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當月的社會保險是否由單位交

2021-03-10 13:25:00 字數 3478 閱讀 9068

1樓:無聊人也

根據bai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du會保險法》第zhi58條規定:用人dao單位應當自用版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權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加上《勞動法》也規定,當月的工資還是由原單位支付,那麼在那裡上班領取的當月的勞動報酬就應該相應的繳納社保。

由此看來,職工離職,當月的社保應該由原單位按正常情況繳納,到次月起才停止繳費。並且,該由單位承擔的部分不能由個人來承擔。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佈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繳納,不可以不承擔

1、根據我國的《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專用工之日起屬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2、《勞動法》第50條也規定,當月的工資還是由原單位支付,那麼在那裡上班領取的當月的勞動報酬就應該相應的繳納社保。

3、由此看來,職工離職,當月的社保應該由原單位按正常情況繳納,到次月起才停止繳費。並且,該由單位承擔的部分不能由個人來承擔。

擴充套件資料

離職後社保

1、離職後,原單位會到社保局申報減員,新單位不換地的,職工只需將原社保號報給新工作單位辦理社保工作人員即可。

2、若新單位在異地,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離職證明(加蓋單位公章)、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拿《參保繳費憑證》,然後由本人或者新單位到當地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入。

參考資料

3樓:華麗的低小調

嚴格來講,當月保險中單位應繳部分還是應由單位來承擔。社會勞動保險是以月為單位來回

繳納答費用的,無論你這個月出勤幾天,都應該繳費。

一般多數地區均需在10日前確定當月的繳費人數和繳費基數,也就是說,在離職前,社保處可能已經要求單位將應增減人員呈報上去了,基數已經核准了,除非單位為了你再去和社保處協調減員,否則到月底繳費時應該包括你。

當然,需要你承擔的個人部分,還是應該個人支付,工資扣款不足的,可能到你轉移保險關係時,單位會讓補齊。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嗎

4樓:到永久

員工離職,當月工作不足一個月,公司都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而且需要按照國家檔案規定對社保費用進行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不可以存在違***保險法相關的扣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對於員工在職以及未辦理完離職手續期間,單位都應該按時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可以隨便緩交或者停止繳納該員工的社保。

員工離職當月上班不滿1個月,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購買的社會保險;而對於當月社會保險購買成功以後,單位應該按照正常流程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辦理完離職手續以後,員工在結算工資時候,當月社保應該按照社保規定分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進行繳納。

擴充套件資料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勞動者個人和所在單位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標準和待遇專案、 保險金的給付標準等, 均由國家或地方**的法律、 法規統一規定。

勞動者個人作為被保險人一方,對於是否參加社會保險、 參加的專案和待遇標準等, 均無權任意選擇和更改。

強制性是實施社會保險的組織保證。只有這樣, 才能確保社會保險**有可靠的**。而商業保險的投保是自願的,它遵循的是誰投保,誰受保;不投保、 不受保的原則。

其險種的設計、 保費的繳納、 保險期限的長短、 保險責任的大小、 權利與義務的關係等均按保險合同的規定實施。一旦合同履行終止, 保險責任即自行消除。

5樓:麥積財稅

要的。根據社保法規定,在員工入職當月和離職當月,單位都要為其繳交社保費。

6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離職當月工資不足一個月工資,需要為其繳納當月社保嗎?如果你個人想交當月的社保,可以維持交當月的社保。

7樓:匿名使用者

●在當月15之前離職的員工不為其繳納社保,而在15號之後離職的員工會為其進行社保繳納。

●或者公司會規定必須幹滿一個月,否則企業繳納的部分也將由個人承擔。

當然這些知識企業內部規定,那在法律上又是如何說的呢?

●《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勞動法》也規定,當月的工資還是由原單位支付,那麼在那裡上班領取的當月的勞動報酬就應該相應的繳納社保。

也就是說,只要職工在職1天,企業都要為職工繳納社保,而且不能出現個人承擔企業繳納費用的情況,否則會面臨以下用工風險:

(1)職工離職後申請仲裁,企業面臨補繳風險

(2)離職日期未到,在交接過程中發生工傷,企業由於當月未繳社保將會承擔高額的賠償費用

……(3)《保險法》明確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員工離職當月上班不滿1個月,都可以享受國家規定購買的社會保險;而對於當月社會保險購買成功以後,單位應該按照正常流程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辦理完離職手續以後,員工在結算工資時候,當月社保應該按照社保規定分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進行繳納。

離職當月,對社保費用繳納個人只需要繳納法律規定的個人社保費用,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對離職員工社保費用進行「佔比」、或者「全額」由個人繳納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

四、六十,八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8樓:闖王行天下

如果勞動者有出勤滿15天,用人單位應當在當月為其繳納社保。

離職當月應當正常參加社保,而從次月開始暫停其社保繳費。

社保依據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記錄確定停保時間,當月生效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那麼當月也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員工參保,即便是其只有一天的上班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9樓:蒼洱白子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籤合同,但勞動者工作不足一個月提出辭職,那麼單位還沒有為其購買社保的,因此,勞動者離職當月沒有產生社保費用。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10樓:益倩倩

實際上這個是你們單位自己的決定,如果他的工資夠扣當月保險個人繳費部分最好繳納,實際上這些東西沒有政策的東西,做事要人性化一些嗎?

已經申報社會保險,還能當月辦停保嗎?

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 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 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 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最高檔...

企業如何應訴員工投訴未交社會保險問題

你好!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有事實勞動關係,就應該及時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現在你企業未幫助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是企業違法在先,應積極的與員工溝通,該補辦的補辦,該補償的補償,妥善解決問題。如果最後不管鬧到勞動仲裁,還是法院,肯定是你企業敗訴,最後補償的會更多。後來怎麼麼處理的?我們公司也被投訴了 那...

公司對員工的社會保險少怎麼辦

一般情況公司不會按照員工的實際工資繳納保險的 1 每個地方保險都有個繳納基數,也就是最低標準。多半都是按照那個繳納。2 如果你工資很高,比如5000一個月,可能公司會按照2000呀 3000的基數。要看你公司怎麼算了。你可以查查你所在地繳納的基數和比例。比如按照1000的33 比例,公司每個月就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