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離婚,可是他不同意離,該怎麼辦,起訴離婚,我又不想弄的那麼僵該怎麼辦,我真的好糾結

2021-03-21 17:35:24 字數 5610 閱讀 4097

1樓:百度使用者

中國人道德觀是勸合不勸離。你想離,另有新歡?他不想,仍深愛著你?換位思考,謹慎行事。好好勾通一下,實在不行好聚如散。

我想和他離婚可是他不同意,,起訴離婚我又嫌麻煩怎麼辦,因為承受不了離婚過程心裡壓力,又想快點把離婚

2樓:四川張培律師

必須要到被告戶籍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起訴離婚!!

3樓:贏了網

如果想要離婚有兩種方式,首先雙方可以先進行協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想離婚可他不同意離,我都起訴了一回了,這次他要在不離我該怎麼辦

4樓:汪劍律師

一般第二次起訴離婚會判決離婚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次半年後起訴對方不同意離,法院也可以判離。

我想離婚,但是對方既不同意離婚,還一直做著傷害我傷害家庭的事,我該怎麼辦呢

6樓:你好

幹嘛要苦了自己啊,女人就是太傻了,心裡總是這個不捨得那個不捨得,不去舍怎麼獲得你的幸福。

這樣的男人擺明就是不要臉,自己在外面風流快活,有沒有想過你的感受呢,有沒有想過家裡呢。

你這樣做沒必要不值得 為這樣的家庭付出,別人說付出會有回報,一味的這樣就沒有意思了。

你們沒有感情,浪費你的時間,分開是最好的選擇,小孩長大了也會理解的。

他不肯離婚,下次把證據收藏,上法院起訴。

有你這樣的女人他怎麼可能肯 放手,一次又一次的原諒,就是縱容。

7樓:匿名使用者

在他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你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

不用說這麼多,一句話,沒有離不成的婚,只有願意不願意離的婚。

8樓:匿名使用者

哈哈哈 你的問題完全是你自己造成的。現在的社會是**律的,不是他不同意就不能離婚的。他說的話是不算數的。

除非他是皇帝。但是你不敢走法律途徑,也不願意走這條路。那麼你只有忍,或者是死這兩條路了。

如果你不想再忍了,也不想死。那麼你只能走法律途徑,這是你唯一的出路,也是你唯一是生路。你別無選擇。

你想讓他答應和你離婚,還要和平離婚。那是不可能的。別做夢了,醒醒吧。

9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別說為了這為了那,做什麼事情做得心不甘情不願的,根本不會長久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勇氣結束自己的生命,不如用這個勇氣結束這段婚姻。用智慧、知識和法律**。

我要離婚,可他不想離,怎麼辦

11樓:墨白正年少

若一方想離婚,另一方又不想離婚,可以多溝通,也可以請律師幫其調解。若調解不成,也可以採取拖延方法,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

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12樓:匿名使用者

補充回答:「他不許我打

掉孩子,我就告訴他我打算把孩子生下來,婚離不離看隨他的意,他就狗急跳牆了打**恐嚇我說要我一家好看,要我們不太平,還說了很多威脅人的話,我把他後半段話給錄了下來,報警了警察說是家庭糾紛不處理」:

1、姐妹,就是這樣氣他,弄清他的目的是什麼,然後抓住他的弱點氣他,氣得他狗急跳牆,他看到從你這兒得不到什麼了,就更會暴露出狼子野心的,你再把他的話全錄下來,以後就有證據了、他也會很快答應離婚。

2、至於他的威脅:不必太當真、也不能太大意,小心掌握刺激他的度,同時告訴你家人和朋友,只要他一有什麼動靜立即報警或是互助。

3、報警後:警察雖然不管,但警察的出警記錄日後是可以作為他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的(以後再報警,最好是在他正要實施暴力時:那樣警察應當管、也會制止他、還會留下對你有利的證據),另外,還可以向居委會、婦聯打**求助:

這些將來都是最有力的證據,可以保證在他不同意離婚時也能讓法庭判決准許離婚、你還可以在離婚時向他索要精神損害賠償金!

4、至於孩子:如果醫生建議你現在打掉,可以現在打;如果還不急,就先等一些時候再說,先把離婚的事處理好。

1、你已經和他於今年2月3號登記結婚:不管你和他是否舉行了婚禮,你和他都是合法夫妻了,這孩子應算是你的婚生子、而非婚生子。

2、如果他的阿姨再說「你和孩子是和前個男朋友生的,才會一直賴著他侄子」的話:

(1)你可以到法院起訴她誹謗,請求法院判令讓她停止侵犯你的權利、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2)但起訴前你應收集她亂說的證據,可以是:她再說時你暗中的錄音、其他聽到這話的人的證言、她自己的承認等。

(3)她說你的孩子是前男友的:她必須向法庭提供證據來證明,拿不出證據,她就是誹謗;即使她能拿出證據證明你這孩子是你前男友的;她也一樣是侵犯你的權利,侵犯你的隱私權,你一樣有權告她!

3、關於你的婚姻:這樣沒有擔當、沒有責任心的男人,現在就任由他家人來欺負你們母子,將來他會給你幸福、會給孩子幸福?!!支援你離婚~!!!嫁人是一輩子的事,不能馬虎呦!

4、關於孩子:建議你先不要急於打掉:不是為了怕他和他姨的胡說,只為了不給自己再惹麻煩:

你帶著身孕打官司離婚,如果你能再拿出他和他家人、他姨胡說的證據,可以獲得法官的同情,使離婚判決更快一些。而且9周還不用太著急(你最好是去諮詢一下**醫生,在孩子多大以前打掉風險不會太大)

5、離婚有兩種途徑: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法離婚,看他家的無賴樣,我覺得你和他協議離婚很難讓你得到便宜、也會一拖再拖,所以建議你起訴離婚。

6、如果是起訴離婚:

(1)在你懷孕期間,他起訴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但你起訴法院會受理。

(2)關於彩禮和你為他購買的項鍊的摩托:我認為很難要回了,因為:一是你們已經登記結婚,二是你很難證明你和他沒有共同生活(你都懷孕了)。

只有一種情況下你可以要回:你提供證據證明因為給他彩禮(一個大男人竟然也要彩禮!)導致你家生活困難。

依據是:

7、「昨晚他們家又商量了,打了媒人**,告訴我們說他們不准我去**了,聘金又要重談,婚禮又要無限期推遲,主要是想加錢」:不要再聽他家一會兒一變的胡說,你應當知道他給不了給幸福、就只能離婚,既是決定離婚,就不要再被他們牽著鼻子走:你直接去法院起訴!

離婚後,孩子打不打是你自己的事,他們家管不著!現在也只有他有權管,但他的話你現在也不必再聽了。

13樓:小石頭

離婚是倆個人的事。你如果想離,他不想離的話;那你就得找一些他背叛婚姻的證據,要是有的話,即使他不離你也可以起訴法院會支援你的喲。如果沒有的話,那就去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律師,他們是專業人士,會給你滿意的答案的。

下面是針對你的具體問題的一些建議:

1、收集他對婚姻不忠的證據,或是使用家庭暴力的證據:把他的話全錄下來,或是用**把使用家庭暴力儲存下來,那就是證據了對於以後在法院起訴離婚可是大有幫助的。

2、至於他的威脅:不必太當真、也不能太大意;小心他狗急跳牆。可以把你的動態時時的告訴你家人和朋友,只要他一有什麼動靜或是聯絡不到你的話就可以立即報警或是求救。

3、關於孩子:你現在是已婚女士,你肚子裡的孩子是你們倆人的,你私自打掉的話肯定不好,將來打官事對你也不利。

1)你不是說,他會誣陷你說,孩子不是他的嗎,那就別打掉孩子,孩子是無辜的還可以做dna驗證說明是他的。離婚之後,他就得付孩子的撫養費。

2)還有就是:你帶著身孕打官司離婚,如果你能再拿出他和他家人、他姨胡說的證據,可以獲得法官的同情,使離婚判決更快一些。而且9周還不用太著急(你最好是去諮詢一下**醫生,在孩子多大以前打掉風險不會太大)

3)你應當知道他給不了給幸福、就只能離婚,既是決定離婚,就不要再被他們牽著鼻子走:你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後,孩子打不打是你自己的事。

4、要學會合理的報警:警察雖然不管,但警察的出警記錄日後是可以作為他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的(以後再報警,最好是在他正要實施暴力時:那樣警察應當管、也會制止他、還會留下對你有利的證據),另外,還可以向居委會、婦聯打**求助:

這些將來都是最有力的證據,可以保證在他不同意離婚時也能讓法庭判決准許離婚、你還可以在離婚時向他索要精神損害賠償金。

5、關於你的婚姻:這樣沒有擔當、沒有責任心的男人,現在就任由他家人來欺負你們母子,將來他會給你幸福、會給孩子幸福?你的為自己和孩子的以後做打算了。

6、離婚有兩種途徑: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法離婚,看他家的無賴樣,我覺得你和他協議離婚很難讓你得到便宜、也會一拖再拖,所以建議你起訴離婚。

如果是起訴離婚: 在你懷孕期間,他起訴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但你起訴法院會受理。

7、關於彩禮和你為他購買的項鍊的摩托:我認為很難要回了,因為:一是你們已經登記結婚,二是你很難證明你和他沒有共同生活(你都懷孕了)。

14樓:上海楊律師

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

夫妻雙方針對離婚達成離婚協議,可直接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部門發放《離婚證》。

如果雙方達不成離婚協議,就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此時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15樓:月黙

進行了結婚登記就已經是合法夫妻了,並不在於是否舉行了婚禮。懷孕9周,則說明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受孕的,法律推定為婚生子,即孩子的父親推定是你現在合法的丈夫。要是他阿姨繼續這樣侮辱你和你的孩子,給你的名譽或者精神造成不利影響,你可以警告她,告她侮辱要求道歉甚至精神賠償。

至於你的丈夫,妻子在妊娠期間以及哺育期間,丈夫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當然妻子是有提起離婚的權利的。同時,婚姻法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如果你能證明你加給他的那些錢和摩托車確實給你們自己家造成了經濟困難,是可以要求全部或者部分返還的。

要是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贈送的話,至少還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根據婚姻法照顧婦女和孩子的原則,你可以得到更多的補償。他罵你甚至要你拿掉孩子是侵犯你的生育權的,你可以不必理會他,甚至要是他強行你拿掉了孩子,你可以要求他賠償你,比方說精神損失。

要是你覺得你們感情確實已經破裂,沒有辦法再過下去,就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為了孕婦和孩子的健康,法院是會照顧你的。當然,要是你不想要這個孩子的話,鑑於你丈夫已經申明他不要這個孩子,你可以拿掉,還可以以此要你丈夫賠償你。

但是,孩子沒有了真的捨得麼?一段感情不容易,能調節還是好的。真心希望你幸福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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