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出了車禍公司會負責任追究辦法我是在建築工地上下班回

2021-03-23 08:32:14 字數 6067 閱讀 3814

1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2樓:天蟾如月

國家規定上下班途中遭遇

3樓:李保忠律師

您好,直接找侵權人活著老闆負責,一般是通過訴訟解決。

4樓:匿名使用者

理論上說公司有責任,實際還得看情況。勞動法規定上下班也算工傷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現有法律,這屬於工傷,需要負責!

6樓:匿名使用者

貌似看過以前類似的問題,公司具有一定的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這應該不得負責!是自己摔斷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會的,上下班途中都算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有點難!畢竟是下班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出了門就是自己的事了

工人晚上加班下班後,在路上出了車禍,公司負責任嗎?

11樓:樂觀的

如果職工下班回家,走在回家必經之路,發生車禍,並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可以認定工傷,如果途中從事別的事情,發生交通事故,即使不是本人責任,也不能認定工傷,和單位沒有責任。另外被車撞傷了,根據責任定性,對方的車輛按照交通事故的認定賠付,部分車輛有第三方責任險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認定技巧:

一、迅速確定工傷發生單位名稱

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賠償責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甚至百般逃避工傷賠償責任。即使購買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仍然需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也存在不會積極主動的去申請工傷認定的可能性。

作為工傷員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準確名稱,就無法確定追索的物件。因為實踐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單位名稱的職工,尤其是工程層層分包的情況。像包工頭自己招用的農民工,很難知道自己的用人單位是誰。

因此確定用人單位、確定工傷賠償責任主體是工傷認定最基本的條件。

二、收集、提供證明勞動關係、工傷發生事實的證據材料

工傷認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兩個條件是證明勞動關係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那麼是否有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作證、上崗證等勞動關係證明?是否有現場目擊工傷發生的工友願意作證?

這些證明材料,是申請工傷認定必備材料。沒有這些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甚至不會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雖然工傷職工可能能夠收集到部分證明材料,但是更多情況下,工傷職工無力自己收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由專業工傷律師調查收集證明勞動關係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並通過律師尋求**和相關部門的幫助。

三、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自己必須申請

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在用人單位不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近親屬等可以在一年內申請。

由於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援。

所以,不要輕信用人單位沒有虛假的或沒有誠意的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四、調解需瞭解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

協商解決多發生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由於申報工傷有可能影響單位將來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或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用人單位往往不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就直接要求協商賠償數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為了使工傷賠償早日處理完畢,也多采取迎合的態度。

但此時沒有勞動能力鑑定的結論,傷殘級別及後期**費用無法確定,甚至不清楚工傷賠償的計算標準,所以,應多諮詢醫療專家、律師等,條件允許的,最好由律師出面談判工傷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1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要確認你父親下班回家是否為平時上下班路線 如是,則屬於工傷。可主張工傷賠償及交通賠償(醫療費、護理、誤工只能計算一次。)

13樓:匿名使用者

是在回家的必經路上出現的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車禍,公司是負責的。並可申報工傷。

14樓:韓全啟律師

要看交通事故認定書責任劃分,才能進一步確定是不是工傷。

15樓:啟用天下正義

公司應當視為與勞動關係有關的工傷補償責任!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屬於工傷了!可以找所在單位賠償,不行的話,可以訴訟至法律機關。

我在下班時間回家騎車出了交通事故廠裡負責嗎?

17樓:top灬道爺

按照今年的新交通法規定,下班回家買菜出意外都是公司負責,所以,你這肯定是公司負責

18樓:鋼鐵守護師

現在有規定,上下班的算,可以查一下新勞動法

19樓:涼情菇娘

會負責的,現在有新規定出來了,下班途中均屬於廠裡負責

20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負責的,勞動法有規定的

21樓:等風歡笑

勞動法已經規定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路線內出事故,都屬工份,買菜回家出事廠裡也負責。

22樓:手機使用者

是你受傷還是他受傷?

23樓:m中國

這車是廠裡租來的嗎,如果是肯是負責

我是一個瓦工小老闆,我的一個工人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出了車禍,請問我要負多大責任?

24樓:匿名使用者

四、建築施工、礦山 企業 等用人單位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一般指的就是包工頭。

所以,建築工地發生工傷事故,事故當事人或其近親屬向獲得工傷賠償應當將該包工頭上級有資質的發包方列為被申請人(一般為工地施工總承包企業、施工分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包工頭作為第三人出現。工傷賠償數額由有資質的發包方支付。

一般該類案件,工傷賠償數額由有資質的發包方支付後,發包方會以各種理由剋扣或拖欠涉事包工頭的工程款,用以平衡其損失。

我們認為,一般而言,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直接對外招用勞動者,勞動者一般不直接受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的管理和指揮,也不存在身份上的從屬和依附關係,故建築施工、礦山企業與勞動者之間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同時,最高院法辦(2011)442號《關於印發〈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中也明確:「發包人將工程發包給承包人,承包人又轉包或者分包給實際施工人,實際施工人招用的勞動者請求確認與發包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不予支援。」

綜上,目前此類情況已非勞動關係,而應根據民事僱傭關係處理,看是否存在僱傭方侵權,僱員下班途中受傷不適用工傷認定的規定,應通過交通事故程式處理。你所說的情況,很可能工地老闆都不需要承擔責任。

工人下班回家出車禍公司要負多少責任?公司要負多少?

25樓:卡門kamen之歌

工人下班回家出車禍,如果交警的責任認定為工人非主要責任,則屬於工傷,單位要承擔相應的工傷賠償責任。要是車禍是員工自己造成的,就不能以工傷的標準,由員工自己承擔。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6樓:百度使用者

算工傷,這不是事故雙方的責任劃分按照你多少他多少算,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只要你小於同等責任工傷保險就報

在公司上班、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發生了車禍、公司有責任嗎?有補償嗎?

27樓:羅律師上海

一、在公司上班,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發生了車禍,如果不是勞動者的主要責任,則屬於工傷,由單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8樓:陳豔輝律師

傷者不承擔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的情況下,依法視同工傷,公司要承擔賠償責任,傷者可以依法取得兩份賠償

我在下班回家途中騎車摔傷,算工傷嗎?

2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上班途中騎車意外摔傷不算工傷。

根據勞動部關於釋出《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回試行辦法》答

的通知,第八條 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三)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四)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五)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六)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七)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的;

(八)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九)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0樓:可靠

你先回答bai我幾個問題,我在回du復你;

第一,zhi有沒有報dao

警,沒有就不能算回工傷,因為你沒答有證據證明你發生了交通事故;如果有,交警部門是否出具責任認定,認定結果你是否為同等責任以下 (即,無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

第一個問題是的話再問第二,你在發生工傷的時候是否到家,若沒有,是否為你上下班的必經之路或者合理時間內,換句話說,你下班是不是立即就回家了,如果是,則可以認定工傷,如果之間你做了其他事情,比如下班買個菜,做個運動,拿個快遞等,如果做了這些或者類似的事,不能認定為工傷,因為不屬於下班回家的路上了,而是你做其他事導致的,屬於意外。

以上兩個問題都合理你在看第三,你的傷情怎樣,有沒有到醫院**,對方是否逃逸,你是否申請工傷認定,公司是什麼態度,

大學生實習期間出了車禍,公司應該負責任嗎

因實習期間並未建立勞動關係,如果是因公發生交通事故,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僱主責任,如果非因公發生交通事故,公司不應承擔相應的損失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

僱傭司機出了交通事故應該誰來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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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下班後在工廠受傷老闆請問老闆要負責任嗎

要看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傷害 如果是用人單位的原因 當然廠家或者老闆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屬於下班交接或回家路途中等都算工傷。員工下班後在員工宿舍摔傷請問老闆要負什麼責任 法律 工人不在上班時間被工廠附近變壓器電擊傷了,老闆應負責任嗎?這個問題抄和工傷沒有關係,bai因不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受du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