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女方出軌,離婚時,女方有權利分男方的房產嗎

2021-05-04 09:09:33 字數 3406 閱讀 1210

1樓:墨白正年少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婚外情的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等。

1、 書證: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信件或者郵件、婚外情一方寫的認錯書或者***、一方對婚外情認可的相關信件或者郵件

2、 物證:婚外情一方會第三者親密的**、對方與第三者出入酒店開房的相關票據、**通訊記錄等等;

3、 視聽資料:對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合親密的錄影、有婚外情一方承認自己出軌的相關錄音;

4、 證人證言:婚外情與第三者居住場所內的其他人的證言,如小區的保安、鄰居、物業等等。

三、如何收集婚外情離婚賠償證據?

收集婚外情離婚賠償證據有三種方式:

1、 自己收集:自己是婚外情的受害者,可以自行收集上面列舉的書證,如,對方與第三者之間的信件或者郵件、婚外情一方寫的認錯書或者***、一方對婚外情認可的相關信件或者郵件;在收集這些證據時,因為收集上並沒有很大難度,需要做的就是儲存好這些證據。

2、 「調查公司」收集: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私家偵探往往是因為某些婚外情證據不好收集。如,婚外情一方與第三者的親密照、親密錄影、雙方出入酒店的相關票據等等。

不過,目前,由於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遭到質疑,其非法取得的證據很有可能不會被法院認可,所以,在取證的時候儘量避免聘請調查公司,一面給訴訟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 律師收集:在收集婚外情證據的時候,律師可以根據自身的專業優勢有針對的進行收集。或者,在不方便的情況下,律師也可以指導婚外情中的受害方收集證據。

有針對的收集證據會大大提高訴訟的成功率,縮短不必要的時間,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最後,值得提醒的是,在離婚訴訟中,提供對方存在婚外情的直接證據是非常困難的,極易侵犯他人隱私權,造成證據的無效。在訴訟中,提供的證據大部分是間接證據,彼此很難形成證據鏈,因此,法院對婚外情的認可度並不是很高。所以,與其花時間和精力收集婚外情的證據,不如多花時間收集共同財產的證據,在分割財產的時候避免出現被坑的結果。

2樓:維權律師

不管女方對男方的房產有沒有投資,房產證登記在誰名下,只要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因為男女雙方沒有辦理離婚登記,女方和其他男人同居長達10年以上的,有可能構成重婚罪了,而且女方屬於有過錯一方(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賠償損失。而且女方也沒有對孩子盡撫養義務,女方再要求分割男方的房產顯然是不合情理的,但是主張分割財產應該是沒問題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批覆》(1958.1.27)

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與第三者建立夫妻關係。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舉行結婚儀式,這固然足以構成重婚,即使沒有舉行結婚儀式,而兩人確是以夫妻關係同居的,也足以構成重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樓:嶽輝律師

您需要先告知房產目前屬於何人?登記在誰的名下?

房產是否男方婚前所建或者購買?

女方有沒有對其進行投資?

請在我的回答後的追問中說明問題,以便進一步**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產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女方無權要求分割。如果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只是名字登記在男方的名下,女方仍有權要求分割。

6樓:張明律師諮詢

女方如果有配偶與他人同居,是要少分財產或不分財產的,同時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賠償。可以委託律師辦理。

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是要分割的。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要求追究女方重婚的責任。

縱橫法律網-河南文贏律師事務所-張國權律師

8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太不像話了,還想要財產。找律師幫忙吧

9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有明顯過錯,如果屬實已經構成重婚,一般不予支援分割財產的要求,除非有確鑿證據證明房產為女方婚前或存續期內獨資購買。

10樓:吳夢萍

女方不能要求分男方的房產

夫妻之間如果女方出軌男方提出離婚,女方還能分到財產嗎

11樓:劉志鑫律師深圳

您好,深圳龍華婚姻法律師為您解答:

可以分配財產,只是對方如有證據,女方應少分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在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時作出明確規定後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二、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平均分配,那麼,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依據什麼進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2樓:上海明倫孫俠律師

能分到,沒有影響的。對於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有遺棄虐待行為的,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主張賠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實質上是不影響的,但過錯方應當給予經濟補償

14樓:上海陳志輝律師

能夠分到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

15樓:匿名使用者

能分到,不過就是少點而已。

男女雙方離婚後那些財產不能不配,男女雙方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2019婚姻法新規 1 夫妻結婚前個人所有財產 夫妻婚前財產其實有很多,大家最關心的其實還是不動產,譬如房子,舉個例子,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購買的,戶主也是他,那就屬於婚前財產,離婚時女方無權益進行分割房產,所以結婚前房子寫誰的名字很重要。2 結婚前夫妻雙方為結婚準備的各種財產 這個主要指的是女方的嫁...

男女雙方性格不合,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申請離婚,需要什麼程式

第一次起 來訴離婚,如果只是因為源性格bai脾氣不合 另一方堅決不du同意離婚zhi的話,一般dao法院不會判離婚的,但是第一次起訴判決後半年如果一方再次起訴離婚的話,法院一般會判雙方離婚,所以說如果女方想挽回這段婚姻的話可以在這半年中做下努力,至於孩子撫養問題最好是協商解決,這樣對孩子的傷害較小,...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出現過級行為,導致對方死亡,另一方要付什麼責任

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姻自由 只要男女雙方出於自願,第三方無權干涉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的再婚和婚後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因此,只要男女雙方願意,無論雙方子女是否反對,雙方的再婚都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如果子女做出過激行為,是違法的。當然,在商品經濟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