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事業單位臨時工解聘問題,事業單位辭退臨時工如何補償?

2021-03-04 04:21:36 字數 3753 閱讀 4406

1樓:法邦網專家

您可以要求六個月工資的補償金,可以要求為您補交六年的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

事業單位辭退臨時工如何補償?

2樓:勤勞的老克

根據《勞動合同復法》第二

制條第二款規定:

bai國家機關、事du業單位、社會團體zhi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dao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事業單位辭退勞動者的補償(也稱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六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補償勞動者。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者每滿一年工作支付一個月工資(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的標準,發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如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則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給勞動者以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補繳保險等。

縱橫法律網 戴曉彥律師

4樓:匿名使用者

沒給上保險的還需要補償一部分嗎

5樓:正牌南風不競

勞動合同法上沒有提到事業單位囧,只是說另有龜腚,只是龜腚是什麼不大清楚!最好去當地的勞動保障局(社保局)問問!!!

6樓:洛玉枝星雨

事業單位辭退臨時工沒有補償,發完當月工資即可。

事業單位辭退臨時工

7樓:兮兮浺菱

《勞動來法》實施後,對用工

自性質的界定分為有bai固定期限、無固定du期限和以完成一定zhi的工作為dao期限等三種形式,其中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用工近似於此前的臨時工。

但以你在事業單位工作十年的經歷看,顯然不符合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情況,也就無法界定為所謂的臨時工,只能以工作的十年時間認定為與事業單位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因此,事業單位為規避即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義務,而採取的要辭退你的行為,實際是一種違約行為,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需要承擔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的經濟補償責任。即至少需要支付你十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在這一點上事業單位的做法還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做了明確規定,事業單位不給你投保的做法違反了上述規定,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你有權要求事業單位為你補繳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勞動關係之日止的社會保險費等,協商不成,可以在被辭退後的60天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予以解決。

事業單位臨時工和聘用制有什麼區別

8樓:湘水留香

二者區別如下:

1、法律依據不同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指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雙方聘用關係,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

臨時工,即事業單位中的非在編人員,也就是屬於臨聘人員,這部分職工一般是採取勞務派遣形式,簽訂的是勞動合同。

2、與單位關係不同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與單位確立人事關係,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管理條例》管理。

事業單位臨時工不簽定任何合同,管理無依據。

3、薪資待遇不同

事業單位聘用制人員除了財政撥款,還享受各種津貼和補助。

臨時工薪資待遇相對較低。

4、工資**不同

事業單位聘用制人員工資由財政撥款解決,而臨時工工資主要由事業單位自己發放。

5、福利待遇不同

事業單位聘用制人員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規定及上級部門規定執行,享受三金五險。而臨時工不享受該待遇。

6、解聘方式不同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三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臨時工可以和事業單位隨時解除關係。

7、職業前景不同

事業單位聘用制人員可以提任副科級職務,臨時聘用人員不可以擔任行政職務。

9樓:匿名使用者

事業單位聘用制也叫正式編制人員,臨時工也叫合同制人員,兩者主要的區別:

2、福利待遇:正式編制人員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規定及上級部門規定執行;合同制人員參照正式編人員標準執行,但實際上低很多或缺項。

3、正式編人員可以在事業單位之間調動;合同制人員不能。

4、正式編制人員可以提任副科級職務;合同制人員不可以。 事業單位聘任制幹部是沒有編制的,類似於合同制職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業單位的,如果是公務員單位裡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書記員職位,那是按照公務員的待遇。

5、合同制人員隨時會被辭退;正式編制人員如無錯誤必須要工作滿合同年限才能辭退。正式編制人員一般一簽就是3到5年的工作時間。

6、正式編制人員需要每年去人事局繳納人事**費用;合同制人員不用。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指事業單位直接和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來確定雙方聘用關係,明確雙方權利、責任、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

臨時工就是事業單位中沒有在編制內人員,這些職工大多是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來簽訂勞動合同的。

10樓:無敵楠寶寶

事業單位臨時工和聘用制主要有六個方面區別,分別是法律依據不同、與單位關係與要求不同、工資**不同、職業前景不同、福利工薪待遇不同、解聘方式不同這六個方面。

(一)法律依據

臨時工就是事業單位中沒有在編制內人員,這些職工大多是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來簽訂勞動合同的。事業單位聘用制是指事業單位直接和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來確定雙方聘用關係,明確雙方權利、責任、義務的一種人事管理制度。

(二)單位關係與要求

事業單位臨時工不用簽定法律合同檔案,管理是沒有任何依據的。然而,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是簽訂了勞動合同,與單位確立人事關係,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管理條例》管理。

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必須在確定的編制數額和人員結構比例範圍內進行。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應當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科學合理、精幹效能的原則,確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崗位,按崗聘用,競爭上崗。

(三)工資**

事業單位聘用制人員工資由財政部撥款解決,而臨時人員工資主要由事業單位自己發放。

(四)職業前景

事業單位聘用制人員可以提任行政職務,臨時聘用人員不能擔任行政職務。臨時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者要簽訂正式的勞動聘用合同,到期可續簽,檔案掛在人才中心而不是人事局。

(五)福利工薪待遇

事業單位聘用制人員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規定及上級部門規定執行,享受三金五險。事業單位聘用制人員除了財政撥款,還享受各種津貼和補助。臨時工薪資待遇相對較低。而臨時工不享受該待遇。

(六)解聘方式

臨時工可以和事業單位隨時解除關係。事業單位的臨時工都是用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是與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這種合同屬於勞動合同法規範的合同,如果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則雙方的勞動關係解除。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大多不低於三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若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累計一年內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參考資料

新華網-臨時工與聘用制區別

11樓:摩羯高大上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與單位確立人事關係,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管理條例》管理。事業單位合同制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注意不是聘用合同),與單位確立僱傭關係(注意不是人事關係),按《勞動法》管理。事業單位臨時工不簽定任何合同,管理無依據。

12樓:相愛無厭

聘用制有勞動法保護。臨時工無保護。

從事業單位的臨時工轉正,工資怎麼算

先看你單位是什麼性質的事業單位,全額差額還是自收自支,要是差額或自收自支的話又效益如何。一般來說事業單位不會出現正式工比臨時工工資低的情況,你說的原因有二。一是剛轉還沒卡上編套上工資,主要是人事方面的問題 二是單位的問題了,有些以前吃財政的現在轉成差額或自收的,而資金 又不穩當,所以會出現工資不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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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站在矮楌下,不得不低頭。你想想找工作好難啊,有個工作做就好好珍惜吧。他是領導說了話是算數的,你可以不拍他 馬屁 但你必須要順從他 聽話 這是領導最高興的,你把他擺平了,其他啥子問題他就都給你擺平了。其實現在大家都知道那種好聽的事業單位工資不一定高,正式編制的福利還算可以臨時派遣工可以說就是幹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