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後可不可以撤案,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後能撤銷案件嗎

2021-05-04 06:54:40 字數 2003 閱讀 6184

1樓:四哥有法說

取保候審後,是否可以撤案,還要看司法機關進一步偵查情況決定,如果沒有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微不應當追究的就要撤案。公安機關作出終止偵查決定後,應當在三日以內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相關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 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於經過偵查,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並對該案件繼續偵查。

2樓:

刑事案件怎麼可能隨便撤案,即使賠付了對方也是民事責任已盡,刑事責任未盡的。你現在能考慮的是爭取免予刑事處罰,可以從初犯、被害人諒解等方面著手,但是估計最嚴重的也就是個緩刑。賠錢一定要將被害人的書面諒解書拿到手。

3樓:京津冀律師

你好,需要辦案機關結合具體案情確定

4樓:匿名使用者

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期限捏麵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但不能撤銷案件。撤銷案件的條件如下 :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5樓:伍元雨

可以撤,對方不追究就ok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撤,對方同意就行

7樓:華律網

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偵查,在偵查的過程中如果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派出所就會停止偵查。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而不是私人行為,並不是私人想調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預。對於自訴刑事案件,我國刑訴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

」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則不適用調解。而對於公訴案件,撤案的決定權在檢察機關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接受調解。根據法律規定,公訴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後能撤銷案件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取保候審期限捏麵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但不能撤銷案件。撤銷案件的條件如下 :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可不可以取保候審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在候審期間沒有法定條件,如孕婦 生病,是不可能取保候審的。因為故意傷害致死是屬於暴力犯罪,依法是十年以上的量刑。法律依據 1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公安部令第127號 第七十八條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 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

立案後怎麼才能撤案,立案後可不可以撤案

立案後撤案的條件如下 1 情節顯著輕微 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 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 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的 6 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7 其次,由於你是舉報人,可以要求法院,檢察院說明撤案理由,如...

取保候審期間公安機關可以用任何理由逮捕被保釋的人嗎

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 刑事訴訟法 第56條規定了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應當遵守的義務,有以下幾項 1 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 縣。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 縣,有正當理由需離開所居住的市 縣的,應當經執行機關批准。如果取保候審是由人民檢察院 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