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兩年父母全款買房,寫的男方和男方母親名字,婚後加上女方名

2021-04-12 03:05:16 字數 2912 閱讀 9194

1樓:du知道君

1.首先這是bai

由婚前男方du父母出資購買贈給男方的,zhi屬於夫妻一方婚dao前個人財產內,但是婚後,男方願意容加上女方的名字,我個人認為是男方對自己的房屋所有權進行了相應的處分權,將該房產變為夫妻共有財產。 2.房屋登記的產權人是以產權證上載明的名字為準的,既然是有女方的名字,那麼女方也應為產權人之一。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賠費、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男方父母出錢買房,寫男方一人名字。婚後加上女方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麼?

2樓:初出茅廬小子

1.首先這是由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購買贈給男方的,屬於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回,但是婚後,男答方願意加上女方的名字,我個人認為是男方對自己的房屋所有權進行了相應的處分權,將該房產變為夫妻共有財產。

2.房屋登記的產權人是以產權證上載明的名字為準的,既然是有女方的名字,那麼女方也應為產權人之一。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賠費、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算,房子原本歸你所有,但你妻子簽字之後,房子在法律上已經是你們的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和加不加名沒關係,都是婚前財產。離婚時都沒有女方什麼事兒。除非男方明確說贈予。

5樓:合肥社保

是的,只要房產證有女方的名字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男方自己出錢全款買房,產權證上寫的女方的名字,離婚後怎麼處理呢?

6樓:梅馨尹我

除非男方可以拿出證據證明是全款出錢買的房,要不然離婚後的房產還是歸女方的。

7樓:不壞

這種情況,還要bai

區分產權du證辦理的時間zhi。

如果是婚前辦理的產權證,

dao產權證只有女方回名字,答那麼就視為你贈送給對方,辦理產權證就視為贈與行為有效,不能撤銷。若離婚,那房子就是女方有獨佔權。

如果產權證有雙方的名字,那麼就視為共同財產,沒有特別約定的話離婚平分。

如果是婚後(結婚登記之日起)才辦理的產權證,只有女方的名字也是共同財產。

各位專家,在新婚姻法下,男方父母出資婚前全款購房,男方婚後加女方的名字,無約定下房產一人一半?

8樓:love蝶舞晨軒

一般婚前的個人財產都屬於個人所有,

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全款則該房產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不進行分割,離婚後歸男方所有。婚後用共同財產還貸的,女方對該房產享有一定的份額。

《新婚姻法》取消了共同生活8年以上,個人財產轉化為共有財產這一規定。所以婚前全款買房,離婚後房子是個人財產,不能一人一半。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不影響一個真正的產權人對房子的所有權,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登記不是登記在房產證上,是房管局的不動產登記簿。

9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父母出資婚前購房,又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在這房子就屬於男方婚前購買個人財產,產權歸男方獨有,以後離異,這房子也是不參與共有房產分割的!但是~~婚後男方將女方名字加在房產證上,如果沒有約定份額,就是視作男方把一半房產份額贈與了女方,此時離異,女方是可以主張這一半房產權益份額的,當然·~法院也是需要調查你家實際情況,看女方是否參與家庭還款,是否好好持家過日子,對家庭有貢獻,如果沒有,那麼~~網上案列,你這情況,女法打官司可以拿到30%-50%房產份額。

10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房產不作為婚後共同財產分配,就是說誰買的房子是誰的,除非變更成為共同財產,否則另一方根本要不到任何房產。

男方全資購房,房產證是男方的,那麼女方怎麼打官司都要不到任何房產。

如果男方加入了女方名字,在加入名字時間不滿足5年的情況下,女方幾乎是沒有可能要到房產的,反之也是一樣的。

至於5年後的,目前貌似新婚姻法還沒到5年呢,所以沒有5年後的說法。

11樓:孫小剛

如果是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購買,並且房產證上的名字是男方的。那麼分手後女方是沒有的。

婚前女方父母買的房子,寫的父母名字,婚後再加上女方名字的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20

12樓:法律實務研究

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抄。這種情襲況屬於父母對自bai己子女的贈與,根據最du高法院關於婚姻法解釋三zhi的規定,

dao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

但是,女方獲得的財產份額在婚姻關係期間增值的部分,如果離婚,男方有權要求獲得補償。即分得女方享有的房屋份額所增加的價值的一半。

13樓:網球寶貝

房產證上有女方父母、女方的名字,該房產屬於他忙三人共有,不屬於你忙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現在再加上你的名字,則是你們四人共有。

14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房產證上登記了名字的人共同共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15樓:丹麥有風

會。不過你們相愛,想白頭,計較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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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1 如男方在婚前全款購買住房,且婚後沒有將房屋抵押,那麼離婚時屬男方個人財產 2 如男方在混圈全款購買住房,但婚後有將房屋抵押貸款,那麼屬夫妻共有3 你所提及的案例,涉及婚後夫妻二人共同還貸款,故屬於共有財產 婚前買的房子,舉個例子 當時房價100萬,首付三成30萬,貸款70萬。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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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男方父母出錢買的房子,還是你們夫妻出錢買的房子?婚後買房寫的我的名字和公婆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您好,如果登記的是您和您公婆的名字的話,您名下的份額即這套房屋的1 3屬於您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您公婆名下的份額是屬於您公婆的個人財產。等於這套房屋中只有1 3的份額是您雙方的共同財產。因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