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已經訂婚,女方已經住在男方家裡一段時間,如果女方不想

2021-04-24 06:31:57 字數 864 閱讀 8677

1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長痛不如短痛如果你現在不處理將來也是麻煩事情 聘禮你應該讓女方給你多少退點必進女的和你住了一段時間了 現在你不處理以後女的和別的男人跑了怎辦?現在跑的太多了 到時候人才倆空你說不對嗎?

2樓:匿名使用者

把東西推給男方解除婚約 自己的幸福重要啊

3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和男方溝通,直面問題。花了男方的錢要退給人家。終身大事非兒戲。

雙方已經訂婚了,但是訂婚後男方不想和女方結婚,但沒有明說,女方想解除婚約,是否應該退還聘金

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應該啦,我是個女孩,也曾訂過婚,不過現在已經解除婚約了,就把聘金還了.畢竟那不是自己的錢.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女方提出解除婚約,要回聘金是可以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男人是最可恨的,有一些人定婚後,又不想結婚,又怕損失定心,就遲遲不結婚,還專門做一些對方不能接受的事情,逼對方提出退婚,這種做法挺缺德的!!!

經媒人介紹雙方訂婚,結婚日子都已訂下來,男方又不想結婚了,一直在暗示讓女方說分手,返還彩禮。最後是

7樓:君同法律**諮詢

都已訂下來,男方又不想結婚了,一直在暗版示讓女方說分手,返還彩權禮。最後是他父親帶媒人去找女方索要彩禮,按當地風俗是不允許給的,所以女方拒給。男方把女方訴至法院,傳票都已強制發給女方,女方怎麼以法律來保護自己?

(沒有訂婚協議及字據,沒有結婚證),是不是男方拿不出字據,女方就可以不給他彩禮?(傳票上寫的是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約)

雙方見過家長多久提親,男女雙方已經見過家長,上門定親應該怎麼處理一系列的事

上門提親,如果對方同意了,那就下聘禮禮金什麼的。選個好日子,可以先訂婚,然後再結婚,或者就省了訂婚的程式,直接結婚也是可以的。這看雙方的意思,可長可短。你們覺得合適了就提嘛 從見家長到結婚中間的流程,見過雙方父母,然後雙方父母見面談什麼?什麼時候提親?提親的時候是不是都 雙方父母見面談彩禮,然後提親...

什麼是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

按有關司法解釋,如果有相關證據證明其共同生活系自願,因為符合年齡條件,一般應該按雙方構成事實婚姻辦理。他們應構成事實婚姻關係,可以起訴要求離婚。真的很遺憾,現行的法律是不承認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都同意後方可以辦離婚手續,你的情況可以上訴.新的婚姻法不存在事實婚姻,自然解除.結婚的實質要件 實質條件 ...

要是訂婚的話男女雙方的親戚也要來嘛

真是沒經驗啊你!除非你兩個私奔 見證人啊,習俗不能少 請問訂婚時,男女雙方家裡的親戚要參加嗎?親戚去了要給錢嗎?可以參加,至於給不給錢,親戚給你錢是可以的,不給也可以,又不是結婚,一般不給,這個需要你們兩家商量一下,多溝通,省的鬧矛盾 每個地方的習俗不一樣。我們這邊是男方要給女方錢。望採納。謝謝 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