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廠裡的東西,讓辦離職,會扣工資嗎?

2025-02-20 08:40:29 字數 3876 閱讀 4802

1樓:再來一碗湯

拿了廠子裡的東西,讓你辦離職,應該會發給你工資的。

因為對於這件事的處理,就是讓你辦離職,也就是這是對你的懲罰辦法,既然沒有提扣工資的事,也就是會發給你工資的。

2樓:

這個要看公司的規定和這個行為對公司帶來的損失,如果公司只是讓還回去,既往不咎,那麼工資應該不會扣,如果有其他影響,可能會扣,建議和公司溝通協商一致。

3樓:儲含煙

當然不能隨意拿廠裡的東西, 如果拿廠裡的東西會被開除 或讓離職的, 而且還會扣工資的 。

4樓:慕構然

你拿了廠裡的東西,讓你辦理離職手續,可能會扣除你一定的工資的,具體多少就不好說了。

5樓:雷卡說

工資單位無權扣押。但是你拿東西這個事情怎麼定性的問題,遠大於你工資的問題。如果金額過大,單位要報警,那也是要入刑的。

金額不大的進行賠償就是普通民事關係。你最好還是和單位協商一致比較好。

6樓:世友品味

拿了廠裡的東西讓辦離職會扣工資嗎 關鍵是你拿了廠裡的什麼東西呀 對吧 它的價值值多少錢吶 這是做很正常的事情 如果是你嚴重了影響到公司的利益 或者說你嚴重的違反了公司的紀律 開除你太正常了 扣你工資扣除回來價值也是正常的。

7樓:網友

肯定會的,看你拿東西價值多少。

8樓:偶成弘

對於個人違規,是應該按照公司規定來進行懲罰的,作為員工應該尊重員工規定。

工廠離職扣工資違法嗎

9樓:許乃義

法律分析:違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隨意剋扣工人工資,即便是急辭工是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單位損失,扣工資也不能超過工資額的20%。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握改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肆皮兆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裂租養費、贍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急辭職廠里扣工資怎麼辦

10樓:劉歡

法律分析:通常是指立即解除合同或者短時間內解除合同。有合法與違法之分,應當區別情況分別對待。

在用人單位無法定過錯情形下,勞動者急辭工的,向用人單位提出急辭工申請的,是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可以拒絕,但不得在磨森高同意的情形下扣工資;勞動者直接通知用人單位急辭工的,或者提出申請被拒絕之後擅自離職的,是為違法解除合同瞎尺。用人單位有過錯的情況下急辭職,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之時一次結清工資,並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春尺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廠裡急辭工扣工資違法嗎

11樓:何小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需在合理期限內通知用人單位自己要辭職。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隨意剋扣工人工資,即便是急辭工是肆雀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單位損失,扣工資也不能超過工資額的20%。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扒遊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春雹銷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廠裡辭職扣工資合法嗎

12樓:李向葵

法律分析:1、只要勞動者是正常提出辭職並離職的,用人單位就不可以扣押員工工資,在離職當天就應當結清所有的勞動報酬;2、如果單位不是在離職當天結清所有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廠裡辭職扣工資合法嗎?

13樓:付琦

法律分析:任何用人鬥弊單位都不能隨意剋扣工人工資,即便是急辭工是員工個人原因造成的單位損失,扣悉銷團工資也不能超過工資額的20%。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睜橘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拿了廠裡的東西,讓辦離職,會扣工資嗎?領導說影響不好,讓我直接寫離職單,辦離職

14樓:

摘要。一般來說工資是不能扣的 如果扣了的話是可以去仲裁的。

拿了廠裡的東西,讓辦離職,會扣工資嗎?領導說影響不好,讓我直接寫離職單,辦離職。

您好,我是諮詢的合作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

您好,我是諮詢的合作律師,已經收到您的問題了。

您好這種情況建議您不要寫離職單 寫了離職單就是主動離職 後續很多權益是討要不回來了的。

工資是實發的 可能會要求您賠償拿了廠裡東西的經濟損失。

離職單上寫的是試用期不合格。

現在後悔死了,一想到要扣工資。

您好 如果離職單已經籤掉的話基本沒有什麼辦法了 簽了離職單就算你離職了。

離職單已提交人事部,週五辦,像這種情況一般這樣扣錢。

一般來說工資是不能扣的 如果扣了的話是可以去仲裁的。

如果扣工資了,可以去勞動局要說法是嗎?

您好 是可以的。

離職單上寫的好像是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這個有什麼說法嗎。

這說明是單位主動辭退您 不是您主動離職的。

這個有什麼不一樣嗎,我感覺工資要被扣完了。

工資不會被扣 按照您實際到的天數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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