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不同判是否有違法的可預見性?

2025-03-02 02:40:25 字數 4017 閱讀 7425

1樓:好的情感需要互相成全

關於相同的案件,不同的判法肯定是違法的行為,生活中相信大多數的人都會經歷過案件**的事情,在庭審中也會有爭議。如果構成犯罪的話,也會結合案件的事實充分作出生效判決。法庭中指出,此次案件也是屬於經營的模式,實際上這些案件的人員是屬於抄襲的。

這種運作模式,沒有經過認定,所以成立了詐騙罪,個人認為這種評審肯定是要作出參考的。<>

基本一致身邊也有朋友有過相似的案件,然後兩個按鍵有乙個的判處方式卻是不一樣的,所以法院肯定有乙個是判錯了。法律之爭是沒有小事情的,如果相同的案件判錯了的話,對於另一方也是很不公平的。不過相同案件是屬於事實,有乙個司法機關也需要認罪。

至少有乙個肯定是錯誤的,認定在這種原審之中已經生成有效。在本案中認罪就沒有問題,至於生效之後的案件可以重新糾正。<>

錯案無小事每乙個地區或者是法院級別,都會對每乙個判決書慎重再慎重。處理案件不同的事情是很不符合情理的,也違反了訴訟精神。對於司法者來說可能很簡單,可是對於案件的人員來說是有著不一樣的命運,對此要輕易的迴避這種低階的錯誤和司法的現象。

有些判決雖然未必就是正確的,但錯了之後也要值得糾正。<>

具有合理性不管是當事人,辯護人以及辦案機關,在整個案件中都要考慮清楚是否該怎樣判決,或者是判決的合理性。沒有作出判決,應該慎重處理,不僅是此次案件,當事人在未來或許還有更多這樣的判決書。沒有正確的參考,肯定就還會錯誤批判,那麼這種意義就很深遠,後果細思極恐。

2樓:小李美死了

是有違法的可預見性的,而且必須根據每一條法律仔細的制定對方的罪名,並且一定要認真,所以肯定是有違法的可預見性的。

3樓:辛格

有的,同乙個案件卻有不同的判決可能是法官在徇私舞弊或者是法官之前對案件的勘查有所疏漏,是乙個值得注意的問題。

4樓:史蒂芬斯

的確是有違法的,而且這樣的乙個事情也會讓很多的農民產生不服的心理,同時也會感覺到很心寒。

同案不同判法律規定

5樓:範玲玲

法律分析:同案不同判可以在上訴期內,上訴,如果已經生效,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再審汪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手正定書畢陵悔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同案不同判的處理

6樓:雷剛

法律畢陵悔分析:同案不同判可以在上訴期內,上訴,如果已經生效,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再手正審。

法汪畢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類案同判的法律規定

7樓:莊秋英

法散埋律悶掘笑分析:「類案同判」對於當事人來講,是維護其合法權益、實現司法公正的權利需求;對於乙個國家、乙個社會而言,是維護國家法制統。

一、尊嚴、權威的法治要求。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監督管理辦法》 第八條 辦理認罪認罰案件,出現以下情形的,檢察官應當向部門負責人報告:

一)案件處理結果可能與同類案件或者關聯案件處理結果明顯不一致的;

二)案件處理與監察機關、偵查機關、人民法院存在重大意見分歧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後擬調整量刑建議的;

四)因案件存在特殊情形,提出的量刑建議與同類案件相比明顯失衡的;

五)變更、補充起訴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擬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的;(七)法院建議調整量刑建議,或者判決未量刑建議的;

八)被告人、辯護人、值班律師對事實認定、案件定性、量刑建議螞含存在重大意見分歧的;

九)一審判決後被告人決定上訴的。

十)其他應當報告的情形。部門負責人、分管副檢察長承辦案件遇有以上情形的,應當向上一級領導報告。

類案同判的法律規定

8樓:謝鵬輝

法律分析:一、本意見所稱類案,是指與待決案件在基本事實、爭議焦點、法律適用問題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經卜返譽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二、人民法院辦理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進行類案檢索:

一)擬提交專業(主審)法官會議或者審判委員會討論的;

二)缺乏明確裁判規則或者尚未形成統一裁判規則的;

三)院長、庭長根據審判監督管理許可權要求進行類案檢索的;

四)其他需要進行類案檢索的。

三、承辦法官依託中國裁判文書網、審判案例資料庫等進行類案檢索,並對檢索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型段責。

四、類案檢索範圍一般包括:

一)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指導性案例;

二)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

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釋出的參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

四)上一級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除指導性案例以外,優先檢索近三年的案例或者案件;已經在前一順位中檢索到類案的,可以不再進行檢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統一法律適用加強類案檢索的指導意見(試行)》第一條規定:本意見所稱類案,是指與待決案件在基本事實、爭議焦點、法律適用問題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經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第二條規定:人民法院辦理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進世世行類案檢索:

一)擬提交專業(主審)法官會議或者審判委員會討論的;

二)缺乏明確裁判規則或者尚未形成統一裁判規則的;

三)院長、庭長根據審判監督管理許可權要求進行類案檢索的;

四)其他需要進行類案檢索的。

同案不同判合法麼?

9樓:謝新

合法。「同案不同判」反映法官在對案件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上存在差異,受法律語言本身的模糊性和對法律理解的偏差性等因素的影響。真正符合公平正義理念的「同案同判」並不侷限於「完全相同」,而是更加註純春重整體一致但存在合理差別。

強制的類案檢索最終無法取代法官的類案判斷,合理、良性的「同案同判」原則,對「同案不同判」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合理監督法官在審理案件中「同案不同判」現象。

同案不同判可以在上訴期內上訴,如果已經生效,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再審。

同案不同判如果判決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能改判。改判,是指上級法院依照法律程式,以重新裁判形式對原審判決、裁定所作的變更。旨在對錯誤的判決、裁定直接糾正,以保證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

同案同判」是現代法治社會應當恪守的一項基本原則,也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司法領域的具體體現。近年來,隨著深化段槐司法體制改革,人民法院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司法能力明顯提公升,司法形象有所改善。但隨著法官的自主裁判權和自由裁量權進一步增強,「同案不同判」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司法公信力。

同案犯必須是一起判刑麼。

對於共同犯罪案件中的被告人,一般是一起審理,,應當分別進行訊問。合議庭認為必要時,可以傳喚共同被告人同時到庭對質。但如有其它案件的,也可以另案處理,一般是一起審理,但部分嫌疑人因抓的非常晚,先前的已經審理了,就單獨進行判決。

大部分案件的同案犯都是會一起進行判刑的,在這個時候我們需要根據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裡面所擔任的角色來進行判刑,如果是主犯的話判刑會比較重。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握褲友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原審人民法院對於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後,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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