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履行好作為繼父母的職責?

2025-07-11 00:16:03 字數 3785 閱讀 7977

1樓:軟糖菇涼

1、真誠地傾聽和愛。

如果你覺得孩子在刻意抗拒我們的親密,可以私下問孩子喜歡什麼或者對什麼型別的話題感興趣,然後刻意去找這些東西或者話題,讓它們成為我們關係的內容,建立一種共同的興趣。還有,多陪陪他,讓他適應我們的公司。這個過程的開始必然會有挫折和困難,但如果你能真正地愛和關心他,乙個敏感的、迫切需要被關心和從過去的傷害中得到安慰的孩子,會感受到並願意接受它。

2、不阻止孩子與親生父母見面和相處。

任何人都能理解當我們知道我們的繼子女見到他們的親生父母時我們的複雜情緒,想要阻止這一切的衝動,以及知道這是不對的。其實,克服這種心理障礙的方法很簡單,那就是反其道而行之,不僅不阻止它,而且慷慨地幫助孩子見他的親生父母。比如,開車送他去見面的地方;和他一起在街上撿禮物;幫他一起做母親節賀卡……這樣一來,不僅配偶會更加尊重和欣賞我們,孩子也會更加信任和愛我們,最重要的是,前配偶會失去在孩子面前批評我們或攻擊我們的注意力。

3、不要拿自己和他的親生父母比較。

嫉妒是不好的,競爭更糟糕,所以不要在你的孩子面前批評或貶低你的親生父母。也許你在這場「為愛人而戰」的戰鬥中有點尷尬,但這與孩子無關。如果我們把自己的情感延伸到孩子身上,這不僅對孩子不公平,而且會失去周圍所有人的支援。

4、履行你作為父母的職責。

如果我真的愛他,希望他健康成長,我可以毫無阻礙地管教他,即使他不是我親生的。當我們自律的時候,我們膽怯的原因是我們自己的心理。我們沒有真誠咐禪地巧蘆接受他,所以我們不能平靜地懲罰他。

在這種心理狀態下,衡寬塵如果我們嚴格管教孩子,放鬆管教繼子女,會更加傷害孩子的心。繼子女認為我們的區別對待是因為我們不關心他們,而親生子女認為我們的區別對待是故意取悅繼父母,讓他們成為受害者。婚姻是乙個需要智慧和勇氣去管理的階級,再婚是乙個需要智慧和勇氣去管理的階級。

幸運的是,我們都有愛的基礎,也從第一次婚姻中吸取了教訓,我們知道該走什麼彎路,該向前走什麼。所以,二婚之路雖然艱難,但路上的藍天白雲,鳥語花香,還是可以欣賞和期待的!

2樓:譚談社會

少打罵孩子,因為關係很尷尬,很容易讓閉敬人覺得你們是在虐待孩子巧態銷,而且一定要有耐心,儘量心平氣和的該討孩子,和孩子溝通,開啟孝遊他的心扉。

3樓:放手的田園

如果想要備喚履行好作為其父母的職責,就一仿嫌凱定要明確自己的發展方向,而且要有效瞭解子女的內心所需,懂得站在者者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在日常的相處中信任尊重,理解他們。

4樓:生活達人徐胖妞

應該要擔負起自己的責任來,並且也要對孩子的心理和生理都要有一定的注意。

繼父的責任

5樓:陳春光

法律分析: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主要是指繼父母與接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事實上形成了撫養關係,即產生類似於擬製血親關係的情況。但這種擬製血親關係又和繼父母收養繼子女有所不同,它不以解除繼子女與其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為前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怎樣做好繼父的工作呢?

6樓:毋幼安

1、降低期望。在孩子的眼中,繼父母是闖入他們家庭奪了他們愛的「敵人」。繼子女總是把優點集中於親生父母,把缺點統統加給繼父母。

這個時間一定要提前有心理裝備。孩子有孩子的天性,不睜櫻要期待孩子們上來就會和你親密相處,先調整好自己的預期,就會降低再婚夫妻的焦慮和擔憂。

2、愛屋及烏。你真心愛對方,就會發自內心愛對方小孩。當女兒摟著媽媽的脖子,眼擾早瞎淚汪汪地懇求著:

媽媽,我不要後爸爸,我以後聽你的話,伺候你。」天下哪個女人能承受自家孩子的眼淚?這時男方要以孩子大朋友的身份出現,與孩子一起講故事,做功課,玩遊戲,日久天長,才有可能得到了孩子的認可。

男方願意嗎?這是個大問題。因此再婚家庭要想和對方孩子相處愉快,必須夫妻兩人是真心相愛。

3、真誠對待。不要以為對方是繼子女,就不敢表達真我,不敢引發衝突,忍氣吞聲換不來順暢的人際關係。好的人際關係是建立在雙方「真我暴露」基礎上的,說真心話是最有力量同時「低傷害的」。

不要以為,自己只要做得比親生父母好,才能建立好的繼子女關係,這種隱藏在言行之下的比較,往往更容易傷害繼子女的心。反而不如直面問題,坦率承認自己永遠無法和親父母相比,但會盡力提供自己作為繼父母能夠做到的。這樣孩子也會放下「苛求」、放下「敵視」,給予彼此乙個真正建立關係的機會。

4、定位準確。繼父母不要嘗試取代親父母,在孩子的心理永遠給親父母乙個不可撼動的位置和空間,孩子可以給予緩空親父母來自親子的愛,也同時可以給予繼父母來自繼子的愛,這是不矛盾的。因為從心理學的角度,是沒有人能夠「背叛」父母的,這種愛上繼父母、切斷與親父母關係,或避而不談親父母關係的做法,會讓孩子陷入強烈的心理衝突中。

只有繼父母充分尊重前任,允許孩子與親生父母保持親密和穩固的聯絡,孩子才願意與繼父母建立新的家庭關係。

繼父的責任和義務

7樓:家問北京離婚諮詢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繼父母 撫養 了繼子女,那麼繼子女是有義務 贍養 的繼父母的。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 贍養費 的權利。

哪孫純 贍養,指子女或晚輩對父母或長輩在物質上和生活上的幫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李咐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凱含子女關係。

繼父母的責任有哪些?

8樓:周業懇

1)繼父母對繼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

2)繼子女對繼父母有贍養賀歷和扶助的義務。

3)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有相互繼承財產的權利。

4)繼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繼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繼子女對國家、集體或者他人造成損害時,繼父母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一、繼父可以繼承繼子女的財產嗎。

與繼父母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有法定繼承權。

民法典規定,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也滑明就是說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扶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間屬禪讓搜於法律擬製血親,具有與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繼子女有權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根據我國司法實踐,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可以認定繼父母子女間存在撫養關係:

1)生父母再婚時,繼子女屬未成年人。

2)繼父母承擔了繼子女全部或部分撫養費用。

3)撫養事實持續時間足夠長。

二、成年繼子女的遺產繼承情形是什麼。

成年繼子女與繼父母形成扶養關係的有繼承權。作為成年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應當滿足如下條件:

1、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繼父母對繼子女給予生活上的照料與撫養;或者雖未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但繼父母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費、教育費;或者成年繼子女事實上長期贍養扶助繼父母。

2、繼父母負擔了繼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費和教育費;繼父母與未成年繼子女共同生活,對繼子女進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負擔撫養費用,也應認為形成了撫養關係。

因此,符合上述情形,即可認定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有扶養關係,在此情況下,繼子女才有權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繼子女和繼父母如何形成贍養關係,如何認定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形成了撫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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