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後悔,協議離婚後,對財產分配方案後悔,現在可起訴要求重新分配嗎?

2022-01-01 05:33:23 字數 2907 閱讀 6775

1樓:

不可以了。但有例外的情況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 若符合以上條件你才可以申請重新分割 。

另外司法解釋(二)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你離婚未超過1年 如發現《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情況 可以請求重新分割

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一年內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你可以向法院案起訴,要求重新分割。

3樓:樑玉輝律師

很難了,除非現在你發現她還有其他財產,或者證明當時你是在違背自己的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的才可以起訴

協議離婚後,對財產分配方案後悔,現在可起訴要求重新分配嗎?

4樓:答疑解惑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5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依據婚姻法規定,協議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離婚時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做出適當的處理。財產問題主要是指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共同債務的清償以及離婚時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關於財產問題的協議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剝奪當事人任何一方的財產權利,也不能以此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的財產利益。

根據你的情況,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時財產分配並沒有侵犯他人的財產利益,那麼事後反悔,不能作為從新分配的理由。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離婚以後對財產分割有異議怎麼辦

6樓:羅長江律師

可以於離婚之日起1年內訴請法院重新分割,除非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將不會得到法院支援。

7樓:韓飛律師

達不成一致,只有訴訟分割財產。

網上搜尋《法院對離婚案件的內部判決標準》,應該對你有幫助的,去看一下吧。裡面主要內容有:

一、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二、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

三、離婚後子女撫養及撫養費的給付問題

四、離婚後對子女的探視權問題

五、離婚時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

六、離婚時債務的清償問題

七、離婚時的過錯賠償問題

八、離婚時經濟賠償問題

8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後財產分割後自己寫的協議有效嗎

9樓:法治中國律師網

夫妻雙方達成一致,是有效的

10樓:牽v牽手

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並且不損害第三人的利益,不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是有效的。

11樓:律問問

對方同意,有效。

常說的離婚分割財產,指得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由個人所有,不參與分配。離婚財產的分配,先由夫妻共同協商,則不受範圍限制。協商不成,根據法律規定,區分夫妻共同財產。

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以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性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哪些財產是不計入共同財產,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後,如果一方出軌等有過錯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提出訴訟請求,要求法院少分或者不分財產,這種說法是錯誤的,這是常見誤區。根據《婚姻法》47條的規定,不分或者少分財產的情形只包括: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

婚姻法對於一方有過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情形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婚內出軌並不包括在內。在下列情況下,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婚內分割財產協議,離婚時有效嗎,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有效嗎

婚姻法 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婚內財產協議是否有效還要看是否符合下面的情形 首先婚內財產協議約定,必須要建立在夫妻雙方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如果有脅迫 欺詐的情況,那麼就會導致協議無效。...

協議離婚後還能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如果是登記離婚,可以。但需要在離婚後一年內,且需要證明對方的欺詐或脅迫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2003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

協議離婚後發現財產分割不合理咋處理

法律分析 如果協議離婚後發現財產分割不公,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協議存在法律規定的欺詐 脅迫等特殊情形,當事人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援。對於當事人的訴權,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類訴訟的,只要是在離婚後一年內提出的,人民法院都應依法予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