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男方不同意孩子改姓名怎麼辦?

2025-01-21 15:35:04 字數 4742 閱讀 5890

1樓:超級創意

這個應該沒有管的許可權吧。

子女歸誰,就可以根據監護人的意志去調整。

如果雙方僵持,可以讓孩子自己做決定。

對方沒有許可權干涉。

2樓:幸運的海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你可以帶著孩子去改啊。

3樓:帳號已登出

他不同意,你只能想辦法去和他們協商進行統一,因為改名這個事情是需要你們共同商量的。

離婚後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我國《婚姻法》第16條規定是這樣的: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

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提問。離婚兩年多了,對於孩子不管不問,一分錢的撫養費都不給,起訴了但還是不給,也不來看孩子,所以起訴能改名字嗎?

我覺得如果你起訴的話,基於他並沒有付撫養費之類的,可能會有一定的勝算。

我想且他不付撫養費,你們可以再次起訴。

提問。沒用的,孩子連他是誰都不認識,所以也不想要撫養費了,就像給孩子改名字。

不想和他再聯絡,至於孩子長大以後是孩子自己的事了。

其實這個改名字是目前來說,法律規定是必須要有你們共同協商,然後帶著相同的證件去辦理的,如果他不同意的話,那麼你只能等到你孩子年滿18週歲之後,你孩子就可以自主去改名字了。

就是說18歲之前必須擁有你們共同協商,18歲之後就可以自己做主。

提問。沒有盡責任義務,起訴這都不行嗎?改名字。

可以起訴,但成不成功可能要看很多因素,你可以諮詢一下,辦理這方面的律師。一般情況下,十週歲以後大概也是能自己改名字,不需要他同意的。

提問。推薦一下律師。

這個建議你到你們那邊的律所去現場看一下,之後再做決定。

4樓:路過一下

法律規定離婚後 孩子的監護權在哪一方,則監護人擁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申請變更姓名也屬權以內!

當然男方與孩子的血緣關係是離婚所不能打斷的,應當充分的尊重孩子與男方的關係 ,慎重考慮 好是否有必要 更改姓名 !

5樓:葉子

首先我覺得孩子跟隨父姓是我國曆史文化流傳下來的。沒有什麼男人不願意讓孩子隨父姓。即使離婚了作為母親也不應該強制性的更改孩子的姓氏的。

當然如果確實需要我覺得還是要徵求本人的意願的。

6樓:來自崇仁古鎮權威的比目魚

既然離婚了 男子就跟你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孩子在你方的撫養下 那麼你可以不經過他的同意去給孩子更改姓氏。

7樓:來自文化園尊敬的黑柿

孩子有多大了是跟著女方的嗎?如果孩子已經長大了有自主意願的話,就聽聽孩子的意見,看看孩子願不願意改名? 如果孩子還小那麼就孩子的父母雙方來協商,實在不行,又為什麼一定要改名呢。

8樓:行唐遊子

離婚以後 男方不同意孩子改姓名, 這種情況 還是要通過法律程式來進行維護自己的權益,或者說通過法律的支援來解決問題。

9樓:聖笑雯

這個男方是有這個權力的,倸們的離婚協議裡有沒有寫上改姓名這一條,沒有的話,男方不同意你是不能改的。

10樓:虎糾大白

關鍵看孩子判給誰!若是你可以改!不過改名字涉及很多東西,建議找個律師來做。

11樓:林溪

姓名不過是乙個符號而已,何必那麼執著,大家都弄得不愉快。中國傳統習俗一般孩子跟父親姓再正常不過。撫養權都已經給你了,何必在乎乙個姓氏呢?

12樓:小憨憨

男方沒有權利的。完全可以申請律師為你維護權利。

13樓:嘉航

那就不能改,這需要孩子父母兩個人一起同意才可以。

1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改姓必須經過雙方父母同意。

15樓:性高馳

孩子未成年之前改名需父母雙方同意才可,改名是個大事要謹慎一些。最好兩人商議好再改!

離婚給孩子改姓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16樓:韓東昇

法律分析:小孩子改名換姓需要雙方父母協商一致。即使夫妻雙方離婚了,任何一方都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男方不同意孩子怎麼改名

17樓:肖紅

一、離婚男方不同意孩子能改名嗎。

1、離婚男方不同意孩子是不能改名的。離婚後,一方不能隨意更改孩子的姓名,想要給孩子改名字,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且需要對方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具體來說,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了,還需要徵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還需要帶著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辦理。必須要雙方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第一千零一十六條。

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事主體變更姓名、名稱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帶的材料有哪些。

1、離婚證;

2、將小孩的戶口本、出生證、夫妻戶口本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4、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

5、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

6、遷移證到入戶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離婚給孩子改姓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18樓:王銳

法律分析:沒有別的辦法,這是孩子父母雙方的基本權利,如果不同意,任何人都不可以給孩子改名字。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者協商未達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離婚後小孩改姓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19樓:任恬楠

法律分析: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了給孩子改姓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20樓:南京張立俊

法律分析:沒有別的辦法,這是孩子父母雙方的基本權利,如果對方不同意,任何人都不可以給孩子改名字。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者協商未達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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