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事實婚姻的話,分居兩年以上的,法院可以判決離婚,但如果不是事實婚姻且沒有結婚證的話則不存在離婚一說。
2樓:專業顧問
沒有結婚證,還離啥婚,抬腳就走啊。根本沒有法律保護。分手就可以了。
3樓:帳號已登出
你好:1994年2月1日之前的沒有結婚證,構成事實婚姻,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的,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提問。有孩子怎麼辦呢,但是分開的這幾年,雖然沒有給孩子撫養費,但是孩子衣服有時候上學學費,還有孩子需要什麼都給孩子買的,只是說沒有按月給多少多少錢。
針對子女、財產的糾紛可以在法院起訴,法院僅針對子女、財產進行處理。
提問。我們沒有什麼財產,就是現在他叫我帶個小孩,我想把戶口跟我,我們是乙個村的,都需要些什麼程式呢老師。
沒有結婚證小孩的戶口可不可以跟我。
根據***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第二條第一項規定: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願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併提供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
有結婚證分居多久才算離婚?
4樓:華律網
許多人不知道分居兩年後,婚姻關係是不是自動解除了?分居(別居)滿2年在我國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方式,只要未經過法定的離婚手續,雙方的婚姻關係還繼續存續,如果此時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結婚的,即構成重婚罪。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
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為其他原因。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許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誌。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間相互的義務,算不演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這種情況下法官在**時**時難以認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床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床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分居兩年以上離婚,一般都會判離,因為證明感情已經破裂,離婚手續還是照常要辦理的。如有財產分割,離婚任何法律問題,建議度下 律伴 幫你解答。
6樓:格雷斯減水劑
法律規定夫妻分居三年以上可以自動判定離婚。
7樓:知足常樂
分居不代表離婚,只有其中的一方無故消失,而另一方得不到訊息才算,這樣的話被離開的人可以申請離婚,自動離婚你可離不了,就得想結婚一樣的去辦離婚手續。假如真的沒有感情,分居幹嘛!直接去離婚就行了。
8樓:光逝染指悲涼
6個月分居 即可 懷著孩子不能離婚。
9樓:花語晴菲
兩年吧!不過還是要辦離婚手續。
10樓:手機使用者
以前是兩年!現在新婚姻法就不知道了!
11樓:
摘要。結婚證是法律標誌。是得到了法律的承認,而沒有領結婚證,確實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且客觀上週圍群眾也認為雙方是夫妻的,這種情況是非婚同居關係,既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用離婚的,意思就是說不用走法律程式,只要你們什麼時候想分開都可以。
就像談男女朋友一樣,說分手就可以了。
沒有結婚證分居幾年算離婚。
結婚證是法律標誌。是得到了法律的承認,而沒有領結婚證,確實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且客觀上週圍群眾也認為雙方是夫妻的,這種情況是非婚同居關係,既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用離婚的,意思就是說不用走法律程式,只要你們什麼時候想分開都可以。就像談男女朋友一樣,說分手就可以了。
不用等上幾年,你現在想分手都可以不用分居幾年。說離婚就離婚。
12樓:
沒有結婚證要看夫妻關係是什麼時候形成的?1994年2月1日之前的沒有結婚證,構成事實婚姻,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的,法院可以判決離婚;1994年2月1日之後的,沒有結婚證就不構成夫妻,法院對夫妻關係的解除不予受理,但是針對子女、財產的糾紛可以在法院起訴,法院僅針對子女、財產進行處理。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
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綜上,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形成的事實婚姻,分局可以成為乙個考慮的因素,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屬於離婚的法定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沒有結婚證分居多久算離婚
13樓:離婚張麗珍
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動離婚。首先,我國不存在自動離婚這一概念,離婚方式只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其次,不管夫妻一方是失蹤、感情破裂還是長期分居,只要結婚證上還寫著有夫妻關係,就沒有離婚,唯一的例外是一方死亡。
最後,如果夫妻分居已滿兩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破裂或經調解尚有和好可能,則不能認為已具備准予離婚的條件。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雖無分居事實或分居滿兩年,也依法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沒有結婚證分居多久才算離婚?
14樓:絕地
沒有結婚證 分居多久都不算離婚,也不算有婚姻關係,因為我國法律並不承認事實婚姻,合法的婚姻關係必須要去民政局辦理了結婚證之後才算是,所以沒有結婚證無論雙方是否分居都不算有婚姻關係。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沒有結婚證怎樣起訴離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舉辦婚禮後沒有領取結婚證,將會構成事實婚姻,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即可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後沒領結婚證生活在一起屬於同居關係,直接分手即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雙方在一起居住生活至今,屬於事實婚姻,即使沒有領證,也是夫妻。兩人過不下去了,可以到...
沒有結婚證怎麼離婚,沒有結婚證怎麼辦理離婚啊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雙方在一起居住生活至今,屬於事實婚姻,即使沒有領證,也是夫妻。兩人過不下去了,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在1994年2月1日之後,如果沒有領證,也不是夫妻。如果兩人過不下去,法院按照解除同居關係處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舉辦婚禮後沒有領取結婚證,將會構成...
沒結婚證離婚財產怎麼分,離婚沒有結婚證財產怎麼分
沒結婚證離婚的,財產應當按照具體情況分。男女雙方沒結婚證的,屬於同居關係,不能按照婚姻關係來分割財產,只能按照共有關係來分 雙方選擇去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的,可以按照婚姻關係來分割財產,雙方可以對財產達成分割協議,協議不成的,應當由人民法院判決,人民法院會照照顧子女 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