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和別的女人人同居犯法嗎

2021-04-27 08:01:52 字數 5671 閱讀 6053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生孩子基本上無法追究法律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同居又不能把他怎麼滴。家務事。警察不管

3樓:我情薄卻深愛你

同婚罪,根據法律是要坐牢的。

4樓:鄉野居士

這是道德問題,法律沒有規定。

如果一個男人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在外面和其他的女人同居了會犯罪嗎?

5樓:緣盾情感

很多離婚後想挽回婚姻的人,都曾用哀求的口吻說過:「讓我們重新開始。」可惜的是,他們都忘記了這不是關機重啟,一鍵就能恢復出廠狀態。

儘管再如何低三下四地哀求對方,挽回的效果都不會理想。重新開始,並不是簡單地將之前的道路重新再走一遍,這也意味著之前的錯誤也將重新再犯一次,因此也不要責怪對方不願意接受。真正的重新開始,應該是主動創造比之前更好的關係模式。

不懂得的話,我們就來看看如何三步重建關係。

第一步:不忘初心

當初你們相識、相戀,然後相互認定對方為終身伴侶並非巧合,這一定是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深思熟慮後的結果。因此,你應該回憶一下你們最初是如何互相吸引到對方的,你們當初最吸引彼此的特質是什麼呢?從這裡你能夠找到進行「二次吸引」的關鍵。

回憶一下你們關係最甜蜜、最舒服、最幸福的那段時候,你們之間的互動是如何開展的?你們的心態又是怎麼樣的?你們當時共同幻想的未來又是如何的?

這是最接近你們的理想感情狀態的時候。從此之後,你們又出現了什麼誤會或矛盾呢?是什麼導致你們的關係疏遠和淡化呢?

回憶這些過程對於解答有很好的幫助。

第二步:接受現實

無論你們之前曾有過多少甜蜜的回憶,或者對方曾向你承諾過多美好的未來,甚至你曾為這段婚姻犧牲過多少利益……不管怎麼說,你們已經離婚了,對方已經沒有義務再滿足你的心理需求。當下最好的行動,就是接受現實,不要見面或聯絡。須知道,你們再見面也沒有用,要不就是沉默以對,要不就是相互怪責,這種低質量的交流對於挽回婚姻根本沒有幫助。

曾有求助者跟我表示,離婚後她一直試圖聯絡對方,但無論她說多少貼心的話,對方都是以「嗯」、「哦」、「好」來回應,如此缺乏互動的對話,無論說上一萬次,都不如一次真正走心的交流。在挽回的初期,與其著急看到結果,不如給自己和對方一個緩衝期,從而更好地觀察對方的真實需求,才好對症下藥,提升挽回的成功率。除非對方離婚的動機是求關注,否則,冷處理才是當下最好的選擇。

第三步:重建關係

既然對方好不容易才脫離掉婚姻這座圍城,憑什麼要對方重新回到圍城裡呢?這裡才是的重點與難點。要將對方重新拉回圍城裡,憑藉過往的經驗與方法是行不通的,你要具備比結婚之前更優秀的特質,才能吸引對方再次選擇跟你共度餘生,而不是另外選擇別人。

最好的方法還是找緣盾的情感專家求助,讓他們為你量身定製一套挽回方案,更重要的是,你能夠從這次離婚當中收穫到成長,獲得更強大的自己,收穫更加幸福的未來。

更多關於情感修復問題,婚姻挽回真實案例分析以及面對小三該如何處理的兩性問題等,可以諮詢緣盾情感的情感專家,為你做一下婚姻診斷,諮詢都是免費的,對解決婚姻問題有著很大作用,行動起來,不要坐以待斃了。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取證,證明那男的確實在外面找小三並且同居了。

在取得上述證據之後,可以去法院起訴那男的重婚罪,並且要求離婚,由於那男的是婚姻過錯方,在分割財產的時候,那男的基本可以淨身出戶了,並且,子女是跟女方的,所以,男方還得每月支付生活費給女方。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同居不犯法,但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會構成重婚罪。另外小女孩可以以弟弟名義訴訟該男子(要得到他弟弟同意)。要求承擔撫養費。

另外小女孩的母親也有可能要求返還夫妻共同財財的被侵佔份額。

縱橫法律網-天津坤德律師事務所-李偉律師

8樓:八三老人

首先說同居關係未必構成犯罪,建議及時收集證據。其母親可以以此提出離婚的訴訟,作為無過錯方你可以要求更多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一定金額的精神賠償。

9樓:最愛自來也

讓這位母親直接到法院辦理離婚手續 對於整個家庭 所有的財產(房產、借記卡、工資、車輛等等)全部要對半分 而且這位母親可以以父親不盡撫養義務為由多爭取財產 這樣就直接一次性解決了 對於他們同居 目前國內沒有相關法律判他們有罪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女孩媽媽不能出去掙點錢嗎

這男的沒和那女的領結婚證就不犯罪

女人沒離婚和別人同居犯法嗎?

11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犯法的,婚姻法是禁止的,並且如果認定有重婚行為,還會被判刑,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擴充套件資料:

婚內和別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婚內和別人同居也是起訴離婚中,法院裁定是否可以離婚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2樓:大超love雪子

沒有離婚和別人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的是重婚罪。

犯罪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擴充套件資料

重婚罪的證據收集

1、明察暗訪其居住生活的場所

要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場所才能有進一步的婚姻調查取證。

2、與重婚者生活場所周圍的人搞好關係

3、報警,請**予以調查。

4、去婚姻登記處查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況。如果有登記的,可以請求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配合,調取重婚的證據。

13樓:匿名使用者

犯法 但是如果你離婚你有足夠的理由讓那女的不分到一分錢 這個責任屬於過錯方 但是你可以以重婚罪起訴

詳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記憶體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

姻關係.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 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這是構成重婚的前

提條件.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

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無效婚 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

程式認定. 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 在其婚姻未 經法定程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

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

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

婚.現實 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 同居不等於重婚.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

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 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如果構成重

婚,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訴,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婚外與他人同居,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應

當收集對方與他人同居的相關證據,在離婚時,依法要求對方給與損害賠償。並在分割財產時照

顧無過錯方的利益

14樓:次利玉

拋夫棄子離我們爺倆而去,獨自尋求快樂已經有一年了,這樣能夠算作違法嗎?

15樓:婚戀專家雅心

你好!1、如果你太太知道了,一旦拿到證據,那就是」重婚罪 「

2、這樣子對誰都不好。不想過了一定要說清楚哈

16樓:蔡思紅

女人離婚了找一個沒有離婚的男人犯法嗎

17樓:搜狗

不犯法的!自願就行。

18樓:禾寰

)如果認定別人結婚了我該怎麼辦?

沒離婚和別人同居犯法嗎

19樓:大超love雪子

沒有離婚和別人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的是重婚罪。

犯罪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擴充套件資料

重婚罪的證據收集

1、明察暗訪其居住生活的場所

要認定重婚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點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場所才能有進一步的婚姻調查取證。

2、與重婚者生活場所周圍的人搞好關係

3、報警,請**予以調查。

4、去婚姻登記處查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況。如果有登記的,可以請求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配合,調取重婚的證據。

20樓:草民學法

1、準確的講屬於犯法行為,或者說屬於違法行為,但是,是否構成犯罪,則需要參照下列情形予以判斷:

a、如果尚未解除婚姻關係,與婚外異性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則構成事實重婚,應以刑法258條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責任,依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如果明知同居物件屬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配偶,仍與其同居或結婚,則構成破壞軍婚罪,依據刑法259條追究刑事責任,依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無論是否構成上述犯罪情形,對於有配偶者,在婚內與其合法配偶以外的異性,同居的,均屬於婚姻法反對並懲罰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其合法配偶提出離婚,且為無過錯方的情形下,可以依據其婚內出軌的事實,要求損害賠償。

2、婚姻法3條、32條、46條所稱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長期的、穩定的共同居住。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58條、259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32條、46條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1》2條、28條、29條、3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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