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送給別人有完整合法的過程嗎?!
因為隨著合法的收養關係成立,養子與舊有父母及其親屬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等於一併解除了。被收養人是與收養人的婚生子女擁有一樣的地位,而非親父母。
所以,一般情況下,養子女沒有舊有父母的任何遺產繼承權。但是,可以因為養子女因缺乏生活**,或者對親生父母有所奉養,或者遺囑規定,給予衡塌遺贈(請注意如果存在遺贈,則不同於繼承爭遺產!這是兩個概念!
如果沒鋒攔昌有合法過程,那要依據實際情況來定,譬如過去因為重男輕女,傳承香火之類的封建倫理,將兒女過繼給他人,這是不受婚姻法等保護的!但是,過繼者與繼父母有事實上的共同生活,並與親父母事實上脫銀扒離了生活關係,那就是事實上的收養,這就如同前一段的結論。
而如果過繼就是形式上的什麼續香火之類,平時衣食住行還是在親父母這邊,那就不算事實上的收養。那必須當做親子女。
2樓:書玉石
你爸爸去世了,送給別人的孩子是可以和你們一塊爭遺產的,這都是屬於法定的繼承人。
3樓:匿名使用者
我爸爸去世了送給別人的孩子可以和我們爭遺產嗎,必須是有遺囑。
4樓:辷杯濁酒敬曾經
可以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父母去世後留給孩子的遺產,孩子可以不給嗎?
5樓:愛迪生的狗
法律分析:可以不給,父母對自己的財產有處分權。1,父母可以立遺囑處分自己的合法財產,並且可旦猜簡以指定由任何乙個或者幾個子女繼承,也可以指定將財產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2,如果繼承人中有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遺囑中未分配遺產的,應為其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模褲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兆森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父母死亡兒子死了可以遺產嗎
6樓:楊建莉
兒子死了父母繼承比例是將配偶的份額分出後,剩餘遺產按照配偶、父母、子女均等分割。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敏塵改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橋判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兄塌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送人的孩子還能繼承生父的遺產嗎
7樓:張麗珍
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遺囑的,被繼承人死亡後,送人的孩子可以依據法定繼承繼承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察態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一、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什麼時候喪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殲弊第三項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二、繼承權從什麼時候開始。
法定繼承人們的繼承權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氏沒族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係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兒子去世了,父親可以分得遺產嗎
8樓:網友
父親去世後,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父親有權繼承兒子的遺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樓:四柴淮
兒子去世,如兒子寫好遺書的話父母可分得遺產嗎?
我爸爸病重了,我已經徹底崩潰,爸爸因病去世了,我好痛苦
別這樣,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有些時候我們會顯得很無助,但我們起碼要有希望。這個世界有時候並不公平,只要自己有那份孝心,我想你的家人是會理解你的。希望你的父親病情會有所好轉。也希望你自己能夠堅強一些。加油 好好的活下去,為了不讓你爸爸走的不安心,也為了你媽媽,總不能要你弟弟一個人照顧她吧,那你弟弟的負擔...
我爸爸去世了我怎麼辦啊,爸爸去世我怎麼辦?
看得出你是一個孝順的人,人終歸要有老去的一天,誰也不例外。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在,只要你平時無愧與你的父親,傷心總是難免的,說得有點不好聽的,這對於你父親或許也是一種解脫,你不會想象出在床上躺六年的感受,好好愛你的媽媽,讓你親愛的父親放心!父親不在了你要勇敢挑起家裡的重擔,學習父親的勤勞勇於...
我爸爸他去世了,我現在好想他怎麼辦
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人總是要死的,紅塵滾滾,痴痴情深,聚散總有時 這是瀟灑走一回裡的一句歌詞,慢慢地揣靡箇中的含義吧。難免的,但要把思念放在內心深處,現在對媽媽更要孝順,讓老人平安,開心的度晚年。生離死別是每個人的必經之路 不會可因為一位親人的離去從而過份的傷心,這樣於已於人都不好的把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