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帳號已登出
男方應該更能接受女方只領結婚證,沒有同居半年左右離婚這樣比較好一些。其實女孩子只要和男方同居,不管領沒領證都是。跟結婚沒有兩樣,畢竟兩個人在一起居住在一起生活日常生活中都是在一起的。
只是沒有領結婚證而已。
2樓:匿名使用者
在這兩者之間,沒有比較性,因為要看實際情況,蘿蔔白菜各有所愛,看上眼了什麼都不計較的。看不上的哪都覺得不好。男的會選擇自己喜歡的那個女孩。
3樓:金牛
男的更願意接受未同居的。當然也因人而異。只要。女性比較有魅力。在不在乎是否和別人同居了?
4樓:酆茵
我覺得吧還是第一種容易接受。不過有些男的可能還是願意接受第二種。
5樓:網友
這兩種其實是都不能接受的 ,對方是心裡有陰影有疙瘩的 。
6樓:念聽雙
我個人覺得我的話應該會選擇前者因為。我個人覺得前者更加自愛一些。
7樓:網友
理論上兩個都不能接受相愛之下第一種更能接受。
8樓:梧桐灰原
男的更能接受長得漂亮的那乙個。
9樓:雄鷹突出隊
男人更能接受女方未同居。
10樓:網友
如果非要選,還是選後面一種。
11樓:網友
你所述情況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情。關鍵看是否以結婚為目的。
12樓:對空望月
正常男人,這兩種都不是最理想的,真心在幫你期待,
13樓:折翅的雄鷹
應該是前面乙個吧?個人觀點!
女方和男方已經一年沒有同居,這種情況可以離婚嗎?
14樓:汽車檢修師
女方和男方已經有一年沒有生活在一起,在這樣的情況下,夫妻兩個人是可以考慮離婚的。對於女方在考慮離婚的時候,應該想一想對丈夫之間是否還有感情。不能因為兩個人短暫的同居一年的時間,就向對方提出來離婚,這對兩個人的感情沒有任何的好處。
夫妻二人在考慮離婚的時候,如果沒有財產上面的糾紛,就不用走法律程式,直接去民政局協議離婚,直接領離婚證就行了。<>
在生活當中大多數的女性和丈夫長時間的異地分居,由於男性的工作在外地,女性不得不選擇在家裡面照顧孩子。久而久之兩個人之間的交流次數變得越來越少,女性覺得對這樣的一段婚姻失去了信心,從而會想要向丈夫提出離婚。女性也應該意識到男性在外面工作只是為了家庭而已,要理解男性在外面工作非常的辛苦。
不要總是沒事找事,一旦女性覺得自己日子過得太悠閒了,就會找丈夫的麻煩。<>
在每一段感情當中,女性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就一定會向丈夫提出離婚。丈夫也能夠意識到彼此長時間的沒有在一起見面,兩個人之間的感情早已經發生了變化。有很多男性在外面工作的時候,都會喜歡上其他的異性,從而和其他異性在一起相處的時間越來越長。
對妻子的愛也會慢慢的減少,男性也會想要早一點提離婚都能夠結束這樣一段痛苦的婚姻。<>
如果夫妻二人之間沒有任何的財產糾紛,就只能協議離婚,沒有必要鬧得太過矛盾。協議離婚的時候,應該考慮兩個人之間共同的孩子應該由誰進行撫養。如果孩子的年齡比較小,跟隨著孩子的媽媽會更好一些,但如果是男孩的情況下,大多數的男方也會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以此夫妻兩個人都會對薄公堂。
15樓:清秋雲奕
可以。按照正常的角度來看,這已經符合離婚的條件,雙方如果能夠達成共識就能夠順利離婚。
16樓:人生大事
這種情況可以離婚,因為沒有同居一年說明兩個人的婚姻狀況已經出現了問題,符合離婚的條件。
17樓:羅文
這種情況是可以離婚的,可以協商起訴書向法院提起訴訟。
同居沒領證的也叫未婚嗎
18樓:木戀曉丶
同居關係,是指均無配偶的男女雙方在未辦理結婚登記,又不符合結婚實質條件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所形成的兩性關係。同居關係包括兩種情形,一是雙方均無配偶,不辦理結婚登記,也不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以夫妻名義同居;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其必須具備5個條件:與婚外異性(同性不算),不以夫妻名義,時間上持續,狀態上穩定,共同居住。
說一下實質條件:其具有以下特徵:(1)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欠缺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2)具有目的性和公開性。
即雙方當事人具有終生共同生活的目的,並以夫妻名義公開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3)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和禁止條件。未婚同居是違背道德的,但並不觸犯法律。
男女之間沒有結婚就開始共同生活,這在以前是非常見不得人心的事,會被老一輩的人千夫所指的。現在雖然沒有過去那麼嚴格了,但是未婚同居總不是好事,其同居關係法律是不予保護的。
既然法律不予保護,那麼未婚同居就涉及到一些弊端:
第一,未婚同居,名不正言不順,當事人只能偷偷摸摸生活,心裡感覺到是很壓抑的。
第二,未婚同居生的小孩為非婚生子女,上不了戶口,以後小孩上學、就業都是難題。第三,未婚同居非常隨意,過好了就過,過不好就走,給社會、給家庭帶來了不安定的因素。
正常情況下,兩個人未婚同居,雖然不觸犯法律,但是如果一方或雙方已經有了合法婚姻,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兩人又以夫妻共名義共同居住。
那麼對於這樣的未婚同居,兩人就構成了重婚罪。
是要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同居沒領證的也叫未婚嗎?
19樓:元翠柏
雖然同居了,但是沒有去民政局領證當然還是屬於未婚狀態。
20樓:帳號已登出
同居沒領證就是沒有婚姻法上的合法結婚的依據,沒有領證就是婚姻法中的婚姻狀況未婚。
21樓:浴血狼山
未婚與否取決於男女雙方是否在民政局登記過,有結婚證的才是合法夫妻,
男女同居沒領證算事實上的婚姻嗎
22樓:耿巍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同居沒領證,且已經符合結婚判晌配的實質要件的算實施婚姻謹鉛。在此之後同居或者不滿足結婚實質要件的,不算事實婚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掘指,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男女同居沒領證算事實上的婚姻嗎
23樓:張麗珍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同居沒領證,且已經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的算實施婚姻。在此之後同居或者不滿足結婚實質要件的,或虛此不算事實婚姻。
法律依據
根據譽告《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衫迅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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