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後,公安又把案件移交檢察院公訴科,如果證據不足,公訴科還會打回公安繼續偵查嗎

2021-07-27 09:09:44 字數 959 閱讀 1405

1樓:戚廣利

取保候審後,公安機關將案件移交檢察院公訴科,證據不足公訴科可發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補充偵查,是指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程式,在原有偵查工作的基礎上,對案件中的部分事實情況作進一步調查、補充證據的一種訴訟活動。案子到檢察院審查起訴,重新打回公安進行的才算補充偵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2樓:鞠茉揚穀蕊

這種情況要由檢察院審查確定,如果證據充分,會起訴到法院。如果證據不足,不會起訴。

刑事案件,遞交檢察院後證據不足,打回公安機關了,已經辦理取保候審,第二次補充偵查如果找到證據做出批

3樓:飲水思源

不批准逮捕刑事案

來件的程式並自

沒有結束,取保候審也是刑事強制措施之一,公安機關仍然可以繼續偵查。

偵查終結後,公安機關不是再報批准逮捕,而是直接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到時候檢察院的公訴部門會根據案件的事實決定是否提起公訴。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檢察院依法批捕的,取保候審會被依法終止,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對當事人進行逮捕。

5樓:豆1子

取保候審就說明事情不是很重

6樓:香泉湖光頭強

證據充分就起訴,判刑了

取保候審一定要移交檢察院嗎,取保候審必須經過檢察院嗎?

已移交檢察院了,還能在檢察院辦取保候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規定 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拘傳 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是並列關係。由此可見,他們都有單獨決定取保候審的權力,所以案件 進入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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