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最主要的問題是誰先動手 誰先挑起來的。
2樓:妙神禪官
關鍵要看那女的了,她要告你們的話,可能會 有點麻煩。
3樓:玫瑰小妖妖
夠成什麼程度的傷,要有法醫鑑定的。
關於打架法律方面的!
4樓:網友
如果真有這樣的事,他們是打擊報復,是不合法的。如果你真有這個能力,如果他們真有那麼多人打你乙個人,你完全可以正當防衛。但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你現在的疑問,不能變成你想法,有了這個思想準備,但也不要為此經常攜帶管制刀具什麼的,不然的話,你這個就叫有預謀的故意傷人乃至殺人。
2、一樓說的對,你也不能糾集一些朋友,事先安排好,時刻準備遇到那幫混混來打駕,否則,你的正當防衛即變成了挑釁防衛,就成了故意傷人了。
3、所以說,我認為,你最後辦法是惹不起,躲得起,不與他們發生正面衝突。真是遇到不可知、不可控的因素,能跑就跑,能防衛就防衛。總之,自己安全第一。
5樓:網友
如果是你一人!就可以以正當防衛這個詞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如果是多人和他們對抗就違反刑法當中的聚眾鬥毆罪!
正當防衛有很多的解釋!要看具體的情況而論。
6樓:網友
你想問的是正當防衛吧。其實在治安範疇實際辦案中,很少有正當防衛的判斷。如果是三四十人打你自己,只要你別捅死兩個就基本沒問題。但也要看證據如何。
7樓:網友
看看正當防衛,刑法上的故意、過失等名詞的意思。
8樓:網友
小夥子,小心假想防衛,和提前防衛。
打架事件
9樓:逍遙
你好!這是尋釁滋事行為,輕則治安處罰,重則構成尋釁滋事罪!
先看一下傷情,如果輕傷以上圓餘,那構成犯罪!公安在的情況下還打了人,公安也有責任!!
你們可以等一下公安的處理結果,是行政處罰還是刑事立案,對其不滿的,行政方面橘野滾,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或縣**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直接提起脊蠢行政訴訟,如果是刑事方面,可以向檢察院申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10樓:神哥就是神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畝段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至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並無「恐嚇罪」的刑法條文。
第二百二十六條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悄寬單純的恐嚇行為一般是不構成犯罪的,但是有些行為也構成犯罪,如:
1、恐嚇時索要財物,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迅運譽,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條規定「 投放虛假的**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就是說這樣的恐嚇這是構成犯罪的。如果罪名成立,情節嚴重的要觸犯刑法判刑,但沒有恐嚇的特定條文,可根據他威脅恐嚇的事來查詢相關條文。
這是惡意傷人和恐嚇 還有當著警察打人 我問了本地警察 他說要看情節輕重 具體怎麼樣就不知道了。
11樓:字丹少
故意傷害。輕可以要求賠醫藥費等,如構成輕傷等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發生打架事件的處理
12樓:網友
一)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鎮衝蘆基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御譁殲,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打架事件
13樓:薄情
一、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應當被行政拘留、罰擾迅款;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 (2012修正)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弊李世四租肢週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打架事件
14樓:網友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譁悄者的刑事責洞模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納蘆緩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15樓:傾城淚
補充樓上的:當時尼克斯球員認為掘金已經取得大比分優勢,卻仍不把主力雹槐球員換下場,是對他們的侮辱,所以情緒都很激動。
而安東吵肆攔尼更是受到了停賽公升胡15場的處罰。
打架事件解決
16樓:網友
就上述情形 的打架鬥毆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後果 ,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 。如果未滿十六週歲的屬於初次違法 ,可以不執行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
二)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
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17樓:ljy君行天下
陪陪藥費情節嚴重,那就拘留四五天,或者多少天來著?反正問題是不大的,不過去惹人那是活該,也不能怪你,只能說別人正當防備過度,賠償醫藥費,以後少惹別人,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不要覺得人人都好欺負,
懂法律的來!謝謝。課堂打架。
學校對在校生的侵害行為承擔責任的基礎在於民法的監護理論,針對的是未成年人,即學校僅在沒有盡到監護責任的情況下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成年學生的侵權行為學校在沒有明顯過錯過失的情形下不承擔責任,也就是說,怎人要由傷人學生家長來承擔。這一點你可以參考侵權責任法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條,以及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
跪求懂法律的朋友進
按你傷勢,可能已經構成輕傷,可以追究肇事的的刑事責任。若你所述公安機關存有上述行為的,可以找上級公安機關反映。可以找當地律師協助。你認了吧,那是典型相互勾結,你簽字畫押就代表已經承認了事實,要再次推翻是相當困難的,而且很容易看出你面對的不是簡單的酒樓老闆,而是社會敗類的關係網,他們把藥費付了就可以了...
打架索賠案,懂法律的回答
問題1 張曉波 孫雷 劉偉 李美的民事行為能力應如何決定 張曉波年滿18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至於間歇性精神病在發作時視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孫雷17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劉偉李美14歲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問題2 劉偉的醫療費應有誰負責賠償 由孫雷賠償。由其監護人賠償。問題3 李美的醫療費應有誰負責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