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規定,公務員的處分種類都包括哪幾

2021-03-22 05:17:40 字數 5338 閱讀 7809

1樓:白日夢不要錢

根據《國家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六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降級;

(五)撤職;

(六)開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的處分種類包括什麼?

2樓:考奧維杞奧

根據《國家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六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降級;

(五)撤職;

(六)開除。

3樓:焦靜恬家懷

你好!目前我國公務員處分的種類大概有以下幾種:

1、警告;

2、記過;3、記大過;4、降級;5、撤職;6、開除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

1、警告,6個月;2、記過,12個月;3、記大過,18個月;4、降級、撤職,24個月。

在給予國家公務員處分時,應根據其錯誤性質、情節輕重、危害大小及本人對錯誤的認識態度,區別處理。對於違反紀律,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一定損失的公務員,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對於違反紀律,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嚴重損失的國家公務員,給予記大過或降級處分。

對於嚴重違反紀律,不宜繼續擔任現職務的,給予撤職或開除處分。對於級別為本人所任職務相對應的級別在最低等級的,不宜給予降級處分。受撤職處分的,同時降低階別和職務工資。

為了維護行政處分的嚴肅性,保證行政處分應有的效果,國家公務員紀律規定中明確規定,國家公務員受行政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處分的,並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我國公務員領導職務共有哪幾個層次?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我國公務員領導職務共有(10)個層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為27級。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係為:

(一)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廳局級正職:十**至八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下面是公務員中的非領導職務:

(一)巡視員:十**至八級;

(二)副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三)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四)副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五)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六)副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七)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八)辦事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公務員應負哪些法律責

5樓:撫州中公教育

我國的國情現階段規定:第一百零一條對有下列違反本法規定情形的,由縣級以上 領導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區別不同情況,分 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佈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 不按編制限額、職數或者任職資格條件進行公務員錄 用、調任、轉任、聘任和晉升的;(二) 不按規定條件進行公務員獎懲、迴避和辦理退休的;(三) 不按規定程式進行公務員錄用、調任、轉任、聘任、 晉升、競爭上崗、公開選拔以及考核、獎懲的;(四) 違反國家規定,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標 準的;(五) 在錄用、競爭上崗、公開選拔中發生洩露試題、違反 考場紀律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開、公正的;(六) 不按規定受理和處理公務員申訴、控告的;(七) 違反本法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一百零二條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 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 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 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接收單位 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第一百零三條機關因錯誤的具體人事處理對公務員造成名 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一百零四條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 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處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我國公務員領導職務共有幾個層次

6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國省市縣鄉的行政區級劃分,對應的領導職務有國家級、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鄉科級,分正副職。

《公務員法》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定。

7樓:匿名使用者

《公務員法》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的處分種類包括什麼?

8樓:白日夢不要錢

根據《國家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六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降級;

(五)撤職;

(六)開除。

9樓:中公教育

你好!目前我國公務員處分的種類大概有以下幾種:

1、警告

; 2、記過;3、記大過;4、降級;5、撤職;6、開除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

1、警告,6個月;2、記過,12個月;3、記大過,18個月;4、降級、撤職,24個月。 在給予國家公務員處分時,應根據其錯誤性質、情節輕重、危害大小及本人對錯誤的認識態度,區別處理。對於違反紀律,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一定損失的公務員,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對於違反紀律,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嚴重損失的國家公務員,給予記大過或降級處分。對於嚴重違反紀律,不宜繼續擔任現職務的,給予撤職或開除處分。對於級別為本人所任職務相對應的級別在最低等級的,不宜給予降級處分。

受撤職處分的,同時降低階別和職務工資。為了維護行政處分的嚴肅性,保證行政處分應有的效果,國家公務員紀律規定中明確規定,國家公務員受行政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處分的,並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10樓:西政灋律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降級;

(五)撤職;

(六)開除。

11樓:北京世紀精圖教育

根據《公務員法》規定: (1)警告。對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主體提出告誡,使之認識應負的行政責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並改正錯誤,不再犯此類錯誤。

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輕微的人員。

(2)記過。記載或者登記過錯,以示懲處之意。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輕微的人員。

(3)記大過。記載或登記較大或較嚴重的過錯,以示嚴重懲處的意思。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比較嚴重,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損失的人員。

(4)降級。降低其工資等級。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損失,但仍然可以繼續擔任現任職務的人員。

(5)撤職。撤銷現任職務。這種處分適用於違反行政紀律行為嚴重,已不適宜擔任現任職務的人員。

(6)開除。取消其公職。這種處分適用於犯有嚴重錯誤已喪失國家工作人員基本條件的人員。

公務員受行政處分,有處分期限的規定:(一)警告,6個月;

(二)記過,12個月;

(三)記大過,18個月;

(四)降級、撤職,24個月。

公務員受處分期間不得晉職、晉級;受警告以外行政處分的,並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開除處分的,不得被行政機關重新錄用或聘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哪些人員屬於公務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公務員退休應符合哪些

12樓:中公教育

退休條件:

國家公務員的退休條件分為年齡條件、工具條件和身體條件三方面。退休年齡條件是根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需要、人口狀況,平均壽命,以及生產力供求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的。國家公務員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國家就支付退休金。

工具條件是由國家公務員的養老保障必須貫徹權利與義務結合的原則決定的,國家公務員只有為國家提供一定的服務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身體條件,是指國家公務員因公(工)或因病致殘,確實喪失了工作能力,也可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

國家公務員的退休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法定退休,即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由任免機關命令其退休;一種是自願退休,即具備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條件之後,可自願申請退休。

《國家公務員暫行例》規定的退休條件為:

(1)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

(2)喪失工作能力的。

這些基本沿用了過去幹部退休的條件,所不同的是取消了工作年限的限制。

國家公務員自願退休的條件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確立自願退休的方式,這在我國還是第一次,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的一個新的特點。這樣可以使部分服務年限較長、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公務員根據自己的意願,提前退休。

國家公務員管理部門要依法按照規定的程式,及時為符合退休條件的國家公務員辦理退休手續,一般應在國家公務員具備了退休條件的當月通知本人,辦完手續。對自願退休的,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再辦理退休手續。

關於退職問題。建國以後,我國一直實行幹部退職制度。隨著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國家公務員將實行養老保險金制度,按照國家公務員的工[1] 作年限等情況確定不同的養老保險金,因此不需要再分為退休、退職兩種制度;再者,從現在的實際情況看,一般也不會出現參加工作幾年就到了退休年齡的情況,突然喪失工作能力的現象也只是極少數。

因此,退職作為單獨制度存在已失去了其實際意義。為統一政策,規範制度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取消了「退職」形式,統稱為退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我國公務

按照國省市縣鄉的行政區級劃分,對應的領導職務有國家級 省部級 廳局級 縣處級 鄉科級,分正副職。公務員法 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 國家級正職 國家級副職 省部級正職 省部級副職 廳局級正職 廳局級副職 縣處級正職 縣處級副職 鄉科級正職 鄉科級副職。非領導職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必須同時符合哪些條件

報考條件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18週歲以上 35週歲以下 1981年05月28日至1998年05月28日期間出生 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非在職 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 1976年05月28日以後出生 三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約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兩者在性質上有何

中華 臨時約法 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在中國民主政治程序的地位中華 臨時約法 的意義 臨時約法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產物,是資產階級憲法性質的文獻,它宣告封建君主 制度的滅亡,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誕生。從此,使民主共和的觀念深入人心,臨時約法不僅具有反對封建君主 制度的意義,而且也寓意含有反對帝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