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改姓父親同意書?

2025-05-13 17:40:20 字數 2186 閱讀 9997

1樓:網友

如果父親同意孩子改姓,需要簽署乙份書面的同意書,表明自己同意孩子改姓的事宜。以下是乙份可能適用的父親同意書樣本,僅供參考:

同意孩舉液子改姓同意書。

尊敬的人宴答並民法院:

本人系孩子的生物父親,父名(××現居住位址(××本人在此宣告,同意孩子姓氏從母親的姓氏(××改為本人的姓氏(××並願意配合完成有關手續。

本人特此宣告。

申請人:(簽字) 日期:(簽字)

父名:(×證件號碼:(×

同時,建議您晌跡先向律師或相關法律部門諮詢,瞭解具體的相關法律規定和手續,以確保手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樓:渁巛

夫妻離婚後需要變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鉛搭,李激滾必須經夫妻雙方同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哪餘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等相關檔案精神,對於夫妻離婚後需要變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須由雙方共同協商提出書面申請,到公安機關辦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應由其父親或母親出具保證書或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對方失蹤。

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姓名而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3樓:來自紫瑤山賢惠的觀音蓮

孩子跟著你的話,父親是管不了改姓這種事的。

離婚後孩子改姓需要父親同意嗎

4樓:徐成龍

法律分析:是需要父親同意的。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

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父親同意孩子改姓的,那麼需要準備好申請人的書面申請、父母雙方的同意協議書、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咐弊者:

一)選取其他直系衡薯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卜畢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離婚後孩子改姓需要父親同意嗎

5樓:寧子豪

離婚後孩子改姓是需要父親同意的,如果父親不同意的話,那麼母親是不可以擅自把孩子的姓改隨母親姓。如果母親對孩子的姓已經更改了的話,那麼需要更改回來隨父親姓。父親同意孩子改姓的,那麼需要準備好申請人的書面申請、父母雙方的同意協議書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覆函》 1981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

遼寧省高階人民法院:

你院〔1981〕民復字2號關於變更子女姓氏糾紛處理問題的來函收悉。

據來文所述,陳森芳(男方)與傅家順於1979年10月經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婚生子陳昊彬(當年七歲)判歸傅家順撫養,由陳森芳每月負擔撫養費十二元。現因傅家順變更了陳昊彬的姓名而引起糾紛。

我們基本同意你院意見。傅家順在離婚後,未徵得陳森芳同意,單方面決定將陳昊彬的姓名改為傅偉繼,這種做法是不當的。現在陳森芳既不同意給陳昊彬更改姓名,應說服傅家順恢復兒子原來姓名。

但婚姻法第十六條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認為子女只能隨父姓,不能隨母姓的思想是不對的。

因此而拒付子女撫養費是違反婚姻法的。如陳森芳堅持拒付撫養費,應按婚姻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予以強制執行。

對上述糾紛,不要作為新案處理,宜通過說服教育息訟,或以下達通知的方式解決。此復。

離婚後孩子改姓是否需要父親同意

6樓:程偲

法律分析:離婚後孩子改姓是需要父親同意的,若想給孩子改姓,只有兩個辦法:

1、與對方溝通,取得對方同意,這個現實生活中比較難,但事啟棗脊在人為,你可以試試。

2、孩子10歲以後,他要是自己想改姓名,法律上是允許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悄滲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巖明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後孩子跟女方,但是孩子父親不同意改姓怎麼辦?

建議協商處理。戶籍辦理機構需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給孩子改姓流程 1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2 如果孩子滿10週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3 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 身份證 孩子的戶口本 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

給孩子改姓孩子父親不同意怎麼辦啊

婚姻法 第22條規定 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年滿十八週歲後,有權自主隨父或母姓。有以下步驟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

離婚了,男方不同意孩子改姓名怎麼辦?

這個應該沒有管的許可權吧。子女歸誰,就可以根據監護人的意志去調整。如果雙方僵持,可以讓孩子自己做決定。對方沒有許可權干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