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勞動合同我以提前月打辭職現在到期啦老闆一直說等招到人就給走可是一直沒招到人現在又要延期

2021-06-02 09:36:02 字數 1146 閱讀 4476

1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中也指出: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我也是在網上現找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2樓:匿名使用者

保留好證據,確認是30天了,直接走人就行,不給辦手續就把他仲裁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3樓:桂花再開時

去勞動局找勞動監察大隊,

不要自離

簽了勞動合同月內可以辭職嗎?辭職後,老闆會扣工資嗎

1 簽了勞動合同一個月內可以辭職的,按規定辭職,用人單位不得扣工資的。2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

我簽了勞動合同,辭職能不能當天辭職當天走?是正式員工

勞動者是不能當天辭職當天走的,一般勞動者辭職是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簽了勞動合同辭職不發工資可以投訴嗎

需要看時間,如果只有幾天,那麼不建議找,因為幾天工資也就幾百塊錢,不夠麻煩的,而且用工單位也有藉口事假或者曠工扣工資,如果走正規途徑離職,有離職手續,但離職後沒發工資的,可以憑藉勞動合同和離職備案表還有社保記錄去申請仲裁,或者申請法律援助,以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理由提起民事訴訟。不論籤不籤勞動合同,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