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去公司上班乙個星期,不想去了申請辭職,為什麼還要多做半個月呢?

2025-02-25 06:45:20 字數 6600 閱讀 6234

1樓:網友

剛去公司上班乙個星期 ,不想做了 可申請辭職 ,為什麼還要多做半個月呢 ?是這樣的 如果你只做乙個星期的話 那麼很明顯 你那個這乙個星期的工資 你是拿不到的 ,你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你在試工期間沒有做滿乙個月的話 是沒有工資發的 ,所以這樣你多做半個月湊齊乙個月才好給你結清工資,這就是為什麼讓你多做半個月的原因 。

2樓:庫翠楣

如果說乾脆這個公司上班了乙個星期,但是不想去了,想要申請辭職,他讓你多做半個月,有可能是這個單位是這麼要求的,必須要提前去上交這個辭職的申請然後過一段時間才能離職如果當時就離職的話有可能這個崗位,會找不到別人來接,t,就會影響工作的進度,所以這種情況你可以永遠自部門去溝通的,如果你特別著急的話,開,是否可以讓你先,離職。嗯,你也可以和他們先問清楚這種情況,應該到底怎麼辦?到底是先?

嗯,打辭職報告還是說要打辭職報告之後等一段時間才可以離開?

3樓:冉秋梵洽

其實你剛去了乙個星期,但是你的位置是需要有人來頂替的,也就是說你多上半個月,讓公司有時間去找另外的人頂替你的位置,這樣對你也好,對公司也好,所以讓你多上半個月,我認為還是可以接受的。

4樓:龍族省

遇到這種情況也是可以理解的,員工突然辭職,工廠一下找不到新員工頂替你的工作位置,所以工廠需要時間去找新的員工。辭職是需要上級逐步審批的,也是需要在錄用新員工頂替你的職位工作才能交接完成。

5樓:網友

辭職是需要上級逐步審批的,也是需要在錄用新員工頂替你的職位工作才能交接完成,公司不像家庭願乾乾不願幹不幹,這是有員工責任範疇律條的,用工合同會註明的。

6樓:傻樂呵

剛去公司上班乙個星期。不想去了,申請辭職是可以的。不用多做半個月。

有這種情況。應該是這個公司缺人手。希望你頂一陣他們好招到新人。

7樓:網友

現在的工作乙個蘿蔔乙個坑,你剛工作就突然不幹了,公司還得找人替補你的工作,留給公司找人的時間。

8樓:超級飛俠帥帥

這個的話是公司內部的制度決定的,所以你想拿工資的話,就按公司的要求來做。

9樓:導演很累

如果是試用期的話,應該不需要吧?還有就是一直請假唄做能怎麼樣對不對有事?

在公司做了乙個月,現在不想做了,公司說離職申請要滿乙個月才可以放我走,我現在就不想幹了,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按題主的意思是入職才1個月,那請先看一下入職時籤的勞動合同期限。

多久。如果是1年合同,那麼你現在可能已經轉正了,按規定必須提前乙個月申請離職;如果是2年及以上合同,試用期一般是2-3個月,那麼你還在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3天申請離職即可。

申請離職時記得保留好線上流程、紙質等證明,最好拍照儲存,免得你提交他們丟了不承認你提過。

不建議不想幹了就馬上走,除非你不要這乙個月的工資。另外根據崗位性質,突然離職且不交接,容易給公司帶來損失,還有可能需要你承擔。

如果你只是基層崗位,最好的操作方式是從第二天開始找理由請事假,回去之後提線上離職流程,或**和上級溝通要離職,假期結束那邊回去交接並辦理離職手續,全都照顧到了。

11樓:網友

如果你這個月工資不想要了,就直接可以不幹了,離職走人 如果還想要這個月的工資,那你就必須按照公司說的,幹滿乙個月才能離職 畢竟各個單位都有自己的規定,人人如果都不遵守的話,豈不亂套了。

12樓:積水成淵

一般來說離職都要提前申請的,現在不想幹了,如果直接走的話,工資方面會被扣發,還是幹完乙個月再走比較好。

13樓:網友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遞交了離職申請,確實是要滿乙個月之後才能夠走的,公司的做法是符合規定的。再怎麼不滿也得要耐著心思做滿了這乙個月才能夠走。

14樓:八面來風

在公司坐了乙個月,現在不想做了,公司說離職要申請滿乙個月才放我走,我現在就不想幹了,該怎麼辦呢?一般來講呢,都是提前30天提出申請單位批覆你,你才能離職,不過既然單位這麼說了,可能他就想難為難為你吧,你如果現在也沒有合適的地方,你就不如天天來報到唄。反正你也不準備在這兒幹了,每天簽到你就坐著待著唄。

15樓:蛋糕是未來的

很多公司都有這樣的規定,必須得申請達到離職要求才可以放你走。現在不想幹了,如果你要離職,要賠償他們的損失,很可能你不但拿不到工資,還要賠償一筆錢。

16樓:龍城

如果在公司工作乙個月了,現在不想做了。想要辭職。單位要提前申請乙個月辭職才可以走人。

按照規定,確實是這樣。如果現在不想幹,直接想走人。那麼你的工資就會被扣掉。

所以再幹完乙個月走人比較好。

17樓:快快

在公司做了乙個月,現在不想做了,公司說李琦是申請已滿乙個月才可以放你走。如果你現在走的情況下,他指定會給你扣工資的。雖然是不合法,但是就這麼一點錢也不值當的去嗯找勞動局,不然你就諮詢一下12333勞動局的**,問一下。

18樓:弭曼青

你應該按照你應該按照單位的規章制度去做。這是有規定的,需要做滿乙個月之後才能離開,如果你現在就不想幹了,那你乙個月的工資是拿不到的。

19樓:知識點

在公司做了乙個月,現在不想幹了,公司因為要滿乙個月才放你走,所以你可以請病假,你先請病假可以買,乙個月之後你再辭職。

20樓:波泰平

公司的說法是非常正確的,因為按照規定辭職之後是需要乙個月的時間,在這乙個月當中公司要尋找其他人來頂替你的工作,你不能夠說馬上就走的,不然會給單位造成損失,如果馬上走的話,單位有權扣留你乙個月的工資。

21樓:養安彤

正常你必須提前乙個月跟公司遞交辭職合同,等到他們找到人以後就可以走了,那麼只能再堅持幾天了。

22樓:厹甜恬

如果沒有更好的選擇必須馬上去做,我覺得就幹滿乙個月才走,這樣既不會影響你自己也不會和公司鬧僵,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就是這個道理。

23樓:網友

在公司做了乙個月,現在不想做了,公司說離職申請要滿乙個月。才可以放我走我公司也有公司的規定。你要是走,提前乙個月可以申請。然後領導好安排。

24樓:早餐吃過了

公司的這種要求是正當的,你離職在這乙個月時間內,公司要找人哎,代替你的工作,以免工作受影響,你現在想走人。那麼你的工資會沒有的。

25樓:冷溫文

做了乙個月,現在不想做了,你要提出離職公司,公司讓你做滿乙個月,實際上他的意思就是說,如果你要要工資的話,那你就做滿乙個月,如果你要想走的話,那你就不要工資唄。

26樓:彌茂

單位這樣做是正確的,因為確實是有規定的,申請離職是要滿乙個月才可以走,在這乙個月之間他們會找人頂替你,你現在馬上就走,恐怕是拿不到當月的工資。

27樓:網友

現在就不想幹了,很簡單,請病假,這叫遵規守紀。等到乙個月了,就申請離職。

28樓:吉運公升

的確,如果現在不想做了,就得提前乙個月提出申請,這樣公司才能讓你辭職不幹的,這都是乙個手續問題。

29樓:在這裡

那這個就是工司的規定沒有辦法,所以說我們也是要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再堅持一下,乙個月時間也很快過去的。

30樓:網友

如果現在不想幹了,可以幫他們找乙個人呀 , 如果找不到人 也可以想想辦法,說自己家裡有什麼急事 你可以選擇請假的。

31樓:快樂育兒健康成長

試用期期間,公司和員工是有互相選擇的權利的。

如果你要離職,公司不同意,那麼你可以強行離職,這樣的話。你拿不到一分工資和匯。

32樓:茂煊

如果你現在就要走是可以的,但是公司給你辦的一些待遇是保留補助的,所以你要根據公司答覆你的幹滿乙個月再走。

33樓:網友

你這種情況,應該是有約在先,需要服從約定!在等等也是沒有關係的,還是和公司搞好關係為好!體會一下公司的難處!

34樓:西西

他還能限制你的人身自由嗎你想走就走,不過你面臨的是一種誠信問題,可能會對你以後的工作有影響,對不對?如果你們簽署勞動合同的話,這個更難辦。

35樓:帳號已登出

在公司裡做乙個月,現在不想做了,公司說離職申請要滿乙個月才可以放人走,我現在就不想幹怎麼辦?可以直接離開就行了。

在公司做了乙個月,現在不想做了,公司說離職申請要滿乙個月才可以放我走,我現在就不想幹了,怎麼辦?

36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7樓:水木清華小哥哥

這種要看你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是怎麼規定的,如果有明確規定,那你就要遵守,特別是在合同裡是否有規定離職提前申請的時間概念,如果有,你還是得遵守,如果沒有按常理來說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給雙方乙個合理的工作交接的時間。

38樓:網友

你就和公司達成商議了,有些公司也不會那麼壞不給你工資的,不過有些就會有這樣的,要你走就不給你工資,你 還是和公司說你有什麼急事走,他就不會留你了。

39樓:南陽

按《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等乙個月。如果你能再與公司協商好,就好辦了。或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再幹了,也須有勞動仲裁裁決。單靠自己不想幹,站不住腳。

40樓:漫珺琪

你簽了是什麼合同,如果是合同沒到期,就是提前乙個月離職,還是扣你工資的,短期工扣你三天工資,長期工會扣你五天工資的,

41樓:網友

你可以以公司每週時間太長,拒絕上班。勞動法規定每週上班40小時!超出40小時算加班付加班費!當然你也可以拒絕加班!

42樓:老莊夢談

如果還在試用期,按照勞動法,只需要提前五個工作日就可以。

43樓:男人的憂點

下個月一號上個二三天班,就自離就好!上個月工資照樣發,如果不發直接找勞動局就好,你是這個月自離,當月自離是沒有工資,但上個月你是上班的有工資的,實戰演練無數次,哈哈!希望能幫到更多人。

44樓:熊珂

向公司提出,每月只休一天,違法勞動法,應該跟我支付加班費,以此為由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提出就可以走。走後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向勞動仲裁部門舉報追討費用。

45樓:原始碼時代

勞動合同上有規定試用期提前多少天離職,正式員工提前多少天離職,不知道你簽訂的勞動合同是試用期還是正式員工,你的勞動合同上寫的是提前多少天離職。

46樓:匿名使用者

乙個月符合勞動法要求。你正常打卡簽到就行,其他消極怠工。

47樓:柳雍

我在公司做了40天,公司扣我,一天80,扣三天,工資。

48樓:帳號已登出

繼續好好工作所以 你慢慢來我們也。

49樓:乜若

一直請假,每次請七天,

50樓:康千亦

在公司做了乙個月,現在不想做了,公司說離職申請要滿乙個月才可以放我走,我現在就不想幹了,怎麼辦?而且,公司乙個月就休息一天,每天上班小時。誰能幫幫我。

剛上班乙個星期想辭職怎麼辦?

51樓:茗哩職場

因為剛上班乙個星期,需要交接的工作不多,就直接去找老闆和老闆表達錄用欣賞的感謝之後,說說自己想辭職的理由後,告訴老闆自己需要離職,如果,老闆不在公司,你可以通過微信或者**聯絡和老闆溝通,能留下聊天記錄的方式比較好。因為還在試用期,正式書面提出離職後3天就可以離開,所以,你看看是否有需要交接的工作,和老闆商量好辦理離職的具體流程和日期就好了。

如果,老闆想要挽留你,你看看老闆挽留的理由和方式是否解決了你想離職的原因,能解決的話,你就考慮留下來吧,畢竟在試用期間本來就存在很多需要和公司磨合的地方。

如果,老闆因為你只上班了乙個星期的班,說你沒給公司產生效益,不能結算工資,這樣的話,你一定不要被老闆忽悠了,上班了,你就付出了自己的勞動時間,公司是有支付你勞動報酬的義務的,你需要和老闆協商支付,並留下自己在這裡上過班,有勞動關係的證據,以備老闆不支付勞動報酬,你又不贊同老闆的做法時,去走勞動糾紛調解和仲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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