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買房,一次性付清(男方父母出資 借款 銀行公積金貸款10年)。房產證是男方的名字,婚後按揭了9年

2021-05-05 09:44:52 字數 1238 閱讀 4674

1樓:匿名使用者

主張離婚方是過錯方,所以共有財產不是一定平分的;看過錯方,所以你要找證據證明對方是過錯方.再有你們共同還貸過,共同生活了9年,肯定是共有財產了,只是合約上的他的表哥名字我不太明白.肯定是共有了就是得到了你應得的了.

購房時間,結婚證時間,還貸時間足以有證據證明.你要肯定一點房本的名字要是你老公的名字,你再有如果能拿到房本你先拿到手裡好些,儘管沒什麼用.房子他賣他也賣不了的,因為賣房時要有你簽字到場的,你不同意他賣不了.

房本,戶口本什麼的控制好了,這樣對你有利.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拿到的是你們共同還款的那部分錢的一半,但是這部分錢男方的想法很重要,畢竟這部分錢組合在這套房子裡面,如果雙方同意,將房子售出在將房子的**漲幅百分比與你那部分錢摺合就可以了。

夫妻婚後按揭貸款買房,首付是男方,夫妻共同還款,房產證上是男方名字,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3樓:黔中游子姚啟倫

1、簽訂購房合同時,如果是以夫妻名義簽訂,提供結婚證和雙方戶口,房子就是夫妻二人買的,按揭自然是夫妻二人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產證寫誰的名字都可以,另一人為共有人)。

2、簽訂購房合同時,如果是以男方的名義簽訂,提供未婚證和男方戶口,房子就是男方的,按揭也是男方還,即使夫妻二人還,還是屬於男方財產。

3、簽訂購房合同時,是以男方的名義簽訂,提供未婚證和男方戶口,房子就是男方的,如果按揭由夫妻二人還,需要到公證處作一個公正,證明是夫妻二人還貸款,今後女方才能按比例分得產權。

4、不管是任何情況下的買房,只要雙方籤一個經過公正的協議,說明各佔多少比例的產權,都具有法律效力。

4樓:官秀榮綦汝

引用的法律是錯誤的,得出的結論肯定也是錯誤的了。正確的規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務請注意:上述規定的情況是指婚前而不是婚後。

題中的「夫妻婚後按揭貸款買房,首付是男方,夫妻共同還款」,即使,房產證上是男方的名字仍將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現在買房子可以先付首付再付房貸一次性付清

一次性付清是最好的,如果一個月還3000元,那就是3000元,不可以還5000元 買房子是一把付清房款,然後在拿房子去銀行貸款好呢,還是先付首付,然後辦理房貸好?那樣合算啊?肯定是先付首付辦理貸款合算,因為這樣你是按揭,按月還早散款,壓力不大。如果先一次性付款,再抵押伏祥貸款,一般只能貸一年,一年後...

我買房50萬,現在售樓處說一次性付清會便宜一萬多,我想問下以後拿到房產證之後的貸款問題

1 一次性付款不存在貸款問題。2 拿到產證以後的貸款屬於抵押貸款。跟目前沒任何關係。抵押貸款比按揭利率高了很多。且一般10年以內的還款期限。3 看你是不是理財高手了。如果不是那就一次付清。如果你理財能力很強。年利潤能保持在8 左右。那就按揭合算。購買新房在拿到房產證後再去申請貸款,是否可以,這個問題...

一次付清房貸問題,一次性還清房貸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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