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現在不想做了,可以直接走嗎。但是還有工資壓著!公司會給我結算清嘛

2021-12-20 20:58:21 字數 4595 閱讀 1843

1樓:

一般廠裡的話是要壓一個月,但是到了第二月發工資的時候就會給你結清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不要直接走,向 上級申請辭職吧。

3樓:王翠芳

選擇辭職,寫書面申請書,遞交上去才可以。不管幹什麼事情,總是要有始有終,別犯一些常識性錯誤,讓他人抓不到錯誤,才會減少損失。祝你諸事順利。

4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真不想做了找他們正常辦離職後走肯定能拿到工資,

申請辭職後公司馬上批了,但沒人交接,公司要我等一個月才能走,如果我現在走公司會給我工資和讓我走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bai

法》:離職需du要提前一個月zhi

提交書dao面報告,只要滿30天就可以辦版理離權職手續了;而且合同期間必須從入職之日起給員工辦理社保。從你的敘述看,該公司沒有給你辦理社保,不符合法律規定,而離職已經批准,那麼可以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對方人事要求必須滿一月,你可以用勞動合同和領導簽字向對方提出勞動爭議,並要求對方補繳社保。

6樓:促業諮詢

公司做的沒毛病bai,領導批准

你du辭職或是不批准,與zhi你關dao系不大,你遞交的內辭職報告,你就到容了30天就走人。

只能說,這家公司這麼做不太理智。把同意你辭職的事情告訴了你,且沒有在當時和你講清楚讓你再好好幹30天,這就是人力資源部門的失誤了。

你到了30天就可以走了。

7樓:紙上談商

既然合同上籤了來

要提前一自個月,那公司有理由不給你工資,這要看公司具體的執行了。儘量跟公司協商,領導認可了你就可以走,不然比較麻煩。再一個能等就等一個月唄,如果等不了那就自己衡量下走人得到的和損失的代價哪個划算了。

有時候不能太計較!該放棄的就放棄,不然自尋煩惱。呵呵。

如果我離職了,但是公司還有工資沒有結算給我,後面說不給了,這樣違法嗎? 20

8樓:edison大哥

不合理。

用人單位有違反法律,收集

各方面證據,先打**勞動

監察大隊。不行的話,再申

請勞動仲裁。再不行的話,

可以到法院起訴用人單位。

我四個月沒發工資了,我跟老闆說,我不想做,叫老闆給我結算工資,老闆說,如果你現在走我一分錢都不給你 15

9樓:恭成雙

很同情你的經歷,這屬於拖欠工資問題,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支隊去投訴,一般都會幫助要回工資的。

10樓:大佬的森西杳

辭工提前一月說這是正常手續!但是拖欠四個月工資你可以去勞動局告他。

11樓:來杯參茶

還是得走正規的途徑,幫不幫忙試試不就知道了。不要用過激的正面衝突方式。老闆的信用顯然是不良,他說六月底全給你,這話我就不大相信。

12樓:偶鈺

尋求法律法,如果我是你,開始有合同麼?

13樓:匿名使用者

由勞動合同不?有,就去勞動局

我想辭職了,我們公司規定要提前一個月辭職,但是我不想,我想馬上走人,如果我馬上走人可以嗎

14樓:飛喵某

不可以的,因為通常來說員工有離職的權利,但是需要先通知公司,並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

員工辭職流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並領取離職手續表。

2、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瞭解其離職原因並做記錄。

3、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

4、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5、按正常途徑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離職證明的。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法》對於辭職是如何規定的。

一、職工辭職,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也指出: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二、用人單位具有一定的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勞動法》第10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原勞動部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第四條明確規定了賠償的範圍:

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如有爭議,應及時提請勞動仲裁:

職工主動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部分職工在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30日後主動離職。

不予理會用人單位的賠償要求,用人單位則不給職工辦理人事關係和檔案的調轉手續,職工離職後人事關係和檔案長期留置在原用人單位。

上述行為若造成職工在新的工作單位不能辦理勞動保險、不能辦理出國政審手續、影響技術職稱評定、不能進一步求學深造和喪失報考國家公務員的機會的。

職工在與用人單位因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損失方面發生爭議後應當在60天內及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勞動爭議仲裁。

15樓:盤玉蘭利月

按規定你提前一月辭職到時就可以了,直接走人你的公積金就提不出來,你的社保到新單位就交不上,你的擔心是對的,

16樓:小西湖

人當然可以馬上走。工資不要就行

17樓:為人民幣奮鬥

我也在私企工資低得狠!正準備離職!就找到好地方!不放,可請事假!一個月後直接上舊單位辦理離職!

18樓:襄陽臥龍人才網

辭職的話,如果你以後不會從事這方面的工作的話,我覺得你可以辭職,專

如果以後還是從事這方面工屬

作的話,而且還是在同一個一個城市的話,我覺得你還是再等一個月比較好,畢竟同行的老闆很多都是認識的。如果覺得心裡對公司過意不去,你可以看看公司現在能不能調配人手,如果實在不行的話,還是再忍幾天吧,畢竟背後被人說閒話也是很頭疼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馬上走人吖,但是沒得工資了

20樓:用靈魂聽許巍

公司規定是一個月的話你要提前走,除非你領導放人,否則不可以

21樓:大青蟲子

馬上有人公司可能不會給結本月工資

我與公司簽訂了固定期限合同,但是我想辭職,可是公司壓著我一個月工資,會不會不給我發?還有如果公司不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寫一下離職申請書,然後在規定時期內完成該完成的工作,這樣應該就會發了。

23樓:寒山虎

按公司規定辭職,不會扣押工資的。辭職有正當理由公司是不會不批的。公司規定是要合法的。如公司故意刁難可告到勞動局。

24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如果公司不給你發工資,或者不同意辭職可以告他

25樓:勤勞的老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有心留存能證明按規定辭職的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因此扣發工資,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可以再要回工資。

26樓:商標註冊

若扣發工資,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7樓:愛家的男人摩羯

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

我來到這家公司上班一天了,不想做了,直接走可以嗎?要不要和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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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都是按照合同來,如果合同沒用這麼規定,試用期離職沒用工資,那麼你就可以到勞動局進行投訴,居然有如此神奇的領導不讓走,那就乾脆不走咯 如果你當時沒有籤協議的話,那你沒辦法,那你就只能繼續幹著,如果說是沒有籤協議的話,然後他給你規定這個試用期,那好像是不行的,你可以你可以去勞動局,你可以諮詢一下,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