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婚分居兩年自動離婚有效嗎

2025-07-06 14:45:05 字數 3460 閱讀 8365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軍婚分居兩年不能自動離婚。軍婚,是與現役軍人形成婚姻關係的婚姻。軍婚,受到國家法律重點保護,破壞現役軍人的家庭婚姻關係,應受到刑法的嚴厲打擊。

雙方都是軍人的離婚案件或者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應先經當事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審查、調解,無效時再由部隊政治機關提出處理意見,然後由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兩年自動離婚這種說法在現行的民法典中並沒有這個說法。

民法典的描述是:(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3樓:花饃饃逝小舟

我國婚姻法第26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這是婚姻法對軍人婚姻的特殊保護。

需要說明的是,婚姻法第26條中「現役軍人」指正在人民解放軍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具有軍籍的人員。退役軍人、復員軍人、轉業軍人和軍事單位中不具有軍籍的職工,均非本條所稱之現役軍人,其配偶提出離婚按普通離婚案件處理。現役軍人配偶不包括與現役軍人有婚約關係者。

離婚須得軍人之同意,僅適用於非軍人一方向現役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情況。現役軍人向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以及雙方都是現役軍人的離婚糾紛,都按普通離婚糾紛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軍婚分居兩年能離婚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3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5樓:網友

軍婚分居兩年法院會判決離婚,但不會自動離婚。夫妻雙方出現感情不和,導致長時間分居時,雙方可以在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進行協議離婚。如果協議得不到解決的話,我們就要訴諸於法律,按照訴訟程式來,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對於軍婚分居兩年自動離婚嗎

6樓:楓英俠

不會。任何合法婚姻關係都不會因分居兩年自動離婚,需要辦罩碼理離婚手續。分居兩年只是起訴離婚物搭哪的乙個判定離婚參考。

軍婚更為枝虛嚴格。

7樓:椰子的爸爸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6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對此規定作出司法解釋,指出軍婚離婚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雙方都是軍人的離婚案件或者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應先經當事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審查、調解,無效時再由部隊政治機關橡喊提出處理意見,然後由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二、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須經軍人同意;如軍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礎和婚後感情較好,非軍人一方又無重要、正當理由的,應對非軍人一方進行說服,教育其珍惜與軍人的婚姻關係,調解或判決不準離婚;

三、如果陸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婚姻已不能繼續維持的,經調解和好無效,應當通過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向軍人做好思想工作,早如敬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

8樓:y花神

軍婚在軍人服役期間配偶是不可離婚的,法院不於支援,這是對現役軍人的婚姻保護。

9樓:沈婧

您好,任何婚姻都沒有自動離婚一說。

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只是法院用以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標準,並非自動離婚的條件。

相關法條】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團差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巨集汪棄家庭成員;

三)有塌絕皮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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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婚分居兩年能離婚嗎

10樓:張麗珍

軍婚分居兩年是不可以作為離婚理由的,除非軍人自身同意離婚或者軍人一方存在重大過錯。

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況,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法院調解無效可以判決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一、對方一直拖著不離婚的處理方法是什麼。

對方一直拖著不離婚的處理方法是:如果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一直拖延,想離婚的一方可以攜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和起訴書,向被告住所地基層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調解無效後,認為夫妻關係破裂的,判決離婚。

以下情況可視為情感破裂: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5、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其他情況。如果法院認為夫妻關係尚未破裂,不允許離婚,可以在分居一年後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二、老婆拖著不離婚該怎麼辦。

一方不想離婚的做法:另一方想離婚,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然後收集雙方關係破裂的證據,提交法院。這樣,法院認定夫妻關係破裂後,無論對方是否同意離婚,都會判決離婚。

可以證明雙方存在以下情況: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5、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其他情況。

三、第一次起訴離婚不判離是因為什麼。

第一次起訴離婚不判離的,是因為法院認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且不存在家暴等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的,法院一般會認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會判決離婚。

不過也不是所有第一次起訴離婚的情況都不判離,如果存在以下情況的,法院調解無效也會判離: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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