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發生口角,一人誤傷,另一方的賠償和法律責任問題

2021-05-05 17:48:06 字數 1726 閱讀 3626

1樓:煅皓輝煌

以下僅僅是理論上的評析和建議,因為實踐中我也沒有經驗,只能從理論上分析

先說關於刑事部分,有關過失犯罪,只有重傷以上會入刑,胯骨粉碎性骨折我不知道是否是重傷,但是過失致人死亡的判刑一般是三年,你這裡僅僅是骨折,並且你叔還有正當防衛情節,判刑的可能性不大,但在案子偵查期間,你叔還是有被拘留,看押的可能性。

再說民事賠償問題 ,如果不上法院,那就是你們自己私了,具體怎麼解決,那得看你們談判的結果,如果上法院,假設一共是10w的醫療費,法院會根據雙方的責任比例來分配,比如,你叔60%,那個女人40%,那就是賠6w

那個女人非法開廠的問題,和這個案件無關,但你想舉報的話也可以去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舉報

2樓:儒德律師事務所

首先,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但是,如果存在侵權免責事由,可以免除或減輕侵權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第三十條:

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因此,這種情況下可以主張存在免責事由,如對方也有過錯,侵權人是屬於正當防衛而侵害人身損害。

3樓:

擋了一下的話,屬於正當防衛吧,建議諮詢當地律師最好。

4樓:匿名使用者

說實話,有這個錢都可以找人了

5樓:幸運王俊

要求公安先確定責任,不要聽警察亂說!

兩個人發生口角,打起來了,造成一人傷害,另一方需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6樓:正氣長春

回答如下:

一、如果對方拿著耙子打你叔,你叔擋的過程造成了對方的損傷,該行為不應全部由你叔承擔法律責任。

二、如果該女的造成了胯骨粉碎性骨折,應具體分析傷情成因,該傷情也不應追究你叔的刑事責任。

三、依據《侵權責任法》  第二十六條:「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的規定,你叔不應全部承擔她的醫療等費用,應具體分析各自的過錯,然後在過錯責任內承擔,原則不能直過50%。

四、建議聘請律師進一步進行辯解,爭取不承擔刑事責任。

五、警察簡單地以故意傷害案件進行處理,而不管起因及對方的過錯,是錯誤的,你們有權要求糾正。

7樓:有舍有得

警察說的是對的。

這已經構成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屬於刑事自訴案件。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對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追究責任同時還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造成他人人身傷害,侵權人都要承擔侵權責任,進行賠償。

不過,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要求分期償還。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什麼好辦法。要不就認頭刑拘。裡面雖然不好過,但是走法律程式你也許還能免點兒責。

打架這種事人都會向著自己說,說的自己可無辜了。但是在法律上不是誰先動手誰全責啊!也不是有理就不用賠。

反正,要麼你們湊錢保人,要麼不賠償,人進去。不管怎麼樣,你叔一點責任都沒有的可能性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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