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居期間我爸給我買了輛車是我的名字算是共同財產嗎?

2025-02-26 08:50:19 字數 6097 閱讀 6295

1樓:網友

讓你父親保留買車票據,寫乙份贈予協議,把車輛作為指定贈予然後公證一下,比較妥當。

2樓:藺子峰

有證據是你父親購買的,那就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沒有證據尚未辦理離婚手續那就屬於共同財產的。

3樓:淦朝旭

離婚分居期間,你爸爸給你買的車,是寫的你的名字。如果是你爸爸出資的,你可以把出資證明打出來,然後就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4樓:網友

分居期間並沒有辦理離婚手續,法律上還認定為夫妻,根據法律規定婚內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雖然汽車是你父親購買,但法律上依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汽車。

5樓:睢悌

在離婚分居期間,你父親給你買的車,不算共同財產,即使是婚姻存續期間,你爸給你買的車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6樓:蠶她爸

肯定算,雖然是分居期間,但是還是夫妻關係存續期。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7樓:暴若楓

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離婚後買的。才屬於你的。

8樓:超級奶爸

沒有離婚在婚姻期間買的車就是共同財產,法律上沒有分居這一說。

9樓:元飛龍

這要搞清楚是否己離婚?若己離不算,若是分居,算的。

10樓:王軍

有證據證明是你爸買的車,不算共同財產。

11樓:網友

離婚分居期間你爸給你買了輛車是你的名字不算是共同財產,理由你已離婚了,不在結婚存續期,你爸給你買輛車是私人財產,希望對你有幫助。

12樓:紅豔豔的太陽照耀大地

離婚分居這個詞有點歧義,到底是離婚了,還只是在為離婚分居期?如果果是沒有離婚只是兩人在分居,這期間買了一輛車是你的名字的話,有可能算是你們夫妻的共有財產。這時候你就要注意你爸給你買車的所有證據,比如說轉賬記錄,近有通話記錄等等,讓這些證據形成乙個完美的證據鏈。

13樓:不得瑟中年

屬於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如果你媽媽知道購車這件事,又沒有明確表示反對,那麼相當於預設同意贈與。

但是如果你母親尚不知此事,則可能知曉後會表示反對,那麼用共同財產未經配偶同意,私自大額贈送給第三人,侵犯了你媽媽的合法財產權,你媽有權要回一半。

14樓:網友

離婚分居期間,發生的經濟都屬於自已財產,況且是你爸給你買的車,所以說是不箅共同財產的,屬於你自己的私有財產。

15樓:權弘深

離婚分居期間。你父親給你買了一輛車。這就是你父親贈與給你們的,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沒離婚之前。家裡所有的財產。都是。共同所有。

16樓:網友

你父母親離婚分居期間,你父親幫你買了一輛車,是你的產權。那麼這輛車是屬於你的,是你父母親的共同財產幫你購置的,你父母親離婚的時候,這輛車應該不屬於他們的共同財產了。

17樓:千喵

你父親給你購買的車輛登記在你名下,你父親的這種行為屬於贈與,車輛屬於你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8樓:失我者永失

不算,應該是你爸贈送你的,並在離婚期間,屬於你個人財產,不屬於婚後的共同財產。

19樓:網友

在離婚分居期間,你爸爸給你買輛車,只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你是你爸爸付款買的車,這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0樓:瀚海泛舟覆平地

離婚期間,夫妻分居,此時爸給你買的車,不算夫妻共有財產。但一定要註明出資人xx購買。雖然在你名下,也要謹慎些,以防離婚時糾纏。

21樓:奇浪香

離婚分居期間你爸給你買的汽車,只要有你爸的付款收據,就不算是父妻共同財產,屬於你的個人財產。

22樓:海中梧桐

不算共同財產。第一,你們已經離婚,第二買車的錢是你父親的。所以不能算共同財產。

23樓:翰紅瀉

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即使是你爸買的車,寫的是你的名字。

24樓:來自東洛島楚楚動人的奧利維爾

只要你能拿出這輛車是你爸出錢購置給你的證據,那麼這輛車在你倆離婚後,就不能算是共同財產。

25樓:用修然

離婚分居期間給你爸給你買的車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6樓:a霸王提槍

不是,你可以持購車發票等證明這不是共同財產。

27樓:網友

我真正的已經離婚了。而且這個車還是你爸爸給買的,這根本不屬於共同財產。共同財產是你們婚姻存續之間買的東西。才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28樓:網友

你爸爸給你買的車,而且是你的名字。怎麼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呢?你們離婚分居期間,你爸送給你的,不算夫妻共同財產的。

申請離婚期間,自己的父母給買了一輛車,這輛車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29樓:娛樂小魚熊

在申請離婚的時候,說明夫妻倆的感情已經完全破裂。關於申請離婚期間,自己的父母給買了一輛車,這輛車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我認為不算,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夫妻共同財產的定義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之內產生的財產。以本案為例,男方父母購買的車輛是給自己兒子的,和女方沒有關係,車子也是登記在兒子名下的,況且雙方是在離婚期間。其次,購買這輛車子的時候最好將車子進行公證,說明這輛車和女方是沒有關係的,在離婚的時候不能分割。

最後,父母購買車子給子女,屬於對子女的贈予,女方無權干涉。女方也不要妄想通過共同財產的名義分割車輛,男方父母是肯定不會同意的。

一:既然已經申請離婚了,在這個時候購買車子是不合適的,夫妻的法律關係還沒有正式解除。

夫妻共同財產的定義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之內產生的財產。以本案為例,男方父母購買的車輛是給自己兒子的,和女方沒有關係,車子也是登記在兒子名下的,況且雙方是在離婚期間。

二:如果一定要購買,那麼父母最好出具乙個宣告,並且去正規機構公證。

購買這輛車子的時候最好將車子進行公證,說明這輛車和女方是沒有關係的,在離婚的時候不能分割。

三:男女雙方以協商為主。

父母購買車子給子女,屬於對子女的贈予,女方無權干涉。女方也不要妄想通過共同財產的名義分割車輛,男方父母是肯定不會同意的。

關於申請離婚期間,自己的父母給買了一輛車,這輛車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如果你也認可本篇文章,記得點贊加關注哦。

30樓:巨集盛

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兩個人還沒有離婚,而且在沒有離婚的時候購買了這輛車,那麼就是兩個人共同的財產。

31樓:生活導師小馨馨

不算夫妻共同財產,而且這本身是你自己的父母給你買的,所以也不用太過擔心。

32樓:帳號已登出

不算的,這個是屬於個人的財產的,是父母贈予給個人的東西的,和另一半沒有任何關係。

33樓:數到三倒著走

不算,因為這是你父母贈予你的財產,並非夫妻共有。

我弟弟用我的名字買的車,且全部由他付款的,現在我要離婚這屬於我的婚後財產嗎?

34樓:家與家事務所

您好,車子登記在您個人名下,車子屬於您的財產,如果是婚內購買登記,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對該筆財產進行分割。

我國是採取物權登記的形式來判斷物權的歸屬,汽車屬於動產,具有流通性,多方可用,所以並不是鑰匙在誰手裡,車子就歸誰,需要根據車輛登記資訊來認定該車的實際所有人是誰。故,如果是婚內將該車登記在你名下,未明確表示贈與給您單獨一方或者僅為代持,否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25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26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5樓:歐陽一鵬

答:不屬於個人財產,屬於婚姻共同財產。

解讀:第一,你弟弟用你名字買車,車輛所有權歸你所有,如果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則在離婚時會認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財產但你需要向你弟弟返還出資。

綜合建議: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前或者婚內財產為單獨所有或者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

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

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

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

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36樓:山仁也夫

從理論上,車登記在你的名下,且是婚後購買,就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題主所述是真實的,就需要其弟弟提供買車付款及資金**的證明,如果得到法庭認定確屬是其弟弟本人出資購買,可以認定為是其弟弟的財產。

37樓:網友

車子在你名下屬於你的名下財產,如果女方提出分割,讓弟弟提供出資證據,汽車實際使用人為弟弟,可以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予分割。

如果汽車使用人為哥哥,則可以根據出資證據,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出資為雙方借貸,需歸還借款再進行分割。

38樓:許世有八字

這個雖然不屬於婚內財產,但是你必須要提供相關的證據來證明。也就是說能證明當初這個車子確實是你弟弟付款買給你的。而不是你們夫妻婚內買的。

39樓:時映冬

按理來說是你的財產,可你沒有出一分錢,只是你弟弟把車掛下你名下 ,你也知道那車不是你的,那離婚了這車就不是你們的婚後財產,如果你非要財產權,你弟弟是沒有辦法的。aqui te a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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