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3、用人單位沒有違法的情況,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申請,到30天后用人單位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不為你出具離職證明,你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8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提出離職一般分三種情況: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隨時辦理解除勞動關係的手續;

2、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且可以要求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不為你出具離職證明或者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3、用人單位沒有違法的情況,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申請,到30天后用人單位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不為你出具離職證明,你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案件可以hi我

工作一個月了 可不可以辭職?沒有簽定勞動合同,辭職後有沒有工資?

9樓:匿名使用者

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建議你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程式辭職,一般用人單位都是在下個月發工資時才會給結清工資,如果不支付工資,可以通過勞動部門申請解決。

10樓:敏承恩

可以辭職,因為勞動者有這個權利,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算是正式公司員工,你辭職必須是有工資的,這是你應得的報酬

11樓:長治劉義峰律師

可以辭職

勞動者有人身自由及自由選擇權,平等協商等權利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單方辭職,試用期內提前3日,正常勞動合同期間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辭職通知,到期勞動關係自動終止

律師特別提示,是通知,不需要批准

另對於勞動者參加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足額支付離職時應當特殊處理,辦理工作交接完成之後一次性給付希望可以幫到你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事記得問你們老闆或人事部門領導,網上問,沒人知道。每家企業的情況都不同,每個老闆的性格也不同,有善良的,有惡毒的,有通情達理的,有蠻不講理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辭職,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隨時離職。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處於試用期過程中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才能離職。而簽訂勞動合同,且過了試用期的正式人員,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

你這工作了一個月,而且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隨時離職,工資必須照常發放,如果扣押工資,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簽了勞動合同之後,可以辭職嗎?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一般有以下方式: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三十天後正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如果單位有違法行為,員工可行使單方即時生效解除權。

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

15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疑問,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嗎?這個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在一個月之內想要直接走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內想要辭職,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因為此時用人單位並沒有違法行為超過一個月的話,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第二個月開始。

如果勞動者不想繼續在公司工作,是可以直接離職走人的,同時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綜上所述,就算你想直接走人,也要考慮你是否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如果不需要,你可以直接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6樓:time時光流年

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為不定期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八十二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簽了勞動合同辭職不發工資可以投訴嗎

需要看時間,如果只有幾天,那麼不建議找,因為幾天工資也就幾百塊錢,不夠麻煩的,而且用工單位也有藉口事假或者曠工扣工資,如果走正規途徑離職,有離職手續,但離職後沒發工資的,可以憑藉勞動合同和離職備案表還有社保記錄去申請仲裁,或者申請法律援助,以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理由提起民事訴訟。不論籤不籤勞動合同,只...

我簽了勞動合同,辭職能不能當天辭職當天走?是正式員工

勞動者是不能當天辭職當天走的,一般勞動者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在勞動合同期間辭職會有什麼後果,已簽了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後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勞動者行使解除權而違反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因此所造成的損失。勞動者享有選擇職業的權利,根據 勞動法 和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勞動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就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該權利是法定權利,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能加以限制或剝奪。用人單位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