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耕農 半自耕農與佃農 僱農有什麼區別啊?

2025-04-19 13:35:16 字數 3759 閱讀 5192

1樓:明澈又深湛灬小鯉

自耕農是土地所有權是自己的,自己想種什麼種什麼,茄睜收益效益都歸自己。半自耕農可以理解為消費》生產,自己的土地不足以養活自己,還需要租賃地主的土地來維持供需平衡,至於佃農,那就窮的叮噹響了,沒有乙份土地是屬於自己的,就相當於現在的北漂滬漂們靠租房維生。至於僱農我的理解是相當於舊社會的長工,有點感覺像奴隸制社會的存疑,不但自己的勞動成李納好果要被剝削,就連生命權自由權都不能自己掌控。

說句現實的,我的目標不高,希望自己在上海活的像自耕農一樣就行。

當人們新開拓一塊荒地時,便在上面耕種,成為自耕農,人口稀少、土地廣闊地裡的產出足夠他們繁衍生息,在某些小城邦(古希臘、羅馬、高盧)或中國的邊遠地區,他們甚至拿起鋤頭種地,放下鋤頭拿起刀槍保衛家園。當人口增加,人均佔有的土地減少,地裡的產出有時只夠哪鉛溫飽。工商業和商品經濟逐漸發展,貨幣的使用增加,農民在買賣過程中往往是吃虧的一方。

當遭遇荒年,而農民手中沒有多餘的錢糧交捐交稅時,不得已出賣土地,或是用土地做抵押借高利貸(幾乎沒有能夠還上的情況),最終將土地典當給放貸人,淪為佃農。佃農如果能夠長期耕種一塊土地,像西歐和藏區的農奴一樣,則尚生活,娶妻生子,畢竟沒有了農民,就沒有人替地主勞作。但如果遇農業凋敝,但如果在商品經濟發展,農業凋敝(比如在近代的中國,或在英國遭遇了圈地運動,或是在大蕭條時的美國同時遇上經濟危機和農業機械化)時,就只能在農忙時打打短工,農閒時做苦力(舊中國),被以各種小罪(比如偷了乙隻雞、一條毯子)流放到地球的各個角落(英國),過或是全家開著汽車趕著馬車尋找需要短工的僱主。

2樓:晁立紅

自家的田裡的糧食能不能養活自己。從能養活,差不多能養活,到不能養活,到沒有田。因為農民不能種田養活家人,就得出賣勞動力給地主來養活含蘆自己。

佃農是租地主家的地,每年按約定交租。不管年成好壞,都得交夠數。 僱農是地主家的農工,替地主種地,有時也幹別的活,到年底地主給他一些糧食或錢作報酬。

自耕農其實是土地私有制的產物,在土改後,中國農民分到了土地,都轉變為自耕農。但在農村合作化尤其是人民公社運動困納後,農民失去了私有土地,土地變成集體所有,中國長期不存在自耕農。但在80年代初的包產到戶改革後,尤其是《農村土地承包法》通過以後,農民的土地承包權不談尺帶斷延長,**允許長期承包,鼓勵農地自由流轉,自耕農制度實際上恢復了。

3樓:同啡候味簿輯州

通常是指封建地主制經濟下租種地主土地的農民。在中國,不同時期又有田客、佃客、地客、莊戶、佃戶等稱謂。西歐封建領主制經濟下承租份地的農民也稱佃農。

佃農耕種地主的土地,但自胡洞物有一定的勞動工具、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有農業與手工業相結合的褲液家庭經濟。這種小私有者的地位,使他們具有一定的生產積極性。佃農是封建地租剝削的主要承擔者。

他們繳納地租,並服各種勞役,遭受繁重剝削。

佃農與地主之間存在著依附關係。以中國為例,戰國時即已出現有依附關係的佃農。魏晉南北朝時,佃農庇廕於豪強地主,列入地主家籍,佃農要獲得自由,必須經過放免和自贖等手續。

唐宋時代,佃農階層日益擴大,封建政權將他們列入戶籍,取得封建國家編戶的地位。從此佃農與地主之間的依附關係逐漸鬆弛。他們逐步取得一定的遷徙、佃田和退佃的自由。

到清代顫羨,隨著定額租制和永佃制的發展,他們又取得一定程度安排生產的自由。加以押租制的流行,佃農與地主之間的關係,開始具有契約關係的色彩。

僱農和自耕農的區別

4樓:

僱農和扒腔蠢自耕農是兩種不同的農民型別,它們之間存在以下區別:1.土地所有權:

僱農擁有土地所有權,而自耕農通常沒有自己的土地所有權。2.僱傭關係:

僱農以租金或勞務為代價換取土地使用權,而自耕農通常是通過向地主繳納一定費用來獲得土地使用權。3.風險和收益:

僱農的收入**於自己的勞動和生產,而自耕農的收入則來自於自己的勞動和生產。總的來說,僱農和自耕農在土地所有權、僱傭關係、風險和收益、以及收入**方面存在明圓橋顯的區別。

僱農和自耕農的區別

5樓:

摘要。您好,僱農和自耕農最大的區別是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自耕農自己擁有農田,有權利決定如何種植、如何管理土地、何時收穫等,同時也承擔了所有的農業產出與費用。

僱農是以僱傭關係和土地所有者合作,以一定的租金或勞務為代價,使用土地並務農。僱農也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但收益權和所有權屬於土地所有者。

您好,僱農和自耕農最大的區別是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自耕農自己擁有農田,侍拆有權利決定如何種植、如何管理土地、何時收穫等,同時也承擔老棗棗了所有的農業產出與費用。僱巖此農是以僱傭關係和土地所有者合作,以一定的租金或勞務為代價,使用土地並務農。

僱農也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但收益權和所有權屬於土地所有者。

僱農和自耕農是兩種不同的農業生產方式。僱農指在農業生產中,由土地所有者或農場主僱傭勞動力來進行農業生產。僱傭勞動力通常是沒有自己的土地和農具的人,他們通過出賣自己的勞動力來獲取生活所需。

僱農通常會按照約定的工資和工作時間來為土地所有者或農場主工作,他們不擁有生產資料,橘粗也不承擔生產風險。自耕農指擁有自己的土地和農具,自己進行農業生產的農民。自耕農擁有自己的生產資料,圓畝鎮可以自主決定生產方式和生產計劃,耐慧也承擔了生產風險。

自耕農的收入**於自己的勞動和生產,而不是來自於僱傭勞動力的工資。

自耕農和佃農的區別

6樓:華爾街

佃農百與貧農的區別為:地位不同、土地不同、關係不同。一、地位不同,1、佃農:

佃農身份地位高於封建地主的奴婢,但又低於自耕農。2、貧農:貧農是自耕農,貧農身份地位高於佃農。

二、土地度不知同1、佃農:佃農的土地由封建地主決定,封建地主的土地,地面遼闊,田多至千頃,分給佃農的土地也就很多。2、貧農:

只有較少土地(道約為佃農土地的一半或一半不到),部分或大部分租用其他土地。三、關係不同1、佃農:佃農與地主回之間存在著依附關係,是地主的下屬,所得產物大部分歸地主所有答。

2、貧農:貧農與地主之間是租賃關係,租賃地主的土地耕作,並交納地租。<>

自耕農和佃農的區別

7樓:華爾街

兩者最根本的區別是自耕農有地,佃農沒地。自耕農是自己有地自己耕種;佃農是自己沒有地靠給別人種地生活。自耕農承擔田租、兵役、徭役等負擔;佃農向地主交納地租等負擔。

自耕農是以小塊土地私有制為基礎,以單個家庭為經濟單位,從事耕織相結合的個體農業勞動的農戶。是中國封建社會賦稅、徭役的主要承擔者。由於他們是個體小生產者,經濟地位極不穩固,兩極分化極為顯著。

自己佔有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依靠自己和家庭成員進行農業經營的個體農民。一般不剝削別人,或者對別人有輕微剝削,蠢和兄或者受別人輕微剝削。棚賣其生產通常帶有較大程度的自給自足性質(某些商業性農業區除外)。

佃農,通常是指封建地主制經濟下租種地主土地的農民。在中國,不同時期又有田客、佃客、地客、莊戶、佃戶等帶襲稱謂,西歐封建領主制經濟下承租份地的農民也稱佃農。

佃農耕種地主的土地,但自有一定的勞動工具、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有農業與手工業相結合的家庭經濟。這種小私有者的地位,使他們具有一定的生產積極性。佃農是封建地租剝削的主要承擔者。

他們繳納地租,並服各種勞役,遭受繁重剝削。

自耕農的定義

8樓:含情脈脈

自耕農其實是土地私有制的產物,在土改後,中國農民猛雹分到了土地,都轉變為自耕農。但在農村合作化尤其是人民枝嫌帆公社運動後,農民失去了私有土地,土地變成集體所有,中國長期不存在自耕農。在80年代初的包產到戶改革後,尤其是《農村土地承包法》通過以後者衡,農民的土地承包權不斷延長,**允許長期承包,鼓勵農地自由流轉,但農民擁有的只是土地的經營使用權,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權,中國的農民不能稱為自耕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