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深圳市韋博企業管理顧問****
要。根據1978年6月***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或旅族橡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穗蔽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拆旁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補足差額。
2樓:小阿哥
一般不能退休,除非徵得本人同意並報上級工會批准才可以。
事業單位工會主席任職必須屆滿才能退休嗎
3樓:創作者
工會法。第十五條規定:「基層工會。
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級地方總工會委員會和產業工會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具體來說,就是從本次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工會委員會當日起,至下次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召開時止。
在特殊情況下,經工會委員會提議,報上一級工會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基層工會委員會具體任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企業規模。
較小,工會會員也比較少,其工會基層委員會的任期應當相應短些,可以為三年;有的企業規模較大,工會會員也比較多,經常開會,從人力、財力上也會付出很多,工會的任期可以是五年。同時,基層工會的任期也要考慮本單位黨組織的任期,儘可能與之相銜接。基層工會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員的任期與基層工會委員會的任期相同,可以連選連任。
當然,如果需要,經基層工會委員會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會會員提議,可以臨時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工會的任期問題。
基層工會委員會在協調勞動關係。
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方面的任務日趨繁重,法律明確其任期年限,有利於基層工會委員會對任內工作作出整體部署,充分發揮班子成員作用,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任期目標;同時,有利於保持基層工會幹部隊伍的穩定,也使《工會法》第十七條「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時,不得隨意調動其工作」有了法律依據。
己辦了退休,但工會法人未到期,還可以繼續任職嗎?
4樓:網友
可以,但是單位不會再給繳納社保了。
返聘即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範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