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簽訂口頭協議,約定試用期為月(未簽訂任何合同),三

2022-01-06 12:41:13 字數 4330 閱讀 8294

1樓:韓飛律師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完全免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醉清風

沒有合同怎麼保護自己?沒有理由提出賠償的。下次記得勞動合同的重要性吧!但是,即便籤訂了勞動合同,試用期內也可以按照合同中規定的週期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是提前三天通知。

公司沒跟我簽訂勞動合同,只是口頭約定,試用期3個月,想問這樣合法合理不???

3樓:韓飛律師

勞動案勞動案件比較簡單,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並且勞動仲裁是免費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寫勞動仲裁申請書、影印下身份證、準備好證據、去工商局調取下該用人單位的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主要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4樓:簡簡單單

1、公司沒跟我簽訂勞動合同,只是口頭約定,試用期3個月,這樣是不合理的。

2、《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合法,公司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應該包含在勞動合同裡面。譬如你在1月1日上班,老闆必須在2月1日前和你籤勞動合同,而且合同的入職時間是1月1號。社保都要繳。

不滿1年的試用是不超1個月,1到3年是不超2個月,3年以上是不超6個月。

你和老闆只單獨約定3個月試用期,只能看著是3個月長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的約定無效。

7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也要籤勞動合同的,合同中要寫明,試用期是多久。

試用期可以先不給員工上保險。

8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是有試用期合同的 最短1個月 最長6個月,是要發試用期工資的,相對的保險也是必須要有的 如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和工商保險。這是一個正規企業必須必備的。

你的公司應該是屬於民營的個體企業,不正規化,估計會存在著壓扣工資的問題

勸你為了個人利益從長考慮這樣的工作是否有必要做。

9樓:冰怡寒

您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沒有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除非你是非全日制用工。

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期限內的,也就是說老闆的說話不合理,您可以要求公司給你買社保。

您可以研究一下勞動合同法第10、82、19條,和您是否能通過試用期,決定要不要籤勞動合同;分析之後,假若你決定不籤,保留好您的工作證件,可以影印一下,作為證據使用,以備不測。

請問一下勞動法大俠,我和公司約定的試用期為三個月,三個月到了公司如果要辭退我,是否應給予補償?

10樓:

沒簽訂勞動合同從第二個月起是雙倍工資。按規定應給你交納保險。解除勞動關係應給予補償金。

建議你用一小時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就知道該怎麼辦了,而且會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證據,證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如果還有問題,你再來問我,如果你滿意,請採納我的答案。

11樓:非常道味

我來回答你吧!

第一:單位與員工自建立事實勞動關係起,一個月內,用工單位要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併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 一定要書面的勞動合同!!若沒有,超過一個月期限的第一天員工就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你們單位只是和你口頭協議,這是不和理的,而且還沒有為你購買社會保險,更是不合理的!你可以要求單位對你使用期間的社保進行補繳或者給你支付補償!

第二,員工有權利享受帶薪婚嫁,年假,喪假等,關於婚假,晚婚和早婚的標準是不一樣的,例如我們公司,早婚是3天婚假,晚婚是10天婚假!主要還看單位的規章制度及人事部門或相關領導的批准!超過23歲就算是晚婚!

說實話你結婚整了4個月的假,自己確實有點過,但是如果有人事部門或者領導的批准也可以!但如果公司有相應的規章制度比如一年請假不得超過一個月等規定,過錯就在你!

第三,保險是每個員工都應該有的 ,這點你可以要求用工單位進行補繳

12樓:北京誠輝律師

你好!試用期屆滿之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從用工的第二個月開始算,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建議你可以先於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行的話,後期就需要走勞動仲裁,賠償你的損失。希望回答可以幫助到你吧。

13樓:開心基層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入職滿一個月後必需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口頭協議無效、就你的問題用人單位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7月2日至10月18日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用人單位未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你『可要求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賠償金和解除勞動關係的半個月經濟補償金、並要求補繳社保。

按本人工資計算、無果去投訴或仲裁。

與公司簽訂三年勞動合同明確約定試用期三個月,超過三個月公司要延長試用期,這屬於二次試用期嗎,是違法

14樓:ofweek人才網

公司延長試用期限符合下列規定就合法。否則是違法的;

在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請問與公司簽訂培訓服務協議,約定時間為3年是否合理?協議中對賠償部門約定除全額賠償培訓費以外。還

合理 你要你籤合同了就是合理的 但是你要想走 你提出離職,到一個月不批,你就走吧,套還不幹扣你的工資 覃達藝律師用了很多法律條文,總的來說,你籤的培訓服務協議的違約金違法,因為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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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成功,公司與你簽訂的兩方協議,約定的違約金需要繳納嗎?如

您看 如下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