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玄逸無咎
退不退,要看具體情況,你這個所謂的什麼壓房錢,到底是乙個什麼性質的錢款,這個經濟關係是怎麼發生的。
簡單說就是,如果是債務糾紛,那就要退,跟結婚不結婚沒有關係;
如果是有條件贈與,要看具體條件有沒有達到;
如果是無條件贈與,那就不需要退,跟結婚不結婚,這個男人活著or不在世界上了,都沒有關係。
重要的事說三遍,不領證就不是結婚,不領證就不是結婚,不領證就不是結婚!!!
法律上承認的結婚只有一種方式,那就是民政局領結婚證。92以後,只要是沒有領結婚證的,就算共同生活一百年,生晌遲棗一百個孩子,那也是非法同居,孩子都是私生子女!永遠不是結婚!
說什麼「結婚旦衡半年沒有領證」真是荒謬,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吧?!領證才是結婚,不領證說什麼「結婚半年」,一天都沒結婚!最多是非法同居半年!根本不是什麼結婚半年。
還有什麼「壓房錢」這種類似春典黑話,而不是通用的語言詞彙,這是乙個問題。——什麼叫壓房錢?!法律上沒有什麼壓房錢,你要問這個錢要不要退回,首先就要說清楚,這個錢,這個經濟關係怎麼發生的?!
很簡單,就宴拆是債權債務關係,或者有條件贈與,或者無條件贈與,那要不要退回,就要看具體是哪一種經濟關係。
法律上沒有什麼壓房錢,要說明退還不退還,就要先說清楚是哪個經濟關係。
前文已述,債務糾紛,就要還錢,不管債權人活著不活著,債權人不在人世,他還有財產關係繼承人。
如果是有條件贈與,那就要看這個條件是什麼,達到沒有達到;如果這個贈與條件是結婚,那你們非法同居半年,沒有領結婚證,那就沒有結婚,這個贈與條件沒有達到。如果是其他的約定,什麼壓房,那就要看具體情況,這個房怎麼壓的,壓出什麼來什麼的,這個條件有沒有達到。
如果是無條件贈與,那就不用說了,這個男人活著不活著,無條件贈與都不需要退還。
2樓:我很拽不行嗎
事實婚姻也算,只要你能拿出確鑿證據,該退就退哈。
3樓:只有乙個遊戲
這個得協商解決,協商不通就難拿回了,這個有點贈與的性質,很難通過司法途徑討要。
4樓:網友
雖然沒有領結婚證,那你們還是有真正的結婚了。
應該不用退壓房錢的吧!
沒領證男方就死了,那跟女方買的房要退回去嗎?
5樓:休俏
為什麼要退回去呢,如果不住賣掉也能掙點錢吧。
6樓:網友
這要看買房的錢具體是誰出的吧,按實際的出資比例選擇,如果女方要房子,應該要承擔一些照顧男方家人的責任,如果女方不想要房子,可以拿回屬於自己出資的那部分資產,其他的可能也要退還給南方家人,當然,如果房子是男方個人以及女方出資,男方說可以給女方,那麼女方就可以把房子當自己的。
7樓:網友
如果是男方的名字也是南方出錢買的那就必須退回去。
沒結婚證男方死後贈於女方的錢兒女有權要回來嗎?
8樓:不得瑟中年
不管有沒有結婚證,只要是男方的合法財產,在男方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時候贈與他人的(不管是什麼關係)。只要贈與完成了,就是有效的贈與。
如果是寫的死後給他人(則是遺囑繼承)只有遺囑真實有效,那麼也是可以的,不管這個繼承人是誰。
如果兒女想要回來,需要舉證證明以下幾點。
一,該房產並非男方的合法獨享財產,其餘還有人有份。那麼其餘有份的人員的份額不應被贈與或繼承。
二,該贈與是在男方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做出的。
三,遺囑是偽造的。
9樓:老牛山雀
不可以。因為即使沒有結婚證,錢也是你父親贈與給女方的,作為兒女沒有權利要回自己父親已經贈與給別人的東西,這些錢是你父親贈與的,不是你們子女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死後贈予,那說白了就是留下了遺囑,如果遺囑本身是具有合法性正規性的,那兒女也是無權要回來的。
只有那些空口無憑的因為沒證據,而女才有權要回來。
當然,如果自己閒扯得無聊的話,即便對方有遺囑一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只不過別人如果手續都是齊全的,打官司也沒得用,大概率是判敗訴。
11樓:淚人的愛
兒女應該是沒有權利要回來的,畢竟這是男方給對方的錢,作為自己的兒女,其實還是應該尊重自己的父親當時的決定,而不要去要這個錢了。
12樓:如珍似華歲越
贈與並不需要結婚證才有效,只要有遺書,明確贈與,就可以了。贈與遺書最好有人證在場。如果公證過的就更佳。
但是僅限於男方自己的那份遺產可以贈與,如果遺產中有其他人的份,那麼其他人的不在贈與範圍內。
13樓:賣呆的事
如果沒有結婚證,男人贈與女方的錢。男人死後,他的兒女是沒有權要回去的,因為是你的父親贈予給別人。和你沒有關係的。
14樓:網友
這個一般情況下拿不回來。除非你可以證明這個不是贈予。而是繼承。
理論來說沒有結婚證的話,就沒有合法順位繼承權。不過如果有遺囑的話還是可以的,然後贈予的話,也只要有正明就可以了,甚至不需要書面證明。對方都有獲得的權利。
不知道你和死者是什麼關係啊?
15樓:情感分析老師周
如果確定是贈予的話,兒女是無權要回的,但是您得有贈予你證據。
16樓:網友
沒結婚證男方死後贈於女方的錢,兒女有權要回來嗎,這要看男方是不是出於結婚贈於女方的錢,如果不是就沒權要回來。
17樓:網友
這個當然是不可以的,贈予的東西不可以要回的。
18樓:丙瑋藝
屬於男方自己的個人財產的由他自己支配,贈予誰了,別人無權索要的,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子女可追討自己母親那部分。
19樓:佳瑾姐姐
沒結婚證,男方死後,女方的的錢兒女沒有權利全部要回,但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回一部分。
20樓:網友
只要男方留有遺囑,那麼對方的孩子是無權要回那些錢財的。
21樓:孤身浪子
有沒有結婚證是沒有關係的,只要有男方的遺書就可以,或者有公證處的文書也可以。
22樓:端木我的
無權,贈予是真實意思表示就可以。
23樓:網友
男方自願贈與女方的錢財是很難要回來吧,並且又不是當事人意願要收回。
24樓:悠閒天上神
因為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可以要回來一部分。
25樓:網友
如果死者沒有遺囑明確要回,他們是沒有權利的。
經人介紹和丈夫結婚,沒領證婚後不久他就因公去世,我有權領一部分錢嗎?
26樓:山仁也夫
沒有領結婚證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題主這種情況,按國家規定,享受不到丈夫因公去世的撫卹(如果單位出於憐憫,同意另外給予的除外)。
如果你們有孩子(遺腹子亦可),可享受撫卹。
27樓:老千
婚姻法新規定,沒有領證的不視為合法夫妻。
當然你們存在事實婚姻,儘量調解吧!理論上你沒有權利參與分割賠償費的……
28樓:哈哈阿哈哈
如果你們結婚以後,他去世了的話,她的東西你還是有權利裡一部分的,但是如果沒有領結婚證就不行了。
29樓:網友
沒有領接婚證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不是合法的婚姻,禰就享受不到他的遺產,如果有小孩情況就不同了,孩子是有權繼承遺產的。
30樓:網友
不領證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單位出於同情或許可以給點,有孩子了,孩子有權利領。
31樓:網友
沒領結婚證,所以在法律上你們不是夫妻,但在事實上你們是夫妻,沒領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這個完全看婆家的態度吧。
32樓:tf田彥芬
沒有結婚證你可能得不到錢,就是得也是很少。
33樓:網友
可以的,雖然你們沒有領結婚證,但是你們已經結婚,這就是事實婚姻,已經被大家認可了的。
34樓:月光下的星期
您好, 不是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因此不受法律保護。
結婚證拿了一年多男人死亡那財產怎麼分?
35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共產中屬於男方的50%,跟男方的婚前財產,以及婚後歸屬於男方個人的財產,都算作男方的遺產,如果男方沒有遺囑留下,那麼按遺產繼承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同為遺產的第一繼承人,原則上平分,如果男方是父母唯一子女,那麼遺產會向父母方傾斜,如果孩子年幼,遺產會向孩子傾斜。
36樓:yunfan雲帆
這個事情要看具體的情況。比如說在拿到了結婚證或者沒拿到結婚證之前,你們兩個人就已經生活在一起了,可能還買了房產,一些家庭用品等等,那麼男人死亡之後呢,這些財產理所當然都應該歸你個人所有。如果說你們在一起住在男方家,那麼在這期間你們也沒置辦什麼家業男人死亡了呢,那麼其他的不歸你,只是你的東西的可以歸你的,這在法律上有一些詳細的條款和規定,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或者相關部門就會很清楚了。
37樓:李溫柔r夏清純
只要有結婚證,你們就是合法夫妻,根據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繼承法,你就是他的第一繼承人,無論說他要多少的財產。都可以由你乙個人進行舍位的繼承,如果說他有其他的未成年子女,那麼它有未成年子女的贍養義務可以從他的遺產當中給出一部分來撫養他的未成年子女,如果他有父母需要贍養,同樣也是如此。
38樓:我的嗎
結婚一年多男人死了財產你可以分走一半。
婚前房屋,後與女人結婚,沒有到半年男人就死了,妻子有權享受權嗎?
39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婚前的房屋,以後與女人結婚了,沒有到半年男人就死了,那麼這個妻子是應該不能享受這個婚前房產分割的,但是可以繼承男方的遺產。
40樓:來自靈水村機靈的粉薔薇
夫妻領了結婚證了,男人死了,女人當然有權繼承男人的遺產。
結婚半年多,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現在要離婚,彩禮和酒席錢要退回嗎?
41樓:上海笙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需要退回彩禮。
再婚沒領證過13年丈夫死了房子名子是老人的有權分割家產嗎?
4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沒權分割,沒有領證,既你們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打官司也打不贏,在法律上,你只是個外人,外人怎麼可以分別人的財產呢?
43樓:網友
首先你們沒結婚證,不屬於合法夫妻。
其次房子在老人名下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你們結婚了,那也不是你們的房子,你都沒繼承權。
所以,你無法分割家產。
44樓:山野村夫逍遙子
戶主不是配偶就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你們沒有登記就不是夫妻關係。也就你沒有合法的身份。即沒有繼承權。
生有孩子沒有結婚證她男人死了可以分家產嗎?
45樓:廉崖欣
沒領結婚證可以繼承丈夫遺產,但是根據法律的規定,因為沒有領取結婚證並不能夠算真正的合法的婚姻,在法律上算是個非法同居,根據繼承法規定的順序來說就不能夠算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但是,沒領結婚證可以繼承丈夫遺產嗎,法律上有何規定?
網友諮詢:我和我丈夫於2005年1月份舉行的婚禮,但是一直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現在我們有個女兒,不幸的是我丈夫於今年5月份出車禍去世了。
我丈夫留有一定的存款和戶名在他名下的一棟房子,而且公婆還健在。請問,我和我丈夫是合法夫妻嗎?我和我的女兒能不能繼承他的遺產?
四川昊通(涼山)律師事務所毛軍律師解答:
我國《婚姻法》第8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因此,你和你丈夫沒有辦理結婚手續,而事後也沒有到民政部門補辦,你們不符合合法夫妻的生效要件,應認定是非法同居關係。
所以按照法律的規定,你女兒和你的公婆是法定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可以繼承你丈夫的遺產。而你不是他的合法配偶,所以不是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但是我國《婚姻法》第14條規定:「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你作為與你丈夫共同生活對他扶養較多的人,可以適當分得遺產。
毛軍律師解析:
所謂繼承權主體,也就是享有繼承權、能行使繼承權的主體。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繼承權主體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通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具體為以下三類:
1.法定繼承人。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
3.遺贈扶養協議指定的繼承人。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在遺產繼承糾紛中,首先要確定的便是繼承權主體,也即哪些人具有遺產繼承資格。而遺產繼承資格的確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依法定遺囑的方式來分割遺產。而依法定繼承相關親屬關係的確定,則是依據《婚姻法》所規定的親屬關係間權利義務來明確是否具有繼承資格的。
求2025年下半年領證和結婚的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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