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車正常行駛,人從車前衝過去,擦了一下他就跳開了,我摔地上了。(他是在別人停的車後面衝出來

2021-03-28 13:26:23 字數 2035 閱讀 4091

1樓:劉易陽的辣椒

如果你不是很快的速度有人證明他是衝出來,你就沒有責任

2樓:手機使用者

如果你是正常行駛,沒有違反交通規則的情況下,你是沒有責任的

騎電動車正常行駛,一個人從車前衝過去,擦了一下他就跳開了,我摔地上了,他在對面馬路站著的。旁邊都是

3樓:簡單de回憶

責任你肯定有的,要不開那麼快怎麼會撞著人摔著自己呢,但是他也不是一點錯處都沒有的,至少過馬路的時候沒有看車,呵呵,不過交通事故一般都是司機的責任多。

4樓:兼而言之

盲區 沒看見你也有責任。

5樓:不浪

如果沒有什麼其他的交通違章的話.你要付一部分責任的。說聲對不起啦什麼的安撫下,要不就能私了私了吧,不能就得找交警啦,不過交警來了也是讓你們私了的可能性大 安心不會太大問題。

電動車正常行駛中,一個行人突然從路邊闖出來,如果他被撞,責任在誰?

6樓:新醬

需考慮各種因素,一般責任是由雙方承擔,看是哪方存在過錯,則承擔較大責任。

道路交通規則:

第四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應當做到程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

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不定性因素:

行駛車道

車速是否遵守交通法規

是否在減速道

騎電動車正常行駛,一個人從車前衝過去,擦了一下他就跳開了,我摔地上了。旁邊都是那個人的熟人,都指責

7樓:匿名使用者

1.不用擔心。一般沒事。當時不要錢不像訛的。

2.如果是汽車碰一下,有可能當時沒事,後回續出事。留個**而答已。

3.真給你打**,報警處理。掉監控。不用露面。

4.總之別想著上來就賠錢了事,先把問題正規化。改怎麼辦怎麼辦。

我騎電動車正常行駛,可後面的人也開電動車,然後她摔了一下,牙斷了.我想問下,我有沒有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撞到後面那個人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沒有碰撞 關你啥事 放心

10樓:怎麼這麼不給力

沒責任,因為你在前面什麼也看不見

昨天晚上,我男的,騎電動車在街上,看見幾個人一起走,我就從他們旁邊超車過去了,(當時我也比較趕)

我騎電動三輪車正常行駛,一個騎自行車的人在前面玩手機,我從他旁邊過去了,結果他摔倒了,這事怪誰

11樓:丁又人

你碰到了就和你有關係j沒碰到和你有什麼關係

前面一輛車反光鏡把開電動車的人擦了一下摔倒在馬路上,後面一輛車來

12樓:ch綵鳳

前面來的車負主要責任,後面的車是次要責,具體怎麼分由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為準。

騎電動車從街上看見拉著一車狗從我電動車一邊開過去了有風那狗身上的寄生蟲會不會把寄生蟲颳風刮到我身上

13樓:蜀黍阿鵬

放心,不會的,你很安全

14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那麼容易刮到你那的,一般都是接觸方式才會有的。

成年人逆行騎電動車被學生正常行駛騎電動車,雙方受傷,責任怎麼

肯定是 逆行負全負責任,如果是 逆行那就是知法犯法,未成年人不懂得交通法還情有可原 行人逆行與電動車相撞責任如何劃分 從描述來看,由於行人在道路兩側上行走是不存在逆行的,電動車撞了行人,一般都是電動車的責任。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35條中的規定 機動車 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從此條規定來看,行人在...

A騎電動車載人由南到北正常行駛,B騎電動車橫穿馬路,導致A車

建議報警處理的,根據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的,騎電動車正常行駛和橫穿馬路的人撞人,行人受傷怎麼處理 遵守交通規則最重要,不管行人,電動車還是汽車,生命只有一次,但是有些人還是看不明白 我車前面有輛電動車 我正常行駛 電動車突然越白線橫穿公路 我緊急左轉避讓 導致撞到對面車輛 有監控嗎,沒有,你...

請問我騎電動車在鄉村大路上正常行駛突然從小巷子裡出來一輛電動

1,要保證骨折能儘可能的恢復功能,復位加上必要的固定是關鍵。後期的護理也要圍繞固定來處理。首先骨折後要經常檢查固定是否過鬆或者過緊,過鬆要去醫院找醫生綁緊,過緊會影響肢體的血液迴圈,也要去醫院找醫生處理。患肢儘量少動,注意觀察手指血液迴圈,如有麻木說明固定過緊。飲食上清淡為宜,多吃含鈣食物如豆製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