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有什麼不同?分別有什麼優缺點

2022-01-04 04:08:41 字數 5041 閱讀 6813

1樓: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區別、利弊

一、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的差異:

1(股東的數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1~5o人。而股份****的股東則沒有數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達幾十萬人,甚至上百萬人,但至少2人。

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必須設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註冊的資本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資本額較少,公司依據生產經營性質與範圍不同,其註冊資本數額標準也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註冊資金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2)以商業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

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4)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

資金最低額高於上述規定者,由***另行規定。

而股份****註冊資本的最低額,我國《公司法》規定為1000萬元,對允許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規定某些股份****的註冊資本限額可以高於1000萬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股本的劃分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劃為等額股份,其資本按股東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劃分。股份****的**必須是等額的,其股本的劃分,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

4(發起人籌集資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其**不可以公開發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可以通過發起或募集設立向社會籌集資金,其**可以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

5(股權轉讓的條件限制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自由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東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員轉讓股本時,必須有過半數股東同意方可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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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轉讓股本的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享有優先權。股份****的股東所擁有**可以交易和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組織機構的許可權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少,組織機構比較簡單,可只設立董事會而不設股東會或不設監事會,因此,董事會往往由股東個人兼任,機動性許可權較大。股份****設立程式和組織複雜,股東人數較多而相對分散,因此,股東會使用的許可權受到一定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集中。

7.股權的證明形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書;股份****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

8(財務狀況公開程度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

2樓:律圖網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的區別主要體現在:(1)股權表現形式差異;(2)股東人數不同;(3)設立方式不同;(4)組織機構設定規範化程度不同;(5)股權轉讓方面不同。

3樓:匯信

1、股權表現形式差異:

有限責任公司裡,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

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股份,每股有一票表決權。

2、設立方式差異:

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也不能發行**,不能得上市。

股份****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方式外,還可以向社會公開籌集資金並上市融資。

3、股東人數限制: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於50人,保護了公司的封閉性。

股份****必須有2-200發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

4、組織機構設定規範化程度不同:

****只設董事、監事各一名,不設監事會、董事會。

股份****必須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定期召開股東大會,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礎上,還要聘用外部獨立董事。

5、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股東會過半數股東同意。

股份****的**公開發行,轉讓不受限制。

6、社會公開:

有限責任公司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向股東公開,供其查閱,無須對外公佈,財務狀況相對保密。

股份****,並且要定期公佈財務狀況,上市公司要通過公共**向公眾公佈財務狀況。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各有那些優缺點?

4樓:perfect丶小明

一、有限責任公司是由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各股東以其出資

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律特徵有以下幾點:

1、股東人數有下限上限的限制。法律規定股東人數必須在兩人以上,不超過50人,但國有獨資公司除外。

2、只能由各股東出資設立,在公司成立後由公司簽發出資證明書。

3、股東以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4、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但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經全體股東半數同意,股東可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視為同意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優點有:

1、設立程式簡便;

2、便於股東對公司的監控;公司祕密不易洩漏;

3、股權集中,有利於增強股東的責任心。

有限責任公司的缺點:

1、只有發起人集資方式籌集資金,且人數有限,不利於資本大量集中;

2、股東股權的轉讓受到嚴格的限制,資本流動性差,不利於用股權轉讓的方式規避風險。

二、股份****是指有五人以上的發起人,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

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股份****的特徵有以下幾點:

1、公司的股本全部分為等額股份,其總和即為公司資本總額;

2、股東人數沒有上限規定,便於集中大量的資本;

3、股東以其所持股份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4、公司信用的基礎是資本而不是股東的個人信用,是典型的資合公司;

5、公司的重大事項必須向社會公開;

6、公司的設立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股份以**的形式表現;

7、股東的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不能退股。發起人認購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在任職期間也不得轉讓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股份****的優點:

1、可迅速聚集大量資本,可廣泛聚集社會閒散資金形成資本,有利於公司的成長;

2、有利於分散投資者的風險;

3、有利於接受社會監督。

股份****的缺點:

1、設立的程式嚴格、複雜;

2、公司抗風險能力較差,大多數股東缺乏責任感;

3、大股東持有較多股權,不利於小股東的利益;

4、公司的商業祕密容易暴露。

5樓:匿名使用者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是兩種常見的公司形式,它們都是股份制企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股東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公司以營利為目的,依法設立。這些是主要的共同之處,同時,它們又各有一些特點,主要表現在: 1.籌資能力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是有限制的,股份****股東人數是無限制的,因而除個別有限責任公司外,股份****的籌資能力強於有限責任公司。 2.組成因素有差別。股份****以資本聯合為基礎而組成,這是其顯著特點,而有限責任公司除了資本的聯合之外,還考慮了人的因素,就是股東之間是相互瞭解的並有一定的信任。

3.規模不同。與上述兩個特點有關,一般來說,股份****規模較大,而有限責任公司則規模較小。 4.出資的表現形式不一樣。

有限責任公司對股東的出資以佔公司的出資比例來表現,不發行**;股份****將其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以發行**來表現。 5.轉讓出資條件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要受到較多的限制,而股份****的**流動性較強,易於變現。 6.公開性程度不同。

股份****公開程度較高,有較多的公開義務,而有限責任公司則是比較封閉的。 7.規範化管理要求不同。股份****管理的規範化程度較高,而有限責任公司則相對較低,這是與它們的籌資狀況、公司規模等相聯絡的。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還各有一些特點,投資者應當根據這些公司的特點和投資需要,以經營的實際來選擇適宜的公司形式。在法律上,投資者也是有權選擇公司形式的,可以比較各種因素,作出有利於投資,有利於經營的決策。

6樓:律圖網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的區別主要體現在:(1)股權表現形式差異;(2)股東人數不同;(3)設立方式不同;(4)組織機構設定規範化程度不同;(5)股權轉讓方面不同。

7樓:鏉庣簿紲烉煉

股份****的優點:

1、可迅速聚集大量資本,可廣泛聚集社會閒散資金形成資本,有利於公司的成長;

2、有利於分散投資者的風險;

3、有利於接受社會監督。

股份****的缺點:

1、設立的程式嚴格、複雜;

2、公司抗風險能力較差,大多數股東缺乏責任感;

3、大股東持有較多股權,不利於小股東的利益;

4、公司的商業祕密容易暴露。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什麼區別?還有其特點?

8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站哥123

一、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都是公司,具有公司的一些共性特徵,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一)是人合還是資合。有限責任公司是在對無限公司和股份****兩者的優點兼收幷蓄的基礎上產生的。它將人合性和資合性統一起來:

一方面,它的股東以出資為限,享受權利,承擔責任,具有資合的性質,與無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開招股,股東之間關係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質,因而與股份****又有區別。股份****是徹底的資合公司。其本身的組成和信用基礎是公司的資本,與股東的個人人身性(信譽、地位、聲望)沒有聯絡,股東個人也不得以個人信用和勞務投資,這種完全的資合性與無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為等額。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部資產不必分為等額股份,股東只須按協議確定的出資比例出資,並以此比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一般說,股份****必須將股份化作等額股份,這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

這一特性也保證了股份****的廣泛性、公開性和平等性。

(三)股東數額。有限責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東之間一定的信任為基礎,所以其股東數額不宜過多。我國的《公司法》規定為  (五)股份轉讓的自由度。

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證明不能轉讓流通。股東的出資可以在股東之間相互轉讓,也可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但由於人合性質,決定了其轉讓要受到嚴格限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 的區別主要體現在 1 股權表現形式差異 2 股東人數不同 3 設立方式不同 4 組織機構設定規範化程度不同 5 股權轉讓方面不同。有限責任公司是屬於 人資兩合公司 其運作不僅是資本的結合,而且還是股東之間的信任關係,在這一點上,可以認為他是基於合夥企業和股份 之間的 股份 完全是...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 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 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 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 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第七十七條 設立股份 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發起人符...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英文翻譯

有限責任公司是 pany with limited liability 股份 的是 pany limited by shares 我國法定公司有兩種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 co.ltd或ltd.和股份 co.ltd.有限責任公司,簡稱 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規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