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理解文學創造文學創造的意義與價值

2021-03-05 09:17:28 字數 3322 閱讀 9156

1樓:薇薇蕾

我認為文學創造是以真實或以其為基礎的架空思想(科幻文章等)所展現出來的思想.情感,裁斷等,所謂真理往往產生在常理之中,文學就是這樣,以現實為基礎。文學創造是引領文**流的關鍵,文學中所有的派別(如紅學)是以文學創作為基礎的,文學創造能引領世界文學走向多級化,也就是「文化多樣性」(政治中有講),這樣有了不同的文化才使世界豐富多彩,各國家,民族都有自己的獨特文化,才有借鑑,吸收並創新的價值!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

2樓:鍛鐵嵇康

文學創造就是既以藝術真實反映生活又以情感評價裁判生活的方式,實現其價值功能的,它是運動著的思維,也是思維的運動。

3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說文學創造是對單純描摹的否定之否定,是對已被固定的生活模式的嘗試性背叛。

其意義與價值在於**人的本質以及由其所形成的一系列物質或情感的利用,來使未感受者得到某種感受,換種說法為心靈共振。

(個人粗淺理解,貽笑大方了。)

4樓:無情的冰雨

簡單說文學創造就是既以藝術真實反映生活又以情感評價裁判生活的方式,實現其價值功能的,它是運動著的思維,也是思維的運動。

怎樣理解文學中情感的價值和意義

5樓:北京王嘉化妝學校

①文學創造既以藝術真實反應神火又以倫理情感的態度觀察和評判生活,實現其價值功能。而在文學中,善惡的探索和表現常常伴隨著強烈而豐富的情感,是感性的和主觀的。情感源自善惡的判斷,而且常常左右著判斷,文學中..

怎樣理解文學創造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情感把握

6樓:浪漫的剎那時間

文學:文學是語言的藝術,是以語言為材料來構築藝術形象的,並以滲透著情感的形象來反映社會生活和人的思想感情,具有審美特質的社會意識形態.

簡單地說,文學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

文學具有形象的間接性、意象性、概括性、模糊性.因此,它更易於表現廣闊的社會生活和豐富的內心世界.

作為社會意識形態,文學具有意識性、社會性、和獨特性.

文學是社會生活的能動反映:從社會生活到文學作品,須經過作家心靈的中介加工.在這個問題上歷來有不同的看法,大致可歸結為「再現說」、「表現說」和「能動反映論」.

文學作為人的精神創造產品,帶有目的和意義,具備著某種價值.其最為直接和獨特的作用是它的美悅作用.人們在欣賞文學作品時得到情緒上、感覺上和精神上的滿足.

其次是認識作用.可以從中認識歷史和人生,提高觀察和理解生活的能力.最後是教育作用.

文學作品能影響人的心靈和行為,幫助人提高思想境界,淨化靈魂,增強生活的信心和力量.

《辭海》是這樣定義文學的:「文學是社會意識形態之一.中外古代都曾把一切用文字書寫的書籍文獻統稱為文學.

現代專指用語言塑造形象以反映社會生活,表達作者思想感情的藝術,所以又稱為「語言藝術」,現代通常分為詩歌、散文、**、戲劇、影視文學等體裁,在各體裁中又有多種樣式.」

文學的這種性質就決定了文學既有「純藝術的」,又不可避免地反映時代背景、社會生活乃至對歷史的總結、評判以及對其發展方向的主觀願望.如外國名著《安娜*卡列尼娜》、《復活》、《紅與黑》、《巴黎聖母院》、《人間喜劇》、莎士比亞戲劇、中國的《詩經》、曹操的詩歌、《水滸》、《三國演義》等.即使是《紅樓夢》,能簡單的說它就是一部愛情的悲劇**嗎?

魯迅說,翻開中國的封建史,看到的就是「吃人」兩字.看《紅樓夢》就能感到這個社會就是扼殺人性,因而不可避免的產生要推翻這個社會的衝動.事實上,《紅樓夢》從它一問世就被看作有傷風化和「反書」而遭禁,並不是後人把「革命」強加在它頭上.

7樓:蒯思真闞熠

不管文字裡能看到什麼,都能在現實生活中找到影像不是麼?那麼,執筆書寫的人一定是對社會足夠細膩的人。他或許考試時候粗心大意,他的算術或許總是出錯,但是你一定可以看到他對生活極強的觀察力。

越經典的文學越是可以更多的看到社會現象的縮影。而文學創作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情感把握這說法可以算的上準確了。同一類社會現象都會有兩面性的迴應,上網就可以知道,名人也不是被所有人認可。

正如許多的社會現象便會有許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觀點。一切文人把這些觀點總和再給它帶上一些聯絡,加上自己的情感傾向,就完成一篇文,編成了故事就是一本書了。

8樓:夙丹彤吾名

這句話得從兩個方面理解,首先文學創作直接反映了人們對社會生活的理解與領悟,是人們對社會生活的主觀認識。其次,文學創作凝聚了人們的情感因素,最優秀的作品往往是最能體現作者感情的,或者說是最能引起讀者情感上的共鳴的。

文學創作最顯著的特徵事實上便是對社會生活的主觀把握和對人們情感的直接反映,因而可以認為:文學創作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情感把握。

如果是要寫**的話可以再繼續分析得更細一點,但主線不能偏離上述兩條線索。其它就沒什麼難理解的了吧應該。

9樓:貿石檢安

我認為文學**於生活。人根據社會生活中的現象,內心的情感創造文學,因此文學創造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情感把握。

社會生活作為文學創造的客體,它具有什麼特點

10樓:簫灑舞劍

社會生活來作為文學創造的客體,它自具有什bai麼特點?為什麼du說只有經過作 家體驗過的社會生zhi

活才是文學創造現實客體?

答:首先,社會生活作為文學活動創作的客體,其特點是第一,是整體性的 社會生活,即多方面生活的交融,現象與本質、具體與一般統一的生活。第二是 具有審美價值或經過提煉而具有審美價值的生活。

第三是作家dao體驗過的生活,即 思維化、情感化的生活。 其次,社會生活作為人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總和,極為豐富和寬廣,而 作家所感受、體驗到的生活總是有限的。即使如此,能成為作家創作物件的,或 者說,能成為文學創作的現實客體的,也只能是作家所感受、體驗過的生活(當 然,間接感受、體驗的生活仍可以寫)。

11樓:艾琪

特點:第一,是整體性的 社會生活,即多方面生活的交融,現象與本質、具回體與一般答統一的生活。第二是, 具有審美價值或經過提煉而具有審美價值的生活。

第三是作家體驗過的生活,即 思維化、情感化的生活。 其次,社會生活作為人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總和,極為豐富和寬廣,而 作家所感受、體驗到的生活總是有限的。即使如此,能成為作家創作物件的,或 者說,能成為文學創作的現實客體的,也只能是作家所感受、體驗過的生活

怎樣理解文學中情感的價值和意義 是文學概論的簡答題

12樓:匿名使用者

情感基於人的需要、觀念等思想意識方面而對事物的主觀態度好評價

文學在創造藝術真實時運用「內在尺度」實際已經把情感融入其中,因此,藝術形象是理智與情感的統一,情感評價是文學創造的本質屬性,在向人們展現真理的同時,也向人們呈示著意義,尚善是審美價值追求

如何理解文學創造中主客體關係的特點

文學創造的客體有自然說,情感說,我們認為,社會生活是文學創造的客體和唯一源泉,文學創造的客體是特殊的社會生活。什麼是文學啊 文學是以語言文字為工具,比較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 表現作家心靈世界的藝術,包括詩歌 散文 劇本 寓言 童話等體裁,是文學的重要表現形式,以不同的形式即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再現一...

怎樣理解真善美及其統一是文學創造的審美價值追求

我們都生活在一個又一個的江湖之中,世事紛擾,心力交瘁。文學作為人類創造的精神家園之一,可以說是人類的一個 桃花源 不管是世俗的成功者還是世俗的失敗者都在口吻心靈 什麼樣的生活是我想要的?我生活的有意義嗎?唯一合理的答案是真善美。因為這是人之為人的唯一合理解釋。文學作為認識活動,以內在尺度創造藝術真實...

文學就是人學,那麼我們怎麼看待文學作品創造者與作品之間的關係呢?簡言之就是「文品與人品」的關係

我考研時正好遇到過類似的問題,我說說我的理解吧。中國古代就有 文如其人 的說法,言為心聲,書為心畫 從詩文中可以看出人格高尚來。但人格和文格並不是一回事,不能一味地以文觀人。元好問在 論詩三十首 中便舉出潘安的例子來說明文品與人品不一致這個問題 心畫心聲總失真,文章寧復見為人。多情自古 閒居賦 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